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一张大字报(1 / 2)

 1958年,全国掀起大规模全党整风运动,开展反右斗争。通榆县委先后三次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运动中来,帮助党整风、给领导写大字、提意见。

王印昌1958年3月入党,当时是预备党员。预备党员也参加组织生活。每次过组织生活,王印昌都非常积极,踊于发言。当时的人们都实在,心里有啥就说啥,从不藏一头盖一脚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思想单纯。

1958年后期,在全民整风运动中,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成为所谓批判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最广泛的形式。特别是大字报,被认为是“向阶级敌人进攻的极其有用的新式武器”。

王印昌认为:听组织的话不会错,多给领导提意见、写大字报是积极表现,对预备党员转正有好处,就先后给公安局局长王希文、副局长王喜发写了八张大字报。其中一张大字报惹出了事端。

这张大字报的题目是:“应按佩戴枪支范围佩戴枪支”。

内容说的是公安局枪支管理不规范,运动中按要求公安干部佩戴的枪支及外借的枪支应全部收回,统一保管。但外借枪支一支也没有收回,局内不应佩枪的也佩上了枪支,应佩长枪的佩上了短枪。同时,又将好枪如:“枪牌撸子”、“狗牌撸子”、“张嘴撸子”等枪借给了法院、检察院。

大字报写的真实、诚肯,人们都认为,大字报的内容写到了点子上。

当时看大字报的人很多,站在王印昌身边的刑侦股长方维民就说:“好枪都借出去了,侦察员办案都带长枪,一点都不方便。还说,县委国书记、闫书记都带上了公安局好枪。他们也不办案,带枪有啥用?

王印昌想了想,为充实大字报的内容和真实性,在大字报结尾处加上了一句话:县委书记国燕勋、闫书记闫月才也带上了公安局借给的好枪。公安局应该按规定把枪收回,佩给侦察人员。整个运动就这篇文章写得好。

王印昌写大字报几个月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划定的人都陆续下乡接受劳动改造。王印昌好像啥事都没有了。运动结束了,该走上正规了。

没想到,时隔半年,不知道什么原因,局里又将王印昌写的大字报翻了出来,挂在了墙上。

县委书记国燕勋亲自到公安局看大字报。

那是一个晚上,天已经很黑了,国书记戴个大风镜,拿着手电筒,当时还没有来电,他就拿着电棒,一字一字、一行一行的仔细看。

看完大字报回县委后不到半个月,公安局长王希文找王印昌谈话说:县委研究决定给你定为“严重错误”,调离公安机关。

王印昌听后如晴天劈雳,脑袋一片空白,真的不知所措。

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塌天大祸,实在有些接受不了。他十分委屈,十万个不理解。搞整风运动是党中央号召的,写大字报是县委提倡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是整风运动中倡导的。我写的大字报是公安局当时存在的现状与事实。怎么就不对了呢?怎么把我定为“机会主义分子”呢?王印昌当时找到秘书股徐股长辨论。

王印昌说:“徐股长,我写的大字报,当时是你发动让我们写的,还说写的越多,对整风运动认识越高,对我的进步越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