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女人一台戏,冯家这段时间可有气氛了,天天唱戏,咿咿呀呀吼吼哈哈的好不热闹。
方兰芝算是暂住,许是两月许是两年或会离去,天晓得。琴师董小宛大抵三天上门授艺一回,有时连续几天都会来,嗯,这要看冯过是不是放假在家。应素白懒散些,隔三差五的过来拜访,使的是催稿的名义,这是“公事”,为了“琼台”的生意,小七得多上点心。资南嘉则是偶尔登门,虽说两家来往甚从关系紧密,待字闺中的小娘子走的太勤总是不妥,但冯沈氏却是最稀罕这闺女的,恨不能让自己的称谓早日换掉。
冯过很是机智,这当口哪还会往家里跑,自投罗网么这不是?他基本都呆在府学,偶尔会去“琼台”看看。
甘家轰然坍塌,名下产业被官府悉数充公拍卖以纳罚金,是一蹶不振还是伺机而动暂时是看不出端倪了。
原本,冯家可绝做不出落井下石的事来,是坚决不肯收购甘家的股本。甘炳炎道,你若不收岂不是便宜了别人?再者,你就舍得别人横插一脚掺和进来、不怕来个指手画脚不懂装懂的外行祸害楼子生意?“琼台”只能姓甘和冯啊,落入外人手中我心有不甘。
在甘炳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冯家方挥泪应允,成为“琼台”唯一的东家。当然,冯家也作出保证,他日甘家若有意再度入股,冯家会按此次收购价退还股份。
谁说人间没有真情在的,患难见真情,世上有雪上加霜落井下石者,亦有雪中送炭急人之难者。
对于冯过而言,于公于私他都得为“琼台”尽一份力。
难得的是,应素白绝对是演艺全才,换在那个时空,除了编剧,她可以胜任影视剧拍摄的任何一个岗位,从制片到导演,从服装到道具,从灯光到音效,真真流弊啊。
数月来,“琼台”并没有受甘家退出的影响,反而是红红火火蒸蒸日上。先是《白蛇传》吸引了一大批观众,接着是《天仙配》和《天仙缘》的无缝衔接,好似割韭菜一般收割了一茬又一茬。虽然,其他楼子出现了不少跟风者,但一来缺少像冯过这般的大编剧,又无应素白这等可导可演的台柱子,只能跟在后面吃点残羹冷炙。也亏的是冯家过得硬,不但与资家、费家这等本地豪门往来甚密,更与信州知府苏适有旧,据说还与朝阳王有交情,如此这般还真的等闲得罪不起,否则这么一大块肥肉还不早被瓜分吞噬?
写写剧本,根本伤不着脑细胞,且当练字了,况且,冯过是拿了“稿酬”的。用六叔的话,公是公私是私,应素白在楼子里排戏拿的是保底加分成,两下相加是笔不小的数目了。她给剧本费是天经地义的,必须得收下。
如此一来,冯小七没几月便成了荷包鼓鼓的“小财主”。冯沈氏并没有假为儿子存老婆本之由收缴这笔钱,任他自由支配。冯礼唐也放话了,笑话,冯家家大业大,会在乎这几个小钱?七郎就算娶个三妻四妾,那也是公中出钱办理。
呃,这里得说明一下,冯氏上下十二房,是未分割族产的,所有收入俱交公中,各项耗费也出自公中,像不像吃“大锅饭”?其实,除了人丁凋落的小户人家,大家族是不分家的。
晋朝司马氏以臣废君,在维护统治上只强调忠君未免理亏,于是拐了个弯,特别提倡孝道。而家族合居以尊奉老人,也就是在晋朝以后得到加强。南北朝时期,北魏时河北博陵李氏,一门七世同居不分家,一大家子有二十二个房头,合计一百九十八口,在当时蔚为奇观,以致朝廷专门在李家挂了旌表孝行的诏令。
不过,“大家族”的产生,除了朝廷引导之外,还有实打实的经济考量。魏晋南北朝时征税靠编户齐民制度,也就是说,户籍上有名才会征税,否则便可逃避赋税。数世同居、动辄几十房、几百口人,隐藏户口有一定便利,民间老百姓自然会倾向于选择“大家族”生活。
常定对家族合居尤为重视,自太祖常威时代就屡屡颁诏,对合族居住、孝老养亲作出重点强调,后逐渐在礼仪和法律上形成明确规定。对于累世合居之家,大定或是像前朝一样张挂表彰诏令,或是授予实物、官爵的奖励。在朝廷的刻意引导之下,大定社会家族合居之风尤其盛行,七世乃至八世同居,都是屡见不鲜。譬如太宗时代,江州德化人许祚八世同居,人丁非常兴旺,合家老幼多达七百八十一口,这已经是一个小村落的规模了。由于许家人实在太多,不好经营维持,江州向朝廷反映了情况,太宗遂下令,每年可以赐给他家米一千斛。而越州会稽郡人裘承询家族,更是达到了惊人的十九世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