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生(1 / 2)

 2010年。

魔都沪市,锦绣小筑。

“秦言,不能喝就少喝点呀,咱们经理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做了七八年销售,在酒桌上摸爬滚打,那种老油条都喝不过她,你逞什么能。”

明亮整洁的洗手间内,一个穿着灰色针织衫的男子一边拍打秦言的后背,一边嘟囔。

呕...

秦言连吐了好几下,洁白的池子里充斥着他的呕吐物,胃里灼烧的感觉稍稍减轻,秦言没有第一时间挺直后背,而是直愣愣的盯着污秽不堪的池子。

这里是哪里?

我不是在医院躺着吗?难道病情又加重了?

手轻轻扶住一旁的墙板,转过身,一张有些陌生的脸映入了秦言的眼帘。

“你是哪位?”

秦言有些纳闷的看着身边这个一脸衰相的男子,按理来说自己身边应该是那个眼睛水汪汪的小护士啊。

即便她换班,也至少该是个女护士吧?这大糙汉子是怎么回事?

自己住的可是高级vip病房。

“哪位?你喝酒喝傻了吧,我是高振良啊!”

高振良见秦言脸上的迷茫不像作假,当下就有点心慌,连忙摸了摸秦言的脑门,焦急道:“不会真喝出事了吧?听说过喝酒喝到胃出血的,没听说过喝酒喝失忆的啊,别人喝酒都进肚子里,你的都灌脑子里了?”

喝酒?秦言愣了一下,把高振良放在自己脑门上的手拽开,从厕所单间走了出去。

诺大的厕所里有不少人掏出家伙放水,秦言瞳孔一缩,瞬间意识到了不对劲,他住的病房有独立的卫生间,自己显然已经不在病房了。

不,他甚至可以肯定自己已经不在医院了。

这里的人都是穿的普通衣服,而医院里常见的是白大褂或者病号服,。

“这到底怎么回事?话说高振良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秦言摸下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好像白嫩了不少,因为工作性质,常年日晒,他的手早就不是这个色了。

穿越?重生?

秦言正在思考的时候,耳边传来了高振良骂骂咧咧的声音。

“你跑啥?至少把自己吐得东西冲了啊,秦言你个王八蛋,老子就不该跟你来的。”

高振良捏着鼻子,尽量避开地板上的污秽,一脚踩在了脚蹬上。

伴随着哗哗水声,高振良出了单间,重新站在秦言面前。

“高振良?”

秦言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一脸衰相的男人,尘封多年的记忆稍稍有些松动。

“是你爷爷我,怎么,想起来了?”高振良松了口气,还好没真傻,不然还得把这货送到医院。

真的是高振良,他不是我大学实习期间的同事吗?

所以说,我这是重生到十年前了?秦言捂住了有些发痛的额头,有些不太能接受。

秦言毕业于沪市外国语学院,学的是该校非主流专业,国际贸易,在校实习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沪市一家大型教育机构做销售。

只做了几个月他便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毕业后,辞职追求儿时的梦想--做导演,在剧组里摸爬滚打混了五六年,又去燕京传媒大学进修了一段时间才逐渐入行。

靠着一部小成本侦探片起家,他在行业里逐渐混出了名声,还在某个大型影视奖项中评上了新锐导演。

之后又拍了两部小成本电影,票房还算不错,最高那部票房近8000万,差一点跻身为票房过亿的导演,不敢说有多么成功,至少吃喝不愁,本来想搞点大动作,却因为劳累过度而住院。

对别人来说,重生是一件好事,因为重生意味着人生重来,可以弥补以往的过错。

可对秦言来说,完全没必要啊,他不觉得自己奋斗的这十年做错过什么。

一步一个脚印爬上去,现在直接被老天爷一把薅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