第二章 无名火似有疑点 李云帆深思熟虑(1 / 2)

 “11。27”纵火案之所以在李云帆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李云帆对这起纵火案有自己的想法,由于当时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所以,任何分析和想法都变得苍白无力,不足为用。

那么,李云帆究竟有什么样的想法呢?

“12。27”纵火案之所以没有定性,主要是因为这个案子不能排除小孩子弄火,或者玩火的可能,这种分析有五个支撑点:一是门窗完好无损,院墙内外没有可疑的脚印,找不到一点外人进入房间的痕迹,二是堂屋里面有火源——脚炉就是火源。三是脚炉从脚凳上面掉到地上,炭火飞溅出来,接触到了易燃物——稻草最易燃。四是箩窝有明显的移动痕迹,箩窝和脚炉之间的距离,在火灾前后有着明显的差异,五是火灾现场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提取物。

李云帆虽然认同以上的分析,但有更深一步的分析和思考:如果小孩子弄火,或者玩火的分析能够成立的话,那么,这里面有几个明显的疑点——或者说是有违情理的地方:

在一般情况下,小孩子睡觉都比较沉,他们对外界环境的敏感度相对比较底,章国森家房门紧锁,应该是非常安静的,梨花坞几乎所有的人都下地干活去了,整个梨花坞只有张大婶和成有仁在家,外界的环境也是异常的安静。

小孩子刚看过医生,正在发烧,身体比较虚弱,所以自己醒过来,或者很快醒过来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往脚炉里面加木炭,是因为炭炉里面的木炭已经燃烧的差不多了,一是怕炉火熄灭,二是嫌冷,这是大人的所能考虑到的事情,小孩子想不到这些。

小孩子既然已经醒了,加过木炭之后,还会再爬到床上面去睡觉吗?答案是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