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体育运动中我最喜欢赛跑。”陆晓春回答道。
“那你跟我正好相反,我小时候最喜欢跳绳。”易诗文说着,往陆晓春身边移了移。
陆晓春警觉地望着易诗文。
“晓春,你这副样子好象是防狼嘛。”易诗文笑着说。
“诗文,晓秋总认为你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现在觉得她说得有点道理。”陆晓春幽幽地说。
“晓春,你把手伸过来呀。”
陆晓春慢慢地把手伸了过来。
易诗文象怕惊动了陆晓春一样,轻轻地握住她的手。
“晓春,你的手怎么发抖呀?”易诗文问。
“人家害怕你嘛。”陆晓春警惕地望着易诗文,担心他会突然采取什么行动。
“晓春,我都是你的老公了,你还怕我。若是被别人知道了,非说你是火星人。”易诗文叹着气。
“诗文,谁让我才认识你一个多月呢。你说,咱俩算不算闪婚?”
“应该算吧。”易诗文想了想回答。“不过,咱俩似乎前世有缘,说不定上辈子就认识了,还是好朋友呢。”
“同事们要知道我闪婚,眼珠子都会吓得蹦出来。”陆晓春为难地问:“人家问起来,我该怎么回答呢?”
“谁让你照实说呀,你就对同事说,我俩小学时是校友,这么一算下来,咱俩认识二十多年了,哈哈哈……”易诗文也觉得很奇怪,自己历来反对闪婚,没想到说人前,落人后。
“嗯,这是个好说辞。我就说,当初,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时,有一次摔跤了,上四年级的你,把我扶了起来。从那以后,我就认识你了。这样说好吧?”陆晓春很兴奋,她觉得自己颇有一点想象力。
“那人家假若问你:既然几岁就认识了,为何拖到现在才结婚呢?”易诗文给陆晓春出了个难题。
陆晓春歪着脑袋想了想,拍了一下大腿,说:“我就说,小学毕业后,咱俩就各奔东西,断了来往。直到不久前,在校友聚会上相遇了,彼此竟然还认识,而且,都没有另一半。所以,一拍即合,决定相伴终生。”
“好!太好了!简直就是一部恋爱喜剧片呀。晓春,你编的这些故事,肯定会感动同事。大伙儿都会羡慕你,祝福你。”易诗文想:这个老实坨子倒挺善于编故事。
“我不编,人家会认为我脑子有病,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怎么能见面一个多月就打结婚证呢。况且,大家都认为我是个非常稳重、非常谨慎、非常刻板的人。要知道我是闪婚,岂不是把我的形象全毁了。”陆晓春瞪了易诗文一眼,责怪道:“都怪你,给我下套子,让我一步一步走进陷阱。”
“晓春,虽然是个陷阱,但却是个甜蜜的陷阱,对不对?”易诗文紧紧握着陆晓春的手,他感到特别的幸福。
“诗文,你把我的手都捏疼了。”陆晓春叫道。
易诗文说:“你把那只手也伸过来,换个手握。”
陆晓春听话地伸过另外一只手,她奇怪地问:“诗文,握着我的手有那么舒服吗?”
“当然了。晓春,说实话,我这辈子还没握过女人的手呢。”易诗文陶醉在无限的甜蜜爱情中。他突然想:要是母亲还活着,看到他和陆晓春打了结婚证,一定会感到很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