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郑厚昔的酒杯里满是酒沫,好似养鱼的池塘。
他抬起头看着隔桌相望的边远,脸上浮现出宽厚的神情。人如其名,郑厚昔的性格就是憨厚耿直。他是边远从小到大的挚友。可以这么说,对于边远来说,如果原先对他来讲最重要的人是父母的话,那么现在,对他最重要的人就是眼前这个微胖青年。因为那二人在他心里的神圣地位已经被取代,现如今只有好友才是他的全部。
每当心情烦闷,无处倾诉,边远便会来找郑厚昔一吐为快。朋友的话,他也有一些,但那些人都算不上真正的可以倾吐心扉的朋友。大多数人都只是听听,劝说想开些,然后就各忙各的。只有郑厚昔,会真真正正地把边远的事情当作他自己的事情。
“这个家我不想待了。每天回去就好像掉入地狱一样,真是不想待了,闹心。”
边远滴酒不沾。他直勾勾地盯着郑厚昔的酒杯,小声说道。
郑厚昔对边远家里的情况很清楚,因为后者不止一次地和他说过。
至少在五年以前,边远的家庭还是幸福美满的,至少在他这个外人看来是这样。边远的父亲是一位小学教师,兢兢业业,为人善良正直;他的母亲也是老师,不过是一家艺术培训机构教舞蹈的老师。在这样的家庭出生,边远似乎与生俱来带有一种文艺气息。初见边远,郑厚昔觉得眼前的这个中等个头的同龄人好像与尘世绝缘一样,自带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于是二人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朋友。
后来,郑厚昔听说,边远的父亲意外离世。关于那次以外,边远只对他透漏说是父亲心脏病突发,还没来得及往医院送就走了。惊闻好友父亲离世,郑厚昔震惊之余,也不好再多问什么。
也就是自那以后,本来还能说上三言两语的边远,变得越发内向和孤僻。郑厚昔看在眼里,也不禁为好友感到烦恼。
边远两手托腮,胳膊肘拄在桌子上,看着郑厚昔把杯中剩余的啤酒一饮而尽。
“我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那毕竟是你的家,可能你也是处于叛逆的阶段,跟他们经常发生矛盾。我觉得这也是在所难免的。”
“只要一看到那一对狗男女,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我真得觉得很恶心。”
边父去世之后,边母闪电般地往前又走了一步,又找了一个男人。速度之快,令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明眼人一眼便可看出,或许在边父去世之前,边母和后找的那个男人就有瓜葛。
还没从丧父的悲痛中走出来,边远就要被迫接受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新父亲。这对他来说无疑是残酷的。那个男人初来乍到,还能勉强装出一派慈父印象。恶魔的面具终归是带不住的,不到半年,那个男人的本来面目就展露无遗。他开始因为琐事对边远拳打脚踢,而且经常借着酒劲对他破口大骂。边母似乎怕他,在丈夫和儿子的打斗之间,经常不知所措。
这样的日子重复了五六年,一直持续到现在。
“我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可能没有办法再继续坚持下去了。”边远长舒一口气。
“现在咱们什么能力都没有。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没有任何经济能力,更没任何本事。不还得靠家里生活?你想摆脱这样的生活,同时也会让你自己陷入困境。”
“我觉得,没钱我可以自己去挣。如果不摆脱这个环境,我的生命可能永远不能自由。”
“说我是说不过你。不过我还是劝你不要做什么未经深思熟虑的事。”
边远的脸上似乎晴了一些。他的性格一向是坚强的,属于那种柔中带刚的类型。表面上看他总是在沉思着什么,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他性格中最核心的区域,是没有什么事情能攻破的。他的自我调节能力很强。
“走,别喝了,再喝你就多了。出去溜达溜达。”边远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