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龙兴关外(三)(1 / 2)

兄弟 红色猎隼 7055 字 2019-09-28

 作为美国政府1948年通过的援外法案(ForeignAssistanceAct)的一部份。援华法案分为两部分,一部份为3亿3800万美金的经济援助,另一部份为1亿2500万美元军事援助,两者援助成为国共内战中,中国******政府用来应付对中国**庞大战争开销的重要资金资助。

为了固守东北重镇—沈阳、长春和锦州等主要城市,卫立煌曾向蒋介石只要不将主力撤出沈阳,军队补给问题由他去同美军顾问团商量解决。由于曾经指挥过中国远征军强渡怒江、收复腾冲、攻克松山、会师芒市给协同作战的英、美盟军留下过深刻的印象。因此卫立煌在美**界颇有人望,美国《名人词典》以及美国发行量最大的《时代周刊》均称其为“常胜将军”。

因此1948年5月,美军顾问团团长巴大维一行来沈阳视察,会见了卫立煌,观看了**部部队的各兵种联合演习。巴大维向卫立煌许愿:给他10个的师的美制武器装备。卫立煌听了自然非常高兴,当即对第四十九军军长郑庭发说:“10个师的装备来到就有办法了。”并派廖耀湘到锦州专门负责接收美国援助物资,此后,美军运输机源源不断将兵员装备、粮食、弹药运到沈阳、锦州。但是尽管如此,随着1948年秋国民政府与美国交恶,美国对华援助全面冻结东北******军队只得到了4个师的装备,而且还都是轻武器。卫立煌用这些装备补足了4个师,编成2个军。

长期以来美械装备师一直是自1942年中美联手对抗日本以来国府一张皇牌。无论是在印缅丛林的东南亚战场还是国内的正面对抗的雪峰山战役,接受了美国训练和武器配备的**部队不无给予了曾经不可一世的日本侵略者以重创。因此内战初起,目睹着浩浩荡荡开进各大城市的**部队的社会各界民众事实上都对美械师颇多期许,认为拥有着全副美式武装的**定能迅速结束内战,重建

“和平”。

但事实上诸多象叶永茂这样的**将领事实上却很清楚所谓的美械装备师不过是一张唬人虎皮而已。在1942年美国政府根据《战时租借法案》向国民政府提供美援之时,蒋介石曾经“狮子大开口”向美国要求向其提供100个师的武器装备。尽管对于这种漫天要价的模式,华盛顿颇为不满。但是鉴于当时日本海、陆两军在太平洋战场上咄咄逼人的气势。美国政府不得不“就地还钱”的答应提供60个师的美式装备。不过将分为两期。第一期为30个师,时间为打通滇缅路之前,待打通滇缅路之后再提供第二期的30个师。

而在此后的开罗会议上,并不死心的蒋介石又当面向罗斯福要求将提供的装备增加为三期计90个师,为了大局着想的罗斯福自然一口答应了。因此从1942年底开始,美国开始装备******军,第一期提供的装备为国内的30个师与驻印军6个师,共计36个师。但在打通滇缅路之后,一方面因为蒋介石越级指挥赶走了史迪威,触怒了美**方,另一方面,由于美国因得到了苏联出兵的承诺,认为不必从中国大陆进军日本。因此,第二期只给了3个师的装备。因此******在抗战时只获得了39个(实际33个)美械师的装备援助。在抗战期间,******用这批装备共装备了13个全美械军。即新一军、新六军、第二军、第五军、第八军、第十三军、第十八军、第五十三、第五十四军、第七十一军、第七十三军、第七十四军和第九十四军。

从道理上讲,随着日本投降,太平洋战争结束、《战时租借法案》就应该废止。而由于美国要求蒋介石:去接收东北的军队必须是由美国训练并提供装备的远征军。而蒋介石由于顾忌苏联和关内战场的需要而没有答应。美军即停止武装******军,并将美国贮藏在昆明地区的一部分武器装备毁坏,也就是所谓的“昆明毁械事件”。并宣布将不帮助******军运兵到华北与京沪,将未运至中国的美援武器交予他国等。在各方面压力下,蒋介石不得不低头作为让步。

于是得到政治上满足的中美双方又搞了一个《处置租借法案物资协定》,把尚未交付完毕的军用物资继续提供给中国政府。美国除了将其在中国的大批武器装备与各种器材移交******,并帮助******军运兵到华北与京沪外,还允诺以废铁的价格将贮藏于印缅未运至中国的美援武器出售给******。

虽然从纸面数字上看来从日本投降之日至1946年7月止,美国援华物资价值7亿8千多万美元,超过了抗战时期的美国援华物资的总合。其中的军用部分除了为原定的39个美械师在抗战结束前只运到了33个师,予以补足之外,还以废铁的价格让购买了一批贮藏于印缅地区的美械装备,内有100余辆M3A3型坦克,同时将美国在华驻军的物资移交给******,仅在昆明一地就有上万吨航空器材,的确是国民政府大占便宜。

但是其中真正**急需要用于地面作战的武器弹药并不多,大约只有4000吨轻式武器及弹药。其他的都是诸如几千张病床,大量的绷带,钢盔,铁丝网、药品、军用食品,军用服装,大批防毒面具,飞机零部件与各种航空器材的其他的物资,而且其中不少是旧的,快要过期的,甚至已损坏了的,可谓之“洋垃圾”。另外在1946年的6月,美国又以1.75亿美元的代价将存放在太平洋各岛的约价值8.25亿美元的“剩余物资”出售给国民政府。而在这批物资中也以医疗器材、药品、军用食品、几百艘登陆艇、各种机械与零部件、汽车、油料、服装等为主,并没有武器弹药。

因此尽管美军在抗战结束之后又帮助******军建立了8又13个大队的空军并移交了271艘海军舰艇。但事实上**地面部队的装备情况并没有明显的改善。同时接替史迪威出任盟军中国战区参谋长及驻中国美军指挥官的美国陆军准将阿尔伯特.魏德迈曾代表美国答应******,如果国共和谈成功,中**队得以统一,将再给予中国50个师的美械装备,而其中10个重装备师才是真正与美国陆军装备相近的标准美美械师。而国民政府手中所掌握的39个师充其量只能被称为美械轻装备师而已。

不过最终国共和谈沦为了国民政府全力准备内战的缓冲期,这10个重装备师和40个美械轻装备师也便成了画饼充饥。而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内部的物资分配没有明确的计划、通常是派系斗争的结果,最终随着抗战的胜利近40个师的装备居然22个军64个师,交警部队18个总队又4个教导总队,因此,除了少数的“全美械师”,大部分装备美式装备的师实际上是混装了国械或者日械的“半美械师”—连大名鼎鼎的第七十四军也是日械和美械混编,这样不仅限制了部队的战斗力,更给后勤补给却带来极大不便。

根据美方所提供美械轻装备师的标准,每个师应辖三个步兵团,两个炮兵营(榴弹炮、山炮各一营)及工兵、辎重各一营、特务连、搜索连、卫生队、军乐队、无线电队、军医院各一,每团下辖三个步兵营、迫击炮、战防炮各一连、特务排、卫生队各一;每营辖3个步兵连与1个机炮连(6挺重机枪与4具火箭筒),连有火焰喷射器1具,排有六零炮2门,班有轻机枪1挺与冲锋枪2支。

但即便全美械在名义上是全部美式装备,但其中又有所不同,因为运输上的原因,国内的三十多个全美械师事实上都是师辖1个山炮营,军辖1个榴弹炮营,其他武器则是三个师只给了两个师的美式装备,由军内自行调整,因此、当时的国内美械部队都没有达到编制水准,即使是整编第十一师与第五军这样的******主力部队也有美日装备混装的现象,而且夹杂有不少日械与国械装备。

而驻印军的各师中,新编第三十师、第十四师、第五十师是照美械轻装备师的编制装备的,但炮兵只有一营(山炮营)。不过新编第二十二师与新编三十八师因为国府原准备将第八师空运印缅,但未去。最终出现了两个师瓜分三个师的装备的情况,新编第二十二师因而辖有2个炮兵营,新编三十八师则辖3个炮兵营。因此新编三十八师即使东北战场之上连续被歼两个团之后,仍可以通过将库存的武器补充后,仍能达到团有迫击炮12门与战防炮8门,营有8挺重机枪与4具火箭筒,连有六零炮6门,班有1挺轻机枪与2支冲锋枪的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