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刘局长老话再提 李云帆旧案重拾(1 / 2)

 一九七三年的元旦之后,李云帆被提拔为县*安局副局长,同时负责刑侦队的工作。刘局长的意思非常明显,等李云帆熟悉了局里面的工作之后,他就准备把局里面的工作交给李云帆,至于刑侦队的工作,刘局长和郑峰、李云帆经过商量后决定,由陈皓担任刑侦队的队长,同时为陈皓配备了一个得力的助手,他就是卞一鸣。

大家是否还记得我们在上一部作品《马家集惊魂》中曾经提到过:刘局长希望郑峰和李云帆在破获马家集“8。18”无头案之后把精力转移到山城县几桩历史遗案上去。

刘局长出院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敦促李云帆把这几桩历史遗案翻出来看看。郑峰也有此意,这些案子虽然是郑峰接手刑侦队之前的事情,但这几笔老账毕竟是记在刑侦队头上的,何况,他现在已经是地区*安局的第一把手,在时间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这些历史遗案还是要过问一下的,有疑案,就说明有恶鬼,鬼在人间,钟馗自然不能心安理得,高枕而卧。

郑峰已经有言在先:等他腾出空来,一定参加到这几个历史遗案的侦破工作中来。

这些历史遗案一共有四宗,一九七三年一月三日晚,李云帆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让大家先看一看材料,然后议一议案情,最后,大家把目光聚焦在同一个案子上,这个案子就是“11。27”纵火案。

李云帆、李子荣和王萍曾经参加过这个案子,当时,王萍刚刚分到刑侦队,所以这三个人对此案的印象比较深刻。

拂去档案袋上的灰尘,几个字赫然醒目地呈现在同志们眼前:“11。27”案——下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面是案发年代:1963年。

卞一鸣从档案袋里抽出卷宗,所有的材料都呈现出黄褐色,边角已经卷起来,翻开来一看,字已经不那么清晰了。

材料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报案记录。第二份是现场勘察记录。第三份是验尸报告。第四份是调查走访的谈话记录。第五份是现场提取物登记。第六份是结论和意见。

现在,让我们来介绍一下这六份材料:

先来介绍第六份材料,在结论和意见栏内是:“无”,在“无”的后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面有一个大大的问号,问号已经超出了括号。

第五份表格上是空白,这也就是说,在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物证——在案发现场没有找到一点纵火的痕迹。

从第五份和第六份材料来看,“11。27”纵火案不是一般的案子,虽然我们还没有谈到案情,但多少能感觉到这个案子非同寻常。一个问号就已经涵盖了一切。

下面我们就借助于另外四份材料来了解一下“11。27”纵火案的案情。

第一份材料:

报案人姓名:章国林,年龄:三十五;性别:男;家庭住址:王营公社文俊大队杨柳村生产队;职业:生产队会计。

报案时间:1963年11月27日17时35分。

报案人案情陈述: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半钟左右,正是上工的时候,乡亲们都在柳家口收割高粱,有人突然看到梨花坞方向冒起了浓烟,大家丢下手中的活,奔向梨花坞,半道上遇见了三叔公,他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跟我们说,章老大家的屋子着火了——章老大就是我堂哥,我就让二胖子去喊我大哥,我大哥正在街上加工稻米,其他人到梨花坞去救火。等我们赶到梨花坞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几个人在救火,他们是刘家洼的人,是在我们前几分钟赶到的,火是被浇灭了,但我大哥的儿子小满圆被活活烧死了,小家伙刚满两周岁。

报案缘由一栏写着:怀疑有人纵火。

下面是受理人和报案人的对话:

问:“你堂哥叫什么名字?”

答:“叫章国森。”

“年龄?”

“四十五岁。”

“小孩姓名?”

“章满圆。”

“小孩一个人在家里吗?”

“我大哥把小孩一个人锁在家里——在东厢房里面。”

“为什么要把小孩一个人锁在家里呢?”

“我大哥出门的时候,小孩正在睡觉,到街上加工稻米要不了一个钟头,所以就把小孩锁在家里了。”

“孩子的母亲呢?”

“我堂嫂回娘家去了,因为孩子生病发烧,所以没有带走。”

“章国森家还有其他人吗?”

“有三个女娃,都上学去了,我大爷和大妈到堂妹家去了。”

“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吃过午饭以后走的。”

“孩子的母亲是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吃过早饭后走的。”

“人回来了吗?”

“我们派人去喊的。”

“人在哪里?”

“在家里,不吃不喝,在床上躺着。”

“三个女儿已经上学了,怎么章满圆才两岁?”

“我堂兄这一支两代单传,没有想到我堂嫂在结扎之前生了一个带把的。”

“章国森本人为什么不来报案?”

“他急得吐了血,躺在公社卫生院里面。”

“为什么要报案?”

“我们觉得这把火烧得有些蹊跷?”

“怎么蹊跷?”

“我堂哥刚离开没有多久,房子里面就着火了,早不烧,晚不烧,怎么这么巧。小孩子在床上睡觉,屋子里面又没有其它人,怎么会有火呢?再说小孩子刚睡着没一会,一时半会是不会醒的。”

“屋子里面有没有火源?”

“有一个烤火炉——烧的是木炭——是一个脚炉。”

“脚炉离小孩有多远?”

“听堂哥讲有两三步远。”

“你们是什么时候见到小孩子的呢?”

“小孩子是刘家洼的胡队长抱出来的,当时浓烟从窗户和门缝里面直往外窜,他用铁锹砸开门锁,冲进屋子,把孩子抱了出来,但小孩子已经不行了,头发全烧焦了,脸烧得不成样子。”

“胡队长是在什么地方找到孩子的,是在床上吗?”

“不是在床上,是在堂屋的门口,离大门有两三步的距离。”

“床着火了吗?”

“床已经烧塌了。”

从上面这段对话中可看出:案件受理人提出了一些和案件密切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对案子的定性至关重要,如果能确认孩子与火无涉,那么,就可以肯定有人纵火,由此可见,当时之所以没有提出结论性的意见,恐怕和这份谈话记录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从上述材料中,根本就无法排除孩子接触火源的可能。

我们再看一看案件受理人的姓名就知道这份报案记录为什么会这么详细了。他的名字就是李云帆。现在,他既然已经做了*安局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刑侦队的工作,自然要把这笔糊涂账拿出来从新算算了。

“你们是不是认为,有人放了这把火?”

“是的。”

“会是谁呢?”

“这把火——如果是人放的话,那一定是成家。”

“有什么根据呢?”

“因为成家和我们章家有多年的积怨。”

“什么积怨?”

“成家在解放前是我们这一带的大地主,咱们这一带——方圆十几里的人家都是他家的佃户,成老爷子虽说对佃户比较苛刻,但从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就是成家的老八——他从小娇生惯养,长大以后为非作歹,附近几个村子的漂亮女娃,只要是他上了眼的,都让他糟蹋过,他作了不少孽——还出过一条人命。”

“老八?成家有几个儿子?”

“就这一个儿子,前面七个都是丫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成家上上下下都惯着、宠着他,就成了这副德性。”

“成老八的手上还有一条人命,请详细说说。”

“就是后村陶篾匠家的小女儿莲花,在后山的荷塘里采莲蓬,被老八盯上了,结果……”

“结果怎么样?”

“投河了。”

“投河了?”

“一九四九年——就是刚解放那一年,有人向政府揭发成老八的罪行,人民政府就把他抓了起来,不久就在街上——文登镇开了公审大会——把成老八镇压了,成家不知道听谁嚼的舌头,认定是我堂哥向政府告发的。”

“根据是什么呢?”

“我堂哥就是被成老八逼得走投无路,才去当兵的。”

“你详细说说。”

“有一次,成老八在去刘家洼的山路上,撞见了我二妹,欲行无礼,幸亏三叔公砍柴下山,才得以逃脱,但衣服被撕破了,大哥知道以后,在街上买了一包老鼠药,把成家的狗给药倒了,成老八买通官府把我大爷——就是章国森他爹抓到日本人的码头上抬煤。我堂哥咽不下这口气,就在成家的后院放了一把火,结果被成老八知道了,就到县里面喊了几个警察来抓我堂哥,堂哥得到了消息,连夜跑了。一跑就是六七年,后来才知道当兵去了。”

“当什么兵?”

“当——”章国林的舌头没有先前那么利索了。

“但说无妨。”

“在******的部队当兵。”

难怪章国林突然停住了,在******的军队里面当兵,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