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三叔和妹子(1 / 2)

 随着程空起身,一起打麻将的三个副局笑言程主任的技术高超,杀得自己丢盔卸甲,如果不是牌局散了,自己就得光着身子出去了。</p>

要不说当领导的会说话呢,这么几句话一捧,程空看向他们的眼神就变得更加柔和了。</p>

都是好同志啊,值得提拔,值得培养。</p>

程空感觉很爽,心情也很愉快,离开邮电宾馆之后,郑小兰拒绝了派车送,与程空走在了一起。</p>

待到那几位副局欢送的身影都看不见了,程空才笑道:“小郑谢谢了啊。”</p>

今天的业务牌基本上算是郑小兰拉来的,程空送堂妹去双都,正担心要用钱,这笔钱倒算得上久旱遇甘露了,再说了,人家小郑也是堂堂秘书,为自己搞庆功宴,也是做得漂亮。</p>

于情于理,程空感觉自己都要感谢一声。</p>

对于程空的感谢,郑小兰呵呵一笑:“程哥,我们之间还用说这些?他们几个都想要调动一下位置,组织部已经在研究名单了,我们就是帮着敲敲边鼓。”</p>

程空点了点头,虽说这事,自己不插手也行,不过感觉有些过意不去,自己知道该怎么办就行了。</p>

回到家,两件包裹放在客厅里,一件长条形,一件圆形。</p>

程空打开一看,果然是大枪与弓箭,也不打搅看电视的父母,程空拖着大枪与弓箭就上了楼顶。</p>

程空站定八步丁,双手持枪猛力一抖。枪身起伏,枪头犹如凤头乱点,一股巨力反窜回来。抖得程空双手差一点没拿稳。</p>

果然是把好枪,程空摸着大枪就有些欢喜。</p>

这枪弹性极好,由于是白蜡杆所做,其上自行泌出一层蜡质,使得双手握在上面既能够顺势滑动,却又不会轻易脱手,不粘汗不黏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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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有云。剑为百兵之君,自古使剑便被誉为君子之道,古代的读书人不但要习用文墨。还用练习剑法,以求光明正大。</p>

而棍则为百兵之首,兵器里面,最好练习的便是棍法了。刀则为百兵之帅。一刀劈出。鬼神易辟,其势凶猛快捷,有着一去不返之气势。</p>

至于大枪则为百兵之王,自古以来,枪技都是最为炫目的武技,例如三国之时,使用青龙偃月刀的关圣人就是一刀劈出,快。猛!敌人尚未看见刀光,人头却已飞上天去。</p>

而擅使银枪的赵子龙则是枪法如神。即便是百名悍兵包围,也能够一招凤头点百花,杀出重围去,足见其枪法之神。</p>

就连有着百兵之魁的戟,其招式也是脱胎于枪法。</p>

程空按照慕容雪所传授的法子抖了几枪便将大枪收入空间袋,这深夜时分,在楼顶抖枪,未免有些扰民。</p>

收好大枪,程空拿起那张弓,装上弓弦,拉了拉空弦,感觉力道十足,还算满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