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快乐万岁
读者大概还记得,圣迹区有一部分是被新城的旧城墙围住的。从那时候起,城墙上的许多箭楼渐渐开始倒塌。其中一个箭楼已被流浪乞丐们改做寻欢作乐的场所。底层的大厅做了酒店,楼上几层派做其他用场。这个箭楼是乞丐们最热闹因而也是最丑恶的活动场所。它就像一个可怕的蜂窝,日夜闹哄哄的。深夜,乞丐王国其他人都已经睡觉,广场周围土灰色房屋的窗口已不再亮出灯光,那数不清的一窝窝一群群盗贼、娼妓、偷来的孩子或私生的孩子已不再发出一点声音。可是有一个地方却仍然人声鼎沸,吵吵嚷嚷,它的气孔、窗口和墙上的裂缝,可以说,它的每一个毛孔都透出猩红色的灯光。那就是这座箭楼。因此,地窖就是酒店。下去的时候,要过一道矮门,爬一道和古典亚历山大诗句一样陡峭的楼梯。门上画着几枚新币和几只宰好的童子鸡,令人赞叹不绝,底下写着谐音双关语——“献给为死者敲钟的人”,这就算是酒店的招牌了。
有一天晚上,巴黎的各个钟楼都已敲过宵禁的钟声,这时候,如果夜巡队被准许进入可怕的乞丐王国,就会发现在这个酒店里乞丐们比平时更喧闹,酒喝得更多,粗话讲得更绝。在外面的广场上,人们成群,低声交谈,似乎正在策划什么重要事情,到处有人在石板地上磨生了锈的刀。但是,在酒店里,为了排遣那天晚上的心事,乞丐们拼命喝酒,拼命赌博,因此,从他们言谈中是很难猜到是什么事的。只是他们的神态比平时更兴奋,每个人的都夹着一把武器,闪闪发光,有镰刀、斧头、长剑、旧火铳等,不一而足。
这个酒店呈圆形,非常宽敞,可是桌子一张挨一张,喝酒的人又很多,所以里面的一切,男人、女人,板凳、啤酒瓶,喝酒的、睡觉的、赌博的,健康的、身残的,全都堆在一起,杂乱无章,就像一堆乱糟糟的牡蛎壳。桌子上点着蜡烛。但是,真正照亮酒店的还是炉火,它在这里起着歌剧院里大吊灯的作用。地窖非常潮湿,常年生着壁炉,连夏天也不熄灭。壁炉很大,炉台上雕刻着图案,炉膛内竖着笨重的铁柴架和一些炊具。炉火烧得很旺,由木柴和泥炭混合做燃料;在乡村的铁匠铺里就可以看见这样的炉火,夜晚,熊熊的火光把铺子窗户的红色魔影投到街道对面的墙壁上。一只大狗庄严地坐在炉灰里,正在炭火前翻动一把挂满烤肉的铁叉。
尽管屋里乱糟糟的,可是一眼看去,仍能分辨出这里主要有三部分人,各自围在三个人物身旁。这三个人物读者早已认识了。其中一个穿着东方式样的华丽而俗气的旧衣服,他就是埃及和吉卜赛公爵马蒂阿·亨加里·斯皮加里,这家伙坐在一张桌子上,跷着二郎腿,举着一个手指头,扯着大嗓门,正在宣讲他的黑白魔术。周围的人个个听得目瞪口呆。
另一群人围聚在我们的老朋友、骁勇顽强的五法郎银币王身边。克洛潘·特鲁伊夫全副武装,神态庄严,正在低声指挥人们“抢劫”装满了武器的大桶。桶底已经大面积敲开,从里面倾倒出大量的斧头、刀剑、头盔、锁子甲、砍刀、矛头、箭头、各种各样的弓箭,就像从丰收角里源源流出苹果和葡萄似的。每个人从中挑选一件武器,有的拿头盔,有的拿长剑,有的拿十字柄短剑。孩子们也武装起来,甚至连没有腿的残废人也披甲戴盔,看上去就像大金龟子,在酒客们的大腿之间爬行。
第三群听众最热闹,最欢乐,人数也最多,把桌子板凳挤得满满的。中央有一个尖嗓门在高谈阔论,骂骂咧咧。说话的那个人从头盔到马刺,全身披挂,身子几乎完全消失在战袍下面,只露出一个红红的滑稽可笑的翅鼻子、一撮金色鬈发、一张微微发红的嘴巴和一双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睛。他腰带上插满了短剑和匕首,腰侧挂着一把长剑,左边放着一张生了锈的大弩,面前摆着一个大酒壶,右边还有一个衣衫不整的胖妞。他周围的人都张大嘴巴在说笑,在喝酒,在咒骂。
除了上述三个主群体外,还有二十个小群体,有头顶酒罐子来回奔跑的男女侍者,有蹲着玩弹子、下三子棋、掷骰子的赌徒,这个角落里有吵架的,那个角落里有亲嘴的。把这些加上,读者对那天晚上酒店里的景象就有个大致的印象了。壁炉的熊熊大火一闪一闪,照亮了这幅图景,使酒店墙壁上到处舞蹈着无数巨大的怪影。至于声音,简直就像一口大钟敲到最响时你置身于那口大钟里面所产生的感觉。烤肉的油脂雨点般地落到滴油盘中,不停地发出噼里啪拉的声音,填补着大厅里乱哄哄说话的空隙。
在这片喧闹声中,可以看见一个哲学家坐在酒店里首面向壁炉的凳子上沉思,两只脚放在炉灰里,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没有烧尽的木柴。他就是皮埃尔·格兰古瓦。
“大家快点!赶快武装好!一小时之后我们就出发!”克洛潘·特鲁伊夫对他的子民们说。
一个姑娘低声歌唱:
晚安,我的父亲和母亲!
最后走的人把灯火吹灭。
两个玩牌的在吵架,争得面红耳赤,吵得最凶的一个扬起拳头说:“奴才!我要给你打上梅花印记,让你代替梅花j去参加国王陛下的牌局。”
一个鼻音浓重的诺曼人吼道:“喔唷!这里就像卡伊乌维尔小教堂的圣像那样拥挤。”
埃及公爵扯着假嗓门,对他的听众说:“孩子们,法国的巫婆去参加群魔会,不骑扫帚,也不骑牲口,身上不涂油脂,只念几句咒语。意大利的巫婆家门口总有一只公山羊在等候她们。不管是法国的,还是意大利的,都必须从烟囱里出去。”
一个从头武装到脚的青年大喊大叫,声音盖过了全场的喧嚣:“太妙了!太妙了!今天是我第一次拿到武器!乞丐!我当流浪乞丐了!基督的肚子!给我倒酒!——朋友,我叫磨坊的约翰·弗罗洛,我是贵族。我认为如果上帝是警察,他也会当强盗的。弟兄们,我们就要进行一场漂亮的行动。我们都是勇士。我们去围困圣母院,冲进去,抢走美丽的姑娘,把她从法官和神甫的手中解救出来,捣毁修士的住所,把主教烧死在主教府内。做这些事,比一个镇长喝一勺汤的时间还要快。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我们要抢劫圣母院,一切都会顺顺利利的。我们要把卡西莫多绞死。小姐们,你们认识卡西莫多吗?你们在圣灵降临节见过他骑在大钟上喘大气吗?上帝的角!那真是美极了!就像一个魔鬼骑在虎口上。——朋友们,听我说,我从心底里就是流浪汉,我灵魂深处就是讲黑话的。我生来就是诡计多端的乞丐。我过去很有钱,我把财产吃光了。我母亲要我当军官,父亲要我做副助祭,姑妈要我成为法庭顾问,奶奶要我做国王的大法官,姑奶奶要我当短袍司库,而我却当了流浪乞丐。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父亲,他把我骂得狗血喷头,告诉我母亲,老太太又哭又闹,就像这柴架上的柴火。快乐万岁!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比塞特尔。女老板,我的朋友,再来点酒!我还有钱付账呢。不要再给我絮雷斯纳酒,那玩意儿呛喉咙,还他妈的不如吞一只篮子舒服呢。”
听众爆发出一阵阵笑声和掌声。大学生看见周围的喧闹声越来越大,惊叫道:“啊!多美的声音!疯狂的民众,民众的疯狂!”
于是,他唱了起来,眼睛仿佛沉浸在狂喜中,声调像是教士在做晚祷:
多美的圣歌!多妙的乐器!多动听的歌声!这里歌声不绝,旋律动人心腑!乐器奏出甜美的赞歌,这是最优美的天使旋律,是赞美曲中最值得赞美的!
忽然,他不唱了,大声喊道:“魔鬼的老板娘,给我拿晚饭来。”
接着,吵闹声平息了一些。这时,就听见埃及公爵的尖嗓门在教诲他的臣民:“……黄鼠狼叫阿杜纳,狐狸叫蓝脚或跑树林的,狼叫灰脚或金脚,熊叫老头或大爷。——戴上地精的帽子,别人看不见你,你却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受洗礼的癞蛤蟆应该穿红色或黑色的天鹅绒,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脚上也要挂一个铃铛。教父托着头,教母托着脚。——只有魔鬼西德拉加索姆才有魔力让姑娘们赤身裸体跳舞。”
“以弥撒发誓!”约翰插话说,“我宁愿是魔鬼西德拉加索姆。”
与此同时,流浪乞丐们在酒店的另一头继续选择武器,一面叽里咕噜,窃窃私语。
“可怜的爱斯梅拉达!”一个吉卜赛男人说,“她是我们的姐妹呀。一定得把她救出来。”
“她一直在圣母院吗?”一个长得像犹太人的破产商人说。
“当然啰!”
“那好!伙伴们,”那个破产商人喊道,“我们到圣母院去!那里面的圣费雷奥尔和圣费吕西翁小教堂里有两座神像,一座是圣让-巴蒂斯特的,另一座是圣安托万的,全是金子塑成的,一共重十七金马克零十五埃斯泰兰,镀金的银座共重十七银马克零五盎司。这我知道。我是金银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