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喝酒吧。”约翰说。
“去哪里?”弗比斯问,“去‘夏娃的苹果’?”
“不,队长。我们去‘老科学’吧,拆开来就是‘老太婆锯把柄’,正好是一个字谜。我喜欢这个。”
“去他的字谜,约翰!去‘夏娃的苹果’,那里的酒最美。再说,大门旁边还有一个沐浴着阳光的葡萄架,一边喝酒,一边观赏葡萄架,其乐无穷。”
“好吧!就去看夏娃和她的苹果,”大学生说,并且挽起弗比斯的胳膊,“对了,亲爱的队长,刚才您提到割嘴街,您说得不对。现在说话不像从前那样粗野了,应该叫割喉街。”
两个朋友动身前往“夏娃的苹果”酒店。当然,走之前他们把钱币都捡回了口袋,而副主教也尾随他们去了。
副主教跟在他们后面,神色阴沉,惶惑不安。难道他就是那个弗比斯?上次同格兰古瓦谈话之后,这个该死的名字总在他脑海中盘旋,扰得他心绪不宁。难道就是他?副主教不敢肯定,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弗比斯,而这个充满魔力的名字足以使他决定悄悄跟在这对无忧无愁的年轻人后面,忧心忡忡地偷听他们的谈话,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再说,没有比偷听他们谈话更容易的事了,因为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毫不顾忌过往行人知道他们的秘密。他们谈论格斗、姑娘、美酒和荒唐行为。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巴斯克手鼓的声音,那是从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传来的。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生说:“见鬼!快走!”
“怎么啦,弗比斯?”
“我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有一只山羊的女孩子。”
“爱斯梅拉达?”
“就是她,约翰。我总记不住她的鬼名字。走快一点!否则,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让这个姑娘在大街上同我说话。”
“您认识她,弗比斯?”
这时,副主教看见弗比斯嬉皮笑脸地凑到约翰耳边,窃窃私语了几句。接着,弗比斯纵声大笑,得意地摇头晃脑。
“真的?”约翰问。
“我以灵魂担保。”弗比斯说。
“今天晚上?”
“今天晚上。”
“您肯定她会来吗?”
“您疯了,约翰?这种事还能怀疑吗?”
“弗比斯队长,您这个当兵的交上桃花运了!”
他们说的话,副主教全听见了。他牙齿咬得咯咯响,一阵战栗掠遍全身。他停下来,像喝醉酒似的靠在一块路碑上。过了一会儿,他又继续跟踪两个快活的年轻人了。
等到他追上时,他们已改变话题。他听见他们扯着喉咙高唱一首古老的歌谣:
“小方格”的孩子们,
叫人当牛犊一样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