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闲话方大人,如果你是那二人,现在会怎么办?”
何家店铺二楼,李志已等得有些不耐烦。从他命人掌灯到现在已经又过去了将近一个时辰,可那两个人却还是迟迟没有露出踪迹,周围能想到的去处他都派人探查过,难不成这二人会飞?
其实方进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换成他,方进自问是绝对没办法在李志布下的天罗地网当中逃脱的。
方进无解的问题,在张三这里却似很轻松。他听得吴先生问起,兴奋地说道:“逃啊,还能咋办?先生,这一带没有比我熟的了。”
张三舔舔嘴唇,两手比划着指点:“您瞧,那里透着亮儿的地方,就是咱的店。前面您知道的,出门儿就是官道,往北穿过归德县便直奔了国都南门;要是朝南走,那更好说,霍县、彩云、怡城、甘露州……这些地方都能去的。”
吴先生摇头:“官道走不了的,你再说。”
“那咱就从这里一直走,上东山,翻过东山也能绕去国都或者彩云。”
“也不行。还有吗?”
张三挠挠头,说:“东、南、北都不能去,那就只有往西,可往西面儿……越过官道就是穿城而过的清水河了,您想走水路?”
吴先生笑着道:“对,我们是要往西去,但不是走水路,因为码头必定早在严密监控之中。既不能乘船,而沿河的近百十里堤岸又全都是开阔地带,李志定然不会再派暗哨。因此,只要能到了河边,我们最不济也可以藏在水里等待机会,这才是眼下唯一的办法。”
“那还等什么?”张三振臂一呼道:“走啊,吴先生,正好这会子雨小点儿了。”
吴先生再次无奈地摇了摇头,“张三啊,如果这次我们侥幸能渡过这道坎儿,你以后可得多用用脑子了,万不能再想一出是一出。今天救了我们的,全靠这场雨。你想,这么大的雨,既能盖住声音,又能隐藏行踪,还可影响追捕之人的判断——连偷儿都知道,偷雨不偷雪呢。等着吧,夜里还要往大下,咱就那时候走。真要雨停了,都不用看,老远就闻见咱身上的臭气了。”
张三原本心眼儿不笨,只是一直没人点拨,也不读书,因此从未开窍。这半日和吴先生相处下来,他已逐步懂得思考和分析,懂得举一反三,当下也就明白了吴先生的意思,既信服又羡慕地望着吴先生说道:“先生,您怎么什么都知道?您说您不是神仙,可照我看,神仙也比不过您。”
许多年以后,已经更名为秦三的这个小客店伙计会再次踏上一条雨夜逃亡之路,那时的他便很容易联想起今夜所发生的一切细节,他也终于确信,吴先生就是神仙。
吴先生可以仅凭一封书信躲过杀身之祸——这不足为奇,岁月的磨练加之其身份,可以说是经验使然;他能利用灯下黑的障眼法,躲在厕坑之下、藏身于距离李志仅里许地远的荒野草丛之中呆上大半夜……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因为依据这人今后逐步展现出的贪生、畏缩的个性来看,那更像是其本能所致而非聪明才智。回想起来真正让秦三信服的,只有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那时候他还叫着张三,只是个不到二十岁,又矮又黑,无助且又懵懂的小店伙计。
张三既熟知周围环境,在他看来想要逃到清水河去实在太简单了。他们现在身处归德县城东、一排紧挨官道客店背后的荒野之中。这里三面被远处的东山环抱,只要随便向西,找个地方穿过客店和官道,便会进入大片的密林之中,而密林的尽头,就是平行于官道、中穿县城流向天香城的清水河。
“所以根本不用等到半夜,吴先生,”张三成竹在胸地言道:“许掌柜客店再过去三家便是和我同姓的张家老店,他那后墙上开着个狗洞——也怪了你说,家家养狗,就人家店里那两只能隔三差五地从这后头叨回去野鸡野兔。我们就从那儿爬进去,那两条畜生认得我,不怕的,到时候我们便大摇大摆从前门出去,穿过官道不就行了?”
吴先生顺张三手指的方向瞟了眼道:“没用,那样我们很快就会被砍了脑袋。”
“张三啊,”吴先生拔起两根草棍,舔舐着上面的水渍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要记住,我们能想到的事情,别人也会想得到。所以,为了心中所想不被别人识破,我们只好什么都不去想,明白吗?好了,躺下来节省些体力吧,留着晚些时候逃命。”
正是因为这句话,秦三才会在另一个雨夜里痛哭着想念起吴先生来。然而这一点,却远非此时此刻的张三所能够理解。
夜里,已经停了许久的暴雨果然如吴先生预料的那般骤然而至,甚至比晌午时分还要猛烈得多。栖身旷野中的两人已经无法正常开口说话。便在这时,吴先生拉起张三,带着他矮身冒雨,在草丛当中快速穿行。期间张三被绊倒过好几次,狼狈至极,他心中不断咒骂,索性闭起眼来,任由吴先生牵引着拼命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