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江湖路(1 / 2)

 此地距京都有数千里之遥,徒步走着去显然不现实。

本以为买到马后,很快就可以成行了,不料,墨九公他们寻遍了整个黄沙县境内,却没有找到一家卖马的,无论是军马还是私马,甭说是马了,竟连根马毛都没寻见,关于这点,倒是大大出乎陆不言的意料之外。

因天下时局不稳,朝廷对武朝境内马匹的管控那是相当严格。

军马自不必多言,就连一些富户家养的私马也都必须登记造册,在官府中记录备案,马匹的买卖更是被官府严厉禁止,如有人敢无视朝廷法令,胆大妄为,一经发现,即被处以谋逆大罪,如此一来,试问,这天下有几个人还敢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卖马呢?

别无他法,只能退而求其次,买驴。

驴在民间的地位仅次于马,是平民百姓的至爱,它吃的少、跑得快,而且结实,抗造,还不容易生病,并且性情温驯,听人使唤,无论是出行,还是驮东西,耕田、磨面,驴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尤为重要的是,它浑身上下皆是宝,无论是驴皮还是驴肉,那玩意儿都是大补之物,谁吃谁知道……

最为关键的一点,便宜。

墨九公虽是一名铁匠,但他常年为驴、马等牲口钉马掌,因而对毛驴那是相当的熟悉,精挑细选了七头骨骼健壮、溜光水滑的毛驴,才花了不到三十两纹银。

简直是物美价廉,经济耐用,更是装逼泡妞,居家旅行之神器。

对墨九公这种把每一文钱,看得比媳妇还金贵,恨不得它们能生崽的人而言,还有什么比省下这么一大笔钱更重要的事呢,另外还有一点,这也是他这么大岁数花出去最大的一笔银子,自个徒弟是富人家的公子哥可以视金钱为草芥,他可不行,苦日子过惯了,他得为徒弟当好这个家,依旧是能省则省,尽量少花钱多办事,手里摩挲着兑换来白花花的一百两纹银,简直比搂着大姑娘小媳妇睡觉还过瘾。

有好几个晚上,他都高兴地从梦中笑醒。

武朝景元八年阴历三月二十谷雨,宜出行、赴任、求嗣、祈福,大吉,就在这一日,陆不言他们一行六人终于出发了。

谷雨前后,正是春播时节,旷野间不时有忙碌操劳的身影,这一天,也是贴“蝎子符”的日子。

“蝎子符”是一种纸符,一般用黄纸做材料,上面还写着咒语。

据说,这种符箓要用谷雨这天早上太阳出来以前收取的草上露水磨墨书写才有效果,人们会在纸上画出各种图案,如张天师持剑降魔,或者太上老君斩蝎除魔之类的。

黄表纸上会写下诸如“谷雨三月半,蝎子来上案;拿起切菜刀,斩断蝎子腰”,“谷雨日,谷雨晨,奉请谷雨大将军;茶三盏,酒三巡,送蝎千里化为尘”等等的咒语。

春日阳光明媚,云淡风轻,是个出行的好天儿!

论见识阅历行走江湖,莫如余良的经验尤为丰富,在他还是一意气风发青葱少年时,就以墨侠的身份出道,弹指一挥间,这次重出江湖已是满面尘灰的老者了,浪荡江湖三十余载,从漠北到南疆,从西域雪山到东海之滨,上下天地间,纵横数万里,征战杀伐无数,取人性命如探囊取物一般,素衣贼!

此去京都,一路向东南方而行。

云岭发脉于云荡山,蜿蜒逶迤八百余里,更有七十二险峰如莲瓣攒聚,登临此处最高的苍烟峰,可见山顶云海如涛,苍茫辽阔之中给人以壮丽多彩的感觉,山势险峻,巍峨入云,越往高处攀爬,山势越是陡峭,滑不留手,攀登之难,在当地人更有“鬼见愁”一说,要想成功翻过这座山,殊非易事。

墨九公、荆氏兄弟俩与竹青梅四人骑驴,另外三头驴驮东西,余良与陆不言骑马。

陆不言胯下的赤风乃是从漠北购入的胡马,矫健如龙,神骏无比,尤其喜欢在绿油油的大草原上撒点儿野,对于远方的向往,它显得甚至比陆不言这个主人更要强烈几分,不待他扬鞭催动,早已“咴咴”嘶鸣着向着远方奔去。

陆不言扭头道了一句:“我先行一步,到前面等你们。”

墨九公与余良对视一眼,没说什么,荆氏兄弟俩的眼神中流露出几分艳羡的神色,而竹青梅看着他疾驰而去的背影,忽竟感到一丝莫名的孤寂与落寞。

为了行走方便,也为了少些节外生枝,竹青梅在余良的建议下,此时正扮做一个唇红齿白少年的模样,若被时下万千少女看见,不犯花痴才怪呢!

她与陆不言二人并肩而立,颇有几分安能辨我是雄雌的意思。

陆不言沿着官道跑出十里后,见师父他们早已被自己远远落在了后面,当下轻轻放缓马速,马蹄哒哒,一路小跑了起来。

又行了约莫一个时辰后,远远地望见前面横亘着一座庞然大物——云岭,宛如一头洪荒巨兽般伏在那,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巍峨感迎面扑来,令人望而生畏。

浮天水送无穷树,带雨云埋一半山。

武朝以云岭为南北分界的一道分水岭,云岭以北,朔风冷雨,乃苦寒之地,云岭以南,斜风细雨,为江南水乡,山顶之上,更是经年白雪皑皑,冷彻心扉。

越过一道缓坡后,登高远眺见前面大山脚下有袅袅炊烟升起,似乎是一处村落。

这是陆不言穿越后第一次出远门,一路上的风景让人美不胜收,但长时间的骑行,还是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呵欠,从马鞍边上摸出一个酒葫芦,仰头喝下几口浅水绿,顿觉如久旱逢甘霖,无比舒畅。

他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这才双腿一夹马腹,催马前行。

走近一看,原来在有人在道旁搭起了几间茅屋,将一面酒旗挂在路边的一棵歪脖树上,建起一家客栈,做起了生意。

陆不言把马拴在道边的树上,打算在这里等师父他们到来。

赤风这一次的长途疾驰,肩胛处渗出涔涔汗水,陆不言见了心中不免有些怜惜,取出汗巾为它抹拭,不经意间看了一眼那汗巾,不觉大吃一惊,只见汗巾上竟是殷红的血渍,又用手在它另一侧也抹了一把,手掌间竟也沾满了殷红的血渍。

……

流血了?!

难道这马得病了。还是它在路上跑太快,累的?

但见它兀自打着响鼻,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仍在不停刨着蹄子,哪里像是有半点生病的迹象!

依然是那副骁勇神俊,横行万里的神态。

陆不言有些担心,又有些无奈,因他不明白这马到底是怎么啦,怎会平白无故的流血呢?踌躇了一会儿,仍束手无策,只得暂且搁下不管这些,等师父他们来了之后,问问什么情况再说。

取下随身的包裹与酒葫芦,转身进了客栈。

客栈内早已有两桌客人正在饮酒,一桌上坐着三人,仪容不俗,另一桌上围坐着五人,穿的有些破烂,看样子像是要翻越云岭在此歇息打尖的客人。

陆不言默默走到靠窗的一张桌旁坐下,这时,店家忙走过来招呼。

“小公子是一人么?打尖还是住店?”

店主人是位四十开外,红光满面的油腻大叔,看他这一身的肥膘,不用吃也知道,这家店的饭菜质量估计还不错,应该油水挺足的。

陆不言露出一口白牙,道:“我等人,暂且在此歇脚,等人来了再点不迟。”

店主人闻言难掩失望之色,嘴一瘪,到嘴角时,忽一眼瞅见拴在路边树上的枣红马,知是他的,瞬间如某地绝技般又换成了一张笑脸。

殷勤道:“没事儿,公子尽管坐这儿歇着就是了,二蛋,给这位小爷沏壶好茶。”

他在此地迎来送往多年,可谓阅人无数,一双金鱼眼早已练成火眼金睛,打眼一看,便知客人荷包里的分量轻重。

然而,这多变的嘴脸并未逃过陆不言的眼睛,而他却浑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