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
长箭穿过山林,射在一头小兽身上,那小兽一个趔趄栽倒在地,挣扎几下就此死了。
“射中了!射中了!”不远处的山林里,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手里举着一把柘木小弓,正兴奋得欢呼雀跃。
少年叫霍雷,是山下村子里庄户人家的孩子。
“雷子,射到啥了?”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跑过来问。
这人是霍雷的发小兼邻居,姓梁,名叫大头。
“一头小野猪!”霍雷转身看着同伴,脸上挂着笑意。
“哟!不错啊,居然能射到野猪!”叫大头的汉子脸上露出一抹惊喜之色。
两人来到跟前,看到小野猪躺在地上已经断气,那支自制的锋利羽箭直插入脖颈,穿进咽喉。
“你小子有进步啊,还真是射到一头野猪!”大头惊喜地盯着地上的猎物。
霍雷搔着头,嘿嘿一笑:“我也就试着射了一下,没想到真给射中了!”
大头打量着小野猪,评价道:“你那把小弓能射到这种野兽,也算是极限了,如果这家伙再大点,小弓就有点悬了!”
他说得没错,霍雷的柘木小弓虽然精致,但力道却十分有限,野猪这种畜生皮糙肉厚,防御能力与体型有关,体型越大越耐攻击,如果一头野猪能长到五百斤,即便是狮子老虎见到,也会退避三舍。
霍雷这次算比较走运,遇到的是一头小猪仔。
大头见霍雷满头冒汗,额带都被打湿了,劝道:“雷子,这里没人,把你头上的布带取下来吧,怪热的!”
霍雷揩了揩额头上的汗,笑了笑,摇摇头。
这位天真烂漫的少年,之所以额上常年勒着一条布带,是因为那里藏着一个秘密——一块与生俱来的雷电疤痕。这块疤痕形如闪电,呈紫色,像块胎记长在额头中央,很是难看。
看到好兄弟如此辛苦,大头拍着胸脯打包票:“以后遇到大家伙不要轻举妄动,交给我,射到算你的!”说着扬了扬手里的牛角大弓。
看到大头肩上背的那张大弓,霍雷流露出无限羡慕,能拉开这种硬弓的都是猛男,力气不是一般的大,这在狩猎上非常占优势。
虽然知道大头诚心想帮自己,但霍雷却不赞同他的做法:“那怎么行!你射到就是你的!”
大头哈哈一笑:“咱哥俩谁跟谁,你就不要客气了!”
“谁跟你客气!”
大头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霍雷的脾气他最了解,这小子年纪虽小,做事却是四平八稳,有板有眼,可比他强多了。
霍雷见大头背着一张大弓,猎物却是一个也无,诚恳地道:“这头野猪咱俩一人一半!”
“那怎么行!”大头一脸惊讶地看着霍雷。
“就这么说了,咱们把野猪抬回去,砍一半你拿回家,算我孝敬大娘的!”霍雷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
大头内心一阵感动,虽然他比霍雷年长几岁,但从小到大都是被这位小老弟照顾。生来笨拙家里又穷的他,小时候经常被村里的富孩子欺负,每当这时霍雷总是挺身站出来袒护他,与那些霸道孩子唇枪舌战,甚至大打出手。
他们两家是邻居,作为村里的穷苦一代,两人从小就是好哥们,霍雷这小子头脑活泛、做事仗义、识大体,以大头仅有的那点见识评价,雷子是块当村长的料。
两人年纪相差三四岁,但霍雷少年老成,有主见,有担当,大头比较憨厚实诚,所以两人在一起时,凡事都是霍雷拿主意,比如这次上山打猎。
霍雷提出两人抬着野猪下山,大头说不用,那样太费事,还不如他自己背着轻松。说着将牛角大弓交给霍雷,双手提着野猪的两条后腿,拎起来驮在背上。
霍雷拿着柴刀,走在前面开路,大头驮着野猪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往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