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 第四章 两相忘(二)露华冷处浓之“姝凝”(1 / 2)

 那之后的几日的是平静而安稳的,如一条清晨穿过山间的溪泉,流水淙淙,却安缓得像是不忍打扰山中沉睡的景色。

山中没有什么人类的吃食,姝凝找到一种淡绿色的谷物,粒细长,炊时有香,她便熬成米粥给少年吃。他虚弱的身子渐渐得以恢复。

精神好起来一些,少年话也多了起来,他告诉姝凝,他叫鹤璧,住在山下城镇里,祖上一直在皇城做御前侍卫,到了父亲那一代宦海勾斗而暂迁至此;自己七岁时因和家人闹矛盾,曾误闯了这座人人谓之凶险的不归山。

听说进了这山林,毒虫猛兽饿虎豺狼不说,更有无数悬崖峭壁,一不留神就会跌落其中,怕是金刚之身都难以周全而退,更何况年幼的他。果然,那日他摔下了悬崖,但是千钧一发之际,有一只白鹤救了他。

他说,掉来了的时候,那白鹤展翅扑飞向他,用宽大的羽翼护住了他的身子,他才得以存活下来。待后来得救回到家中,家人们喜极而泣,又怕他落下什么病根,便请来巫师为他驱除邪瘴,巫师听闻他是被一只白鹤所救,因此为他改名鹤庇,取白鹤庇佑之意。

但又因“庇”字带双匕,太过露锋芒,而恰巧家中祖上有一块蓝田美璧,是传家之宝,便将“庇”改成了音调相谐的“璧”。

姝凝歪头看着他。原来,他就是当初那个自己救下的小小男孩,只不过十光景年,他长得那样高了,那样的清秀俊朗,像鹤灵族群里年轻的王。

可他的眉目间,总有种说不出的郁色。这样一个人,他有着怎样的心事呢?

她突然好像不太懂得人类的心思了,她在这山野中千年,看日升日落,看霞起霞飞,并不曾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而眼前的人,在她看来也不过十七八岁的光景,到底因何故难过,又到底什么样的事情,才会让他纠结于眉而郁结于心?

她心里颤了一下,是千年来不曾有过的异样感觉;她伸手,想要熨开他眉间的褶皱。

手下的他怔了一下,没有言语,山风清冽,满室药苦与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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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因服用山中灵药拭目草的缘故,这个叫鹤璧的少年很快就能看得见了。然而醒来后,他却没有看到姝凝。

我知道,此时的姝凝正躲在茅草屋的后面,端着一碗淡绿色的粥水,痴痴地发愣。

血液牵引的缘故,我虽然身体与她分离,神思上还是能够相通的。姝凝此时会躲起来,是因为不想让鹤璧看到自己的样子。她虽然已可以自由幻化人形,有了人类的四肢与五官,大抵上与人模样别无二致,可是她却仍有着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她头顶连至眉心的丹朱、颈项上的鹤羽、再比如她那头长发,那头有如三九寒天里第一场缤纷大雪的银白色长发。

鹤发童颜,指的就是她。她满头白发翠羽,又如何见得他。

鹤璧在茅草屋中又等了三天,她亦三天未归。他只有留下一封书信告知她自己的府邸所在,希望有朝一日她能来找自己。而信上的纸镇,他放上了那块从不离身的蓝田玉佩。

鹤璧走后,我看到姝凝缓缓从屋后绕出来,执起草案上的玉珏,久久地凝望着门外少年渐行渐远的背影。

山风吹来,她那一头白发有如一匹雪瀑,倾泻在飘扬的信笺之上。

我知道,那时的姝凝动了情,动了她成年后第一个遇见之人的情。她或许连自己都不知道,只是不自觉地感到心里有莫名的悸动,她的心牵引着我的,有点酸、有点慌,但是更多的是喜悦。

我想,刚刚,就在小西贝骗我睫毛上有提摩西的时候,那么一瞬,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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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后的许多时光,我的思绪都被姝凝牵引着,来到一个繁华城中的巨大宅子前,宅内高墙深院,密不透风。

这显然是鹤璧的家,可这宅子我似乎在哪里见过?沉夜城中的蓝大夫家好像也是同类布局。只是此宅与蓝家院内景致不同,而且眼前的这座府邸明显要簇新的多。

我看到姝凝经常在深夜的时候变回鹤灵之身,栖息在院内的松柏之上,看鹤璧在偏房里制药。

那青绿色的草果在他手下精心筛选研磨、尔后用文火慢煎,酿成一副副上好的药材。

红泥小火炉煨着滚水,支在藤架上;他俯下身拨弄那些炉底的碳枝,那火苗便温温地燃烧起来,不疾不徐在药锅底下缭绕,缭绕成一朵朵橄榄色的花。熬着熬着,那些被尘封在植物里的精华便一丝一缕地倾吐出来,而他被药的气息拥着,也如一味药了。

晚风吹过来时,药香和着松风。她想这真好,他们有着同样的爱好。

有时鹤璧一个深夜都在做这一件事情,姝凝便也栖在树上,目不合睫地的看着他,直看到东方露出鱼肚白。

有一次,姝凝不小心被发现,鹤璧看着它,先是讶异,转头便进了屋里。

姝凝正想,他不会要,回头拿个弹弓,把我打下来烤着吃了吧?听说这边境城中的人,很多都喜欢吃野味的。

它抖了抖,打算飞走,就看见鹤璧从屋内出来,端了个小盆,放在地上。小盆里,有梭子鱼和炒香的米。

姝凝嗤了一声,想:“鹤灵可从来不吃这些,鹤灵吃的都是有灵气的食物。比如百年的灵芝啦,比如千年的人参啦..”

但下一秒鹤璧站起身来,朝它笑笑,招呼它过来吃的时候,姝凝就飞过去了。

呸!真是没骨气,它一边这样想,一边恨恨地嚼着梭子鱼和炒米,居然...还怪好吃的?

之后,姝凝就每次都飞过去,等鹤璧端来小盘子,它就没骨气地去吃那好吃的。

这时,鹤璧就会抬起手,摸摸它的羽毛道:“真有灵性。”

唯美的景色未能长久,意识中她这样子没骨气的加餐没有持续两个月,鹤璧就举家迁走了。那个夜晚,她再也没能看到鹤璧在松柏下酿药的身影。

院子里的地上有个小盘,盘中空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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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景色又疾驰而走,我看到姝凝她孤身一人在城中流连。仿佛鹤璧走了,这城中的一切似乎都没那么有意思了。可是她又不愿意回去,万一呢,万一他只是出游几天呢,说不定哪一天就回来了。

她自己在湖里捉了鱼,学着像人一样烤来吃,那焦黑的鱼却怎么尝也尝不出小盘子里的味道。

她呸呸两口吐掉,恨恨地咬了口林芝,想,还是在城里呆着吧,等鹤璧回来,就有好吃的烤鱼和炒米了。

我想,她可能是爱上炒米了。

于是,为了像人类一样活下去,她需要钱。她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如同那些人类歌女一样,在酒肆和食馆里卖唱。

那时候,城里众人争相去看,听他们说,城中来了个佳人,流盼的美目,脂凝的皮肤,用洁白的纱笼遮掩了那秀丽的头发和纤细的颈项,弹拨起琵琶来仿佛在弹拨人的心弦。一声歌起,清丽啼转;一唱三叹间,那从头顶连至额间的赤红色花钿都跟着悲鸣摇曳起来。

姝凝赚了钱,就住在酒肆对面的客栈里,那客栈也因为有当红角儿下榻,顿时被踏破门槛。多少公子哥变着法儿前来寻访,一掷千金只为博得美人一笑。而美人呢,总是闭门谢客,婉拒来人邀请。

姝凝在等她要等的人,当然也可能是等炒米,一等就是七年。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这个年限,除了意识相通外,还向一旁的小西贝估摸着确认了一下当时的天干日支。

七年,真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后来我想,姝凝要是用这七年,自力更生,潜心研究庖撰,那她恐怕也可以像小西贝一样厉害,恐怕也,不会受那么多的苦了。

可事实证明她并不想当个厨子,只想当个食客。也许是食客执着的心意终被上天窥探到,她终于等来了鹤璧。

那天,是她休唱的日子,姝凝坐在客栈二楼的房间里,观赏着窗外景色。这时,客栈的老板前来敲门,说是颖州知县家的大公子想要听她唱曲儿,特意驱车三百余里,从隔壁县府赶来。

那大公子是个不守规矩的,听歌时候总是凑得很近,明里暗里将手伸进她的纱笼里。这让她很不舒服,她想,人为什么喜欢摸她呢?她明明已经不是鹤灵的样子了,更不是谁的宠物。

她婉拒,推脱说身体不适,可是哪知那知县家的大公子喝了点酒,吵吵嚷嚷就进了她的厢房。

“哟嘿我说你个贱人,你矜骄个什么劲儿啊,啊?老、老子跑了这么远来,那是看、看得起你,你唱不唱了..啊?给,给我唱!”顿时刺鼻的酒气充满整间厢房,颍州酒鬼公子话都说不利索:“人,人呢?啊!”

他转身看到端坐在琵琶案前的姝凝,扑了过去:

“美..美人...”言罢那双手便往姝凝衣服里头凑,袖子带掉了案上的茶盅。

“啪!”

“啪!”

这两声,一声是茶盅落地,磕碎了一角,另一声是耳光上脸,又脆又亮。

颍州公子脸上五个鲜红的掌印。

“你,你打我?”颍州酒鬼有点蒙,一下没反应过来。

“嗯,打你。摸的话,应该没那么重的。”姝凝郑重地点点头。

“你..你奶奶的敢打老子?!”酒鬼突然酒醒,怒吼道。

“你奶奶打的就是你。”姝凝很认真地算了算,又道:“说当你奶奶都是便宜你了,我出生的时候,你奶奶都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饶是姝凝说了句一千岁的大实话,可这人只当她是挑衅,气得鼻孔冒烟,伸手就要掴回去。

啪!又一声,鸡爪般的手被鸡爪般拦截在空中,姝凝腕处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