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2 / 2)

“哎!你的帽子嘛,会找到的,又没人偷走!”老师说。

整个教室又安静下来。一个个脑袋俯在练习本上。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小时,尽管不时有人用笔尖弹起一个小纸球,飞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只是抬手揩一揩,低眉垂目,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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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时,我们看见他学习认真,每个字都查字典,很卖力气。他大概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才没有降班,因为他语法掌握得还勉强可以,造句却半通不通。他的拉丁文是村里的本堂神甫开的蒙,他父母图省钱,迟迟不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本是助理军医,一八一二年左右,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牵连,被迫退役,靠天生的长处,即长相漂亮,赢得了一位帽商女儿的爱,毫不费力捞到六万法郎的陪嫁。结婚头两三年,他全靠妻子的财产生活,吃得考究,常睡懒觉,抽细瓷大烟斗,夜里看完戏才回家,是咖啡馆的常客。不料岳丈仙逝,遗产甚少,他一气之下办起了制造业,结果赔了钱,于是退居乡村,希望在那里发起来。可是,他一不懂种田,二不懂织布,几匹马只供自己骑,而不让它们去耕地,苹果酒一瓶瓶喝光,而不一桶桶运去贩卖,最肥的鸡鸭都宰来吃掉,用猪油擦打猎穿的靴子。这样,他很快就发现,一切碰运气发财的念头最好从此打消。

他妻子过去爱他爱得神魂颠倒,百依百顺,结果反而使他变得不冷不热。她早年性格活泼,感情丰富,充满爱心,上了岁数,就变得(像酒走了气,变酸了一样)脾气古怪,唠唠叨叨,喜怒无常。

她生了一个男孩儿,不得不送到奶妈家喂养。小把戏回到家里,娇宠得像个王子似的。母亲喂他蜜饯,父亲让他赤脚奔跑,甚至冒充哲学家,说他可以像幼畜一样,赤条条去外面玩耍。对于幼儿教育,这位父亲抱着某种男性的理想,力图排除母性的影响,按自己的理想培养儿子,以斯巴达的方式,让他经受严酷的磨炼,练出一副强健的体魄。母亲成天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纸块,讲故事,还教他读书,甚至弹着她的那架旧钢琴,教会了他唱两三支浪漫小调。可是,包法利先生轻视舞文弄墨那一套,看见老伴所做的这一切,只是说:“白费力气!”难道他们有能力送他上公立学校,给他买一个官职或提供一笔做生意的本钱吗?再说,“一个人只要天不怕地不怕,在社会上就不愁吃不开。”包法利夫人咬住嘴唇,孩子成天在村里野跑。

这样,他长得如同一棵橡树,两手粗大,肤色健康。

他十二岁的时候,母亲才争取到让他开蒙,请本堂神甫当老师。可是,上课的时间短,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什么效果。神甫不是忙里偷闲,赶在行洗礼和葬礼之间,在圣器室,匆匆忙忙,站着给他讲点功课,就是在晚祷之后,不出门时,打发人叫他过来教。

不能让夏尔长此下去。太太下了决心。先生呢,也过意不去,或者不如说厌倦了,没怎么反抗就让了步,同意再等一年,就让孩子接受初领圣体。

一晃又是半年,第二年总算决定把夏尔送进卢昂中学。是接近十月末,由他父亲亲自送去的,其时正逢圣·罗曼庙会。

他靠死用功,在班上始终保持着中不溜,有一次考博物学,甚至还得了个一等奖哩。可是,第三学年末,父母让他退了学,准备让他去学医,深信中学毕业的水平,他靠自学就能达到。

母亲到她认识的一位染匠家,在五层楼为他挑了一个临洛贝克河的房间,讲定膳宿费,买了一张桌子、两张椅子等家具,又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还买了一个小小的铸铁炉子和一些劈柴,免得她可怜的孩子挨冻。

印在布告牌上的课程表,他一看都吓呆了:什么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有什么卫生学和药学,全是一些闻所未闻的名词,像一座座神殿的大门,黑洞洞的,森严吓人。

上课他像腾云驾雾,听也白听,半点不懂。然而,他硬着头皮学,笔记记了一本又一本,每课必上,一次实习不缺,当天的功课当天完成,像一匹推磨的马,两眼蒙住,绕着磨盘转呀转,根本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东西。

他消瘦了,个儿长高了,脸上总现出忧郁的神情,让人见了有点怪可怜的。

他原本天性懒散,早先下的决心,终于都抛到了脑后,有次实习缺席,第二天课也没去上,尝到了偷懒的滋味,便渐渐地干脆不上学了。

他养成了上酒吧的习惯,迷上了骨牌。每天晚上,钻进一家肮脏的赌坊,坐在大理石赌台边,掷带黑点的小羊骨头,觉得这是体现自由的可贵行为,平添了几分自尊。

由于工夫都下在这些方面,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他遭到惨败。而当天傍晚,家里人还等他回去,庆贺胜利哩!

他步行回家,走到村口停下来,请人叫母亲出来,向她坦白了一切。母亲原谅了他,把失败归咎于主考人的不公,勉励他几句,负责安排一切。

于是,夏尔重新埋头苦读,起早贪黑,温习考试科目,事先把所有问题都背得烂熟。这回他通过了,分数还相当高。母亲欢天喜地,全家大摆酒宴。

他到什么地方去行医呢?去道斯特。那里只有一位年老的医生。包法利夫人早就盼他死,没等老头子卷铺盖,就让夏尔在对面安顿下来,准备接替他的位置。

但是,对包法利夫人来讲,把儿子哺育成人,让他学成医,并帮他在道斯特挂牌开业,心愿还不算全了,还要给他讨媳妇。媳妇找到了,是迪普一个小吏的寡妇,四十五岁,每年有一千二百法郎收入。

夏尔以为,结了婚,他的地位就会改善,行动更自由,可以我行我素,随意花钱。谁知妻子竟成了一家之主,他在人面前什么话当说,什么话不当说,都不能自主,每星期五必须吃素,穿衣服得合她的意,对拖欠诊费的病人,得按她的旨意登门催讨。她拆阅他的书信,窥伺他的行动,每当有妇女登门就诊,她就隔着板壁偷听。末了,她要求夏尔为了她的健康,给她点糖浆喝,更要多给她一点爱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