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官制(1 / 2)

新汉书 风惊寒 0 字 2023-03-30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一、政治概况

刘秀,字文叔,南阳蔡阳人(今湖北枣阳西南),高帝九世孙。公元25年(建武元年)他重建了刘汉政权,建都洛阳,史称东汉。刘秀建国之后,鉴于西汉时权臣当政、外戚篡权及地方权重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政治措施以加强中央集权。

第一,刘秀着意防范功臣、宗室诸王及外戚专权,通过各种办法加以控制。在他执政期间,大多数功臣以列侯奉朝请,让他们享受优厚的待遇而不参与政治。对朝中诸臣督责尤严,“时内外群官,多帝自选举,加以法理严察,职事过苦,尚书近臣,至乃捶扑牵曳于前,群臣莫敢正言”,史称“自是大臣难居相任”(《后汉书・申屠刚传》)。刘秀之所以这样刻薄大臣,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皇帝的专制权力。对宗室诸王也严加控制,禁止王子、诸王交通宾客、结党营私。建武28年(公元52年)他借故搜捕王侯宾客,“坐死者数千人”。明帝时,更是屡兴大狱,株连极广。楚王刘英信奉黄老浮屠,与方士往来,被人告发为谋逆,连累收捕者达数千人。

第二,为加强中央集权,刘秀一方面不设丞相,削弱三公权力,另一方面则扩大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台原是管理公文发放的机构,所任官吏年资较浅。尚书令、尚书仅为千石、六百石的中下级官吏,尚书郎则多由令史久任者补任,为一般士大夫所轻。至汉武帝时,尚书已被重用,尚书令逐渐掌握了实权。刘秀为了使权力进一步集中到自己手中,又扩大了尚书台的组织,加强其职权;一切政务不再经三公管理,尚书台成为皇帝发号施令的执行机构,所有权力集于皇帝一身。

第三,秦汉以来,地方政权机构为郡县制。西汉末共设郡国103个、县邑道侯国1587个,如何加强中央对众多郡县的统一管理是个大问题。为了监察地方政绩,汉武帝时已分州派遣刺史进行监察。刘秀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刺史固定为州一级的地方长官。刺史处理地方政务,不通过三公,可直接上奏皇帝,使地方郡县也直接置于皇帝的控制之下。

第四,在军事制度上,刘秀也做了重大改革。东汉建立不久,就废除了执掌地方兵权的郡国都尉,而后又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实际上取消了地方军队。在和平时期,少量维持地方治安的郡县兵,皆由太守、令长兼领。在边境及民族斗争紧张的地区,则设都尉或属国都尉别领。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和豪强地主大田庄的发展分不开的。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膨胀,在田庄内部发展了部曲家兵制。这种部曲家兵承担着镇压农民、维持地方治安的部分职能。因为有了这样的武装,东汉政府才能裁减、甚至在某些地区取消地方军队。在削弱地方兵权的同时,刘秀还逐步扩大中央军队,在重要的边境地区设有隶属中央的边防军。东汉政府还经常用赦免和减罪的办法,募集罪人戍守边疆。刘秀削弱地方军队、加强中央军队的措施,使中央集中掌握了武装力量,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后来,由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日趋激烈,使得中央控制力量开始削弱,豪强地主的部曲家兵则迅速发展,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地方军阀势力,终于导致了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

东汉后期的政治,基本上就是外戚、宦官两大集团附带着官僚集团的活动情况。这三个集团在东汉前期先后发展起来,不过当时光武帝和明帝还能掌握皇帝权力,外戚、尤其是宦官还不敢横行作恶。他们在位时,惩治不法官吏较严,赋税徭役较轻,对外战争较少,史称明帝时“天下安平,百姓殷富”。在王莽篡汉之后,出现了这样一个休息时期,是符合社会要求的。章帝改变光武帝、明帝的“严切”政治,被称为“宽厚长者”。外戚、宦官得到了宽厚的待遇,开始横行。

章帝死后,东汉政治便进入黑暗时期。和帝继位,窦太后临朝称制,外戚窦宪总揽大权,窦家成了事实上的皇帝。为了取得整个统治阶级,特别是豪强的默许,窦太后临朝首先宣布“罢盐铁之禁,纵(任)民煮铸”,即以让出朝廷的盐铁大利来换取豪强对窦氏集团的支持。从此豪强势力大增,政治野心也随之加强。而一向被排斥的下层豪强也不肯屈服,他们很自然地要求参预政权,但做官却有困难。如富人王仲,家有千金,送给贫士公沙穆100万钱买(和谐)官,企图间接从官场得些好处。但公沙穆决心求做孝廉,拒绝了他。王仲这类人只好去投靠宦官,他们自然都成为宦官的拥护者。宦官凭借下层豪强,也就有了相当的力量和外戚争权。由此可见,盐铁官的废除标志着中央集权的削弱、豪强势力的增强,同时也是东汉后期黑暗政治开始的一个信号。

窦宪秉政后,窦家大批徒党都做了朝官和地方官,最小也得为县令。窦家又养了许多刺客,迫害较正直、不肯附从的官僚。公元92年和帝与宦官郑众密谋杀死窦宪,将其党徒全部罢官下狱治罪。郑众因功封侯,宦官从此参预政事。公元106年8月13岁的安帝继位,邓太后临朝,邓骘辅政。邓太后从窦家的失败中吸取了经验,并用外戚和宦官,形式上不偏重外戚。她授权河南尹、南阳太守(两地是贵族集中地)严格管束邓氏及其亲戚、宾客,若这些人犯罪,地方有权惩罚他们。她又表扬儒学、尊礼三公,使邓骘荐举名士杨震等人,从而把官僚集团吸引到外戚一方来。这样,邓太后终于巩固了地位。公元121年邓太后死,安帝联合部分宦官杀逐邓氏。新得志的宦官引用失意官僚及下层豪强做官,作为其徒党。杨震一派鲠直的官僚认为“白黑混淆,清浊同源”,坚决抗议。白清指按正途仕进的士人;黑浊指无权做官的微贱人。从此,除外戚与宦官的冲突外,又加上清流和浊流的冲突。后来,杨震被迫自杀,更加深了清流与浊流的仇恨。

自安帝以至汉末近百年间,外戚、宦官轮流(和谐)执政、互相残杀,朝局混乱不堪。公元189年灵帝死,皇子刘辩继位(少帝),何太后临朝,何进辅政。出身屠户的何进企图依靠出身下层豪强的董卓消灭宦官,不料宦官首先发动,杀死何进。后来,士族大豪强袁绍起兵杀宦官2000余人,宦官全部被歼灭。董卓引兵到洛阳赶走了袁绍,废少帝刘辩,杀何太后,立献帝刘协。长期左右朝政的外戚、宦官一起被消灭了,东汉政权实际上也被消灭了。豪强们公开进行混战,东汉后期转入了社会空前大破坏、大分裂时期。在这个黑暗时期里,人民遭受了严重的灾难,国境内的少数民族也受到残酷欺压,反抗斗争到处发生,但都被豪强势力镇压下去了。

的特点是:1.中央集权加强,从“尚书台”之组织可以看出;2.地方形成州、郡、县三级之制,以强化对各级地方的控制;但由于州牧事权过重,形成了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3.重视少数民族的事务,设专官统治少数民族地区;不但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而且对发展边境地区也起了一定作用。

二、中央官制

东汉的政治组织与西汉基本相同,而稍有损益。光武帝即位后,为紧缩开支而裁减官僚机构和官员名额,每年节省俸钱开支以亿万计。东汉中央政府还是以三公九卿组织而成,但皇帝即位之初则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揽政务。光武躬政,以尚书台总领纪纲,职无不统;御史台也合并在少府之下。侍中在西汉本是加官,到东汉设立侍中寺,献帝时给事黄门也并入侍中寺,成为少府的下属机构。

(一)太傅(属吏有掾、属10人,御属1人,令史12人)

西汉时有太师、太傅、太保,称上公。西汉初不置太师,平帝始复置太师,以孔光为太师。高后元年(前187年)始以王陵为太傅。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始以王舜太保。而东汉则仅设太傅1人,也称上公,掌以善导,无常职。光武帝以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2000户,赐几杖车马。

录尚书事一官始于西汉,武帝曾以张安世为车骑将军、领尚书事。东汉章帝以太傅赵、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始有录尚书事之名,相当于西汉的领尚书事。和帝时,以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在三公上。自此遂为常制,每当即位的皇帝年幼,则置太傅、录尚书事总揽朝政,其人逝世即废其官。灵帝时,以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陈蕃被杀后,又以胡广继任。献帝初,董卓曾在长安自尊为太师,位在太傅之上,但死后即废其官称。

(二)三公

上公之下是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又称三司)。东汉初年,征拜三公多是知名经师。当时皇帝勤于政事、好明察,仅以尚书协助自己处理政务,三公无实权;并对仅有考课任务的三公,还课其殿最,往往以小过而免退。如宋弘任大司空5年,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依据而坐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因其不举奏冬祭高庙时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论,坐免官;赵熹为太尉,明帝永平3年(60年)因考核中山相薛修事不实,坐免官;冯鲂为司空,永平4年(61年)因考核陇西太守邓融事,听任奸吏所为,坐免官。更有甚者,至于诘责诛斥,如韩歆为司徒,因好直言、无所隐讳,光武帝不能容,把他免官、遣归乡里,并下诏责之。韩歆惶恐不安,与其子婴皆自杀。其后欧阳歙、戴涉为大司徒,皆以罪下狱死。

(1)太尉1人(分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

光武帝初即位,置大司马;建武27年(51年)改称太尉。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并置太尉。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政绩下等)最(政绩优异)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皇帝死则告谥南郊;国有大事,即与司徒、司空共同商议。如牟融、徐防均以太尉录尚书事,与太傅参决政事,说明太尉除主兵政外,也兼管民政。其属吏有:

1.长史1人(总管各曹事务,秩千石;三公府长史职任颇重,号为三公辅佐,三国、晋、南北朝沿置不改)

2.诸曹:均置掾、属各1人(共24人);东、西曹掾比四百石(故称公府掾),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

西曹(主府中官吏的任用)、东曹(主二千石的迁转任用和军吏)、户曹(主管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管奏议)、辞曹(主管辞讼)、法曹(主管邮递驿传制度)、尉曹(主管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管盗贼)、决曹(主管刑法)、兵曹(主管兵事)、金曹(主管货币、盐铁)、仓曹(主管仓谷)。

3.黄阁主簿:省录众事(即为阁下诸吏之长)

4.阁下诸吏

御属1人(主为公卿御车);令史22人:阁下令史(掌管仪仗执事)、记室令史(掌管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管府门),其余令史分掌各曹文书。

(2)司徒1人(分领太仆、大鸿胪、廷尉三卿)

光武帝初即位,置大司徒;建武27年改称司徒。司徒掌教化;凡孝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皇帝死则掌奉安梓宫;国有大事,即与太尉、司空共同商议。其属吏有:长史1人(秩千石);诸曹掾、属31人;令史35人;御属1人。

光武帝即位,依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18年(42年)省。献帝建安8年(203年)复置司直,但不隶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事。

(3)司空1人(分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

光武帝初即位,置大司空;建武27年改称司空;献帝建安13年(208年)改称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司空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皇帝死则掌将校复土;国有大事,则与太尉、司徒共商议。其属吏有:长史1人(秩千石);诸曹掾29人;令史31人;御属1人;道桥掾。

(二)九卿

西汉时,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光武即位,沿西汉旧制置九卿,其职掌也与西汉略同,只是裁并机构、精简属官,有异于前。此外,东汉的九卿分隶于三公,九卿之长均加“卿”字,其秩皆中二千石。

此外,东汉九卿与西汉不同者还有:光禄勋设有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中郎将。东汉末,还有东、北、西、南四中郎将,皆帅师征伐。如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曹植为南中郎将等。建安中,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则为丞相之副。西汉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属太常。东汉省都水长、丞,置河堤谒者。

(三)尚书台

东汉与西汉中央官制最突出的区别,就在于尚书台的组织。表面上看,东汉中央职权,似乎是三公九卿在行使。其实不然,实权掌握在尚书台,三公只不过是傀儡而已,虽然分管九卿,但都不能发号施令。《后汉书・仲长统传・法诫篇》载,“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政归台阁(即尚书台),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尚书之官称始于秦代。不过秦时的尚书只是少府属吏,仅在朝中传达诏令,皆以文人为之。武帝时,改尚书为中书,以宦官任之。成帝时,再恢复尚书旧名。尚书由来已久,但直到西汉末,在中央政府中都不重要,不过是主管宫廷收发,地位极低。东汉光武帝将国家大权全部集中到自己手中,侍从左右的尚书便是他处理政务最好的助手。《通考・职官考》载,“至后汉,则(尚书)为优重,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乃文昌天府,众务渊薮,内外所折衷,远近所禀仰”。自此,尚书权威日重,尚书台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实现中央集权政治的行政机构,取代了中央政府;尚书令直接取代了宰相职权,跃居三公之上,尚书也由事务官变为了政务官。因尚书事权极重,所以当时称为“政归台阁”。因此规定,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射、丞、郎,皆辟车预先回避,台官过后才可离开。

东汉于少府设尚书令(秩千石)、尚书仆射各1人(秩六百石)为正、副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各有丞1人,称左、右丞(秩四百石),掌录文书期会;左丞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下设六曹尚书(秩六百石)各1人,尚书虽有曹名,但不以曹名为号,分曹办事也只是为了处理公文的便利而已,没有真正行政实权。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此始见曹名。

六曹:吏部曹(常侍曹改,主选举祠祀事)、三公曹(主辞讼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中都曹(主水火盗贼事);六曹侍郎24人(秩四百石,每曹4人),掌作文书起草,更值5日于建礼门内(尚书寺居建礼门内);令史18人(秩二百石,每曹3人),掌管文书;后增剧曹3人,合为21人。

六曹加上尚书令、尚书仆射合称“八座”。献帝建安4年(199年),以执金吾荣A为尚书左仆射,从此仆射分置左右。东汉制度,从三署诸郎中考选有才能者入尚书台,在皇帝左右处理政务,初入台称守尚书郎中,1年后称尚书郎,第3年则称侍郎。

(四)御史台

御史大夫改为司空后,使御史均入兰台,由御史中丞掌领,也称御史台。御史中丞监察百官和国家大典、解释法律,其权力仅次于尚书令;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尚书、御史、谒者合称三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

(五)各级将军

除三公、九卿、尚书台以外,东汉的各级将军也是中央要员。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不常置,担任者皆执掌朝权。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位次三司,章帝建初3年(78年)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前、后、左、右将军位在上卿之下,不常置。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执政,常假兵权以自重。于是,大将军便成为中央的主要官员,与太傅、三公合称五府。《通考・职官考》载,“自安帝,政理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将军,常在帝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大将军,如三公,汉末犹在三公上”。梁冀、窦武、何进皆以大将军录尚书事,专制朝政。

大将军、骠骑将军属官:长史1人(秩千石),总理幕府;司马1人(秩千石),主兵;从事中郎2人(秩六百石),职参谋议;开府则在府中置掾、属29人,令史30人及御属1人;其中兵曹掾史,主兵事;禀假掾史,主禀假;又置外刺奸,主罪法。其领兵征讨,则有部曲。营有5部,所属兵员无定额。每部设校尉、军司马(皆秩比千石)各1人领兵,统率营部或某一兵种;军假司马,为军司马副贰;不设置校尉的部,则由军司马主兵。部下有曲,每曲有军侯1人(秩比六百石)掌监军,军假侯为副。曲下有屯,每屯有屯长1人(秩比二百石)。其他营则置别部司马。

车骑将军、卫将军属官同于大将军、骠骑将军,但掾、属减为20人,令史减为24人。其余杂号将军,有事则置,因事命号,事已则罢;也有部曲、司马、军侯以领兵,也有掾、史分掌兵器与营务。明帝永平8年(65年)复置度辽将军,以护南单于;因其内部时有不稳,遂为常设将军。

东汉政府对于少数民族,也设有多种专官。如护匈奴中郎将1人(秩比二千石),主护南单于;护乌桓校尉1人(秩比二千石),主乌桓胡;护羌校尉1人(秩比二千石),主西羌;皆置从事2人,有事则随事增置,掾随事为员。

刘秀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尉(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营。灵帝时,在京师洛阳设西园八校尉(上军校尉、中军校尉、下军校尉、典军校尉、助军左校尉、助军右校尉、左校尉、右校尉),主要由宦官统率,开宦官统兵之例。当时曹操任典军校尉,袁绍任中军校尉,而统率八校尉的上军校尉蹇硕则是小黄门(宦官)。

(六)军制

东汉建立后,刘秀裁撤了内郡的地方兵和郡都尉,取消了都试。军队由招募的农民或征发刑徒组成,其指挥权集中于皇帝和中央。中央直接掌握的军队有四支:1.南军,守宫门、侍卫皇帝;2.北军,防卫京城;3.黎阳营,驻黎阳(今河南浚县),守黄河以北,是卫护京城洛阳的屏障;4.雍营,驻雍,守卫关中及帝陵。

三、地方官制

东汉地方官制,沿西汉旧制,分封的王、侯国与州、郡、县并置,但地方官的权力比西汉要大得多。东汉划天下为12州,每州置刺史1人;京畿地区则设司隶校尉1人。

(一)州

1.司隶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