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维斯那之行(1 / 2)

 别墅的大门已经被砸开了,因为防止反抗军警并没有继续冲击别墅,只是把整栋别墅团团包围住了,警用直升机也在空中进行着严密的警戒防止有人从空中逃跑。</p>

别墅里的人也同样大惊失色,因为无论如何澳方就可以找到这里来。</p>

“一定是有内奸。”着话马里和他的手下举枪指着在做的几位本地大亨,“否则不可能这么快就被人查到这里来。”</p>

“马里放下枪。”明邵吼道,“这个时候不是起内讧的时候,是要赶紧脱身,厨房有密道,我们先跑出去再。”。。。。。。</p>

七个时后,明邵一行出现在大堡礁以东的公海上的一艘渡轮上面,在渡轮的一间密室中,明邵脸色铁青的看着逃出来的一行人沉默不语。</p>

“咳咳,老板,我觉得这次一定是有内奸出卖了我们。”马里站起来再次提出自己的看法。</p>

“哦,你认为谁是内奸?”明邵低沉的。</p>

“这个我不好确定,詹妮亚和我一样都是你从美国带过来的,她肯定不会,另外马蒂先生(那个老黑人)是圣会的九大长老之一,肯定不会是他,海尔是唯一一个在行动中没有出现的人,他的嫌疑最大,但是他已经被老板执行家法了,那么。。。。。”他没有再下去,只是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包括罗尔斯在内的澳洲本地的几位大亨。</p>

罗尔斯几人算把马里恨到了骨头里了,心里直接把马里全家的女性给问候了一个遍,如果目光可以杀人,估计马里已经在罗尔斯几人的目光下化为齑粉了,但是他们也明白,这个时候绝对不是自己自我表白的时候,否则就会越描越黑,而且在这个可怕的年轻老板面前最好还是少话,否则就算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清白,一个没留神言多必失在带出其他的事情来就画虎不成反类犬了。</p>

明邵对马里的话并没有什么,只是平静的:“我自己也是刚刚进入这个团体不久,如果嫌疑,每个人都有嫌疑,但是现在都不是找内奸的时候,也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只是稍微修改一下计划就可以了,如果真的有内奸相信他一定会再次冒头。何况还有个已经死了的海尔,另外也不要低估了澳洲的情报系统,你以为堂堂一个大国还不如我们这些乌合之众么?我们现在没有内奸,不要疑神疑鬼的,否则必败无疑。”</p>

不得不明邵此时采取的方式是最为正确的,此时抓内奸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让事情更加不可收拾,短短几句话,虽然不能让内部嫌隙消失,但是至少不会出现大的变动。现在对于他们来就是以快打慢,只要以最快的方式达到目的,就算再多的后遗症也都不足为虑了,这也是明邵提出的最新战法--斩首。他没想到,自己因为中国古代战争而随意想到的这个名词后来成为很多势力竞相模仿的战略方式。</p>

看到众人之间彼此敌对的目光消失以后,明邵重新的制定了一下计划,然后分派完各自的任务后道:“及早不及晚,我马上要去欧洲,马蒂先生坐镇这里。希望我们这次的计划可以顺利执行。大家都去准备一下吧。”</p>

众人退去后明邵合上眼睛,似乎有些疲惫的:“你怎么看?”</p>

他身后的白衣年轻人到:“老板,如你所言,现在判断谁是内奸并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欧洲之行的结果如何。”</p>

明邵扭头满意的看了看他:“这么多人,我只有你一个可以信得过的兄弟,我们兄弟两个的日子不好过啊。我先睡觉一会儿,等到了再叫醒我。”</p>

伙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感动,彼得,明邵刚刚接受高洛斯的合作后第一个要求就是把彼得从他的儿子詹姆士(明邵本就是詹姆士推荐给他父亲的)那里要过来,彼得对明邵的这个条件也是惊讶不已,要知道,在高洛斯和詹姆士手下比自己资历能力各个方面都要优越的人不是没有,但是明邵却单单只要了他一个,包括马里和詹妮亚明邵也只是提出暂用,这更让彼得有一种知遇之恩的感觉。</p>

似乎是累了,明邵完这句话便再次闭上眼睛。。。。。。</p>

有多瑙河的女神之称的音乐之都维斯那是多瑙河流经的第一个城市,环境优美,景色迷人,冬温夏凉。东阿尔卑斯山支脉维也纳林山伸展于西郊,绿林成片。山之西是华丽住宅区,有花园及葡萄园围绕。多瑙河流贯市内,水碧山秀,风景如画。登上城西的阿尔卑斯山山麓,波浪起伏的森林尽收眼底;城东面对多瑙河盆地,可远眺喀尔巴阡山闪耀的绿色峰尖。北面宽阔的草地宛如一块特大绿色绒毡,碧波粼粼的多瑙河蜿蜒穿流其间。房屋顺山势而建,重楼连宇,层次分明。登高远望,各种风格的教堂建筑给这青山碧水的城市蒙上一层古老庄重的色彩。</p>

明邵一行现在正在多瑙河的一艘船上面谈话,马里问道:“老板,我们为什么不去西西里或者是罗马,要知道,我们在那里的力量要远远的超过这里,在这里我们的力量非常单薄。“</p>

明邵笑着:“我们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可以对抗一个政权么?”</p>

马里不出话了。</p>

明邵继续道:“这里我们的力量虽然不强,但是对方的力量会更削弱,在这里做事反而更加方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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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道:“但是我们到底在这里有什么意义呢?”</p>

明邵道:“我们等一个人,具体的应该是等一个消息,要知道我和高洛斯先生是分头行动的,现在应该差不多了。”</p>

道这里,明邵没有再继续下去,也没有人再问什么,因为他们都知道,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越少越好。</p>

“这里的负责人是谁?”明邵问的是詹妮亚。</p>

詹妮亚连忙回答:“这里主要都是欧洲各方面势力的范围,我们在这里只有一个不大的据,负责人叫亚当斯。”</p>

明邵头道:“如果有必要的话你再和他联系。今天和明天没有什么事情,最近大家都很紧张,这两天大家都放松一下,后天在皇家大酒店碰面。”</p>

既然分头行事,而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些许的芥蒂,大家自然不愿意在一起放松,有个可能怀疑自己是内奸的人陪在自己身边自然越放松就越紧张。</p>

此时本地的地头蛇亚当斯正坐在自己客厅的沙发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他本来想休息一下就去让自己身心完全放松一下,却不知不觉看出了神。</p>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平静的观察过自然了。</p>

他还记得上一次这样平静的坐在河边看着天空,是在最后一次走出监狱看守所的时候,当时他也是这样,坐在多瑙河边看着河水,那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筑古雅,不很规整,是有山墙的那种房子。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来,风琴师在键盘上按过来按过去。动人的乐音飘进自己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胶着在螺旋形的铁栏杆上。当时月色悬在天边,光辉、静穆;檐下的冻雀睡梦中啁啾了几声--这境界一时之间使人想起乡村教堂边上的墓地。风琴师奏出的乐曲使刚刚出狱的他坐在长凳上的自己入定了,因为当人在生活中有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与衣领时,美丽的乐曲对他来是很熟悉的。</p>

当时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猛然对自己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厌。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当时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p>

一刹那间,新的意境醍醐灌似地激荡着他。一股强烈迅速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儿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罪恶。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管风琴庄严而甜美的音调使他内心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业区去找事做。他要做个烜赫一时的人。他要--</p>

当时想到这里的时候,自己只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是一个陌生人,这个人也就是他后来的老板当时还是一个黑手党头目的高洛斯。</p>

第二天自己没有去找工作,而是从一个无业的混混变成了正宗的黑手党成员。转眼已经差不多四十年了,自己也从一个喽罗变成了一方的领导,不过自己的命运也再也不可以把握,自己之所以要求离开收入丰厚的美国而选择维斯那这个收入相对低很多的地方,就是看中了在这里是个养老的好地方,江湖子弟江湖老,自己今年已经不惑之年,人虽未老,但是江湖已老。前段时间也有人来找过他,是一个势力相当庞大的集团。</p>

那天他准备了一酒菜瓜果,正想喝两杯。</p>

就在那时候,那个神秘的客人来了,当时对方只是来寻求合作,但是事后才知道对方的一情况,他没有敢再继续和对方联系过,但是也没有报告总部。他一向是一个很稳重,很本分的人,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事,却也没有犯过大错。</p>

多做多错,多言买祸,知道的事越多,烦恼也就越多。</p>

这是他做人做事的原则。</p>

就因为他一直把握这原则,所以他能在**过了四十年太平日子。</p>

本来在明邵一行到达维斯那的时候,他并不是没有听到风声,也并不是完全不知道那个伙子就是这次的最高首领。</p>

可是明邵既然没有找上他,他就不妨装糊涂。人家既然不,他又何必多事?</p>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p>

一个六十多岁的人,难道还想出什么大风头?难道还想往上爬,去做委员会主席?现在他已经有了继续,在波尔多有几亩地,交给几个老实巴交的佃农种葡萄园。</p>

自从他的妻子过了更年期后,他们就分了房,可是他从来没有再找情人的意思,家里的丫头们,他更连碰都不碰。</p>

圣会的规矩很严,他不能让人闲话。</p>

可是城里那些巷子里面如果来了新鲜干净的姑娘,总会派人来通知他,他偶尔也会安排一个稳秘的地方,去享受半个晚上。</p>

那是银货两讫,彼此都不吃亏的交易,他既不必为此羞愧,也不怕惹上无谓的麻烦。</p>

何况,在他这种年纪,居然还能有“余勇”来做这种事,他心里多少总有沾沾自喜,每次事后,都会觉得精神特别振奋,活力特别充沛。</p>

对于这种生活,他已经觉得很满足。</p>

天气又开始有凉了,他想叫来福去准备酒菜,下大雨的晚上,他总是喜欢喝两杯。</p>

来福是他的忠仆,已经跟了他二十多年,平时总是不离他左右。</p>

可是,今天他叫了两声,居然没有回应。</p>

来福的年纪也不,耳朵也没有以前那么灵了。再过一阵,也该让他享几年清福。</p>

来福,如果是中国人就会想这个音译的名字多么吉利,一个人要知道怎么来住自己的身上加福气,才真正的有福气。</p>

亚当斯慢慢的走到门口,又大声叫了两遍。</p>

外面果然有了回应。</p>

“来了。”</p>

他刚听见这两个字,就有个人飞了起来。</p>

不是走进来,也不是跑进来,是飞进来的,就像是根木头一样,斜斜的飞了起来,然后又像一根木头般“叭哒”一声,落在地上;</p>

这个人的确是来福,只不过已经没有气了,因为他的脖子已经被人扭断。</p>

亚当斯全身冰冷,就好像一下子掉进冰窖里。</p>

他看见了一个人,站在对面的门口的花园边上。</p>

可是等到第二声霹雳响起时,这个人忽然就已到了他面前。</p>

一个年纪并不算很老,但是一把络腮胡子让他显的很沧桑,眼神中带出一种恶毒的凶光的男人。</p>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世界三大佣兵公司之中ak佣兵公司中的虎将波比奇。</p>

可是以他多年来的经验,他已感觉到这个人一来,他平静的生活就要结束。</p>

他看着这个人负者手走过来,他一直在尽力控制着自己,尽量保持镇定。</p>

波比奇终于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道:“来福已经来了,你还要找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