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名列世界前三位的经济大国,它的证券市场建成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日本也是世界上股灾发生次数最多的国家之一。≒菠﹤萝﹤小≒说在近50年时间里,日本先后发生了7次股灾,其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发生了3次股灾,最严重的要算年的泡沫经济型股灾。
8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有两个极端的表现。1986年,日本经济走势平稳,由汽车、电子、集成电路等行业带动,实力逐渐增强,至80年代末,日本汽车已称霸全世界,日本的产业在西欧、拉美遍地开花,几乎所有的国家都逼伏在日本强大的经济实力之下。月开始的不同寻常的经济繁荣被称为“平成景气”。
日经指数由0点持续上升,在月17日“黑色星期一“的西方股市大风暴中,短期下沉后率先“复活“,从而带动了全球股市的回暖。
以后,股价一直呈强势上升。并在月19日达到38915点,较1985年最低点上涨了3倍多。为当年日本gnp的16倍,人均gnp超过了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日本的gnp占世界的比例也由1970年的64上升到7,对外纯资产额在1991年达到3830亿美元,居世界首位。面对日本经济繁荣和股市狂涨,日本国民如痴如醉,纷纷投身股市。
那个时候大洋彼岸的老美对小日本的感官如何呢?
用拉链顿时代老美财政部长萨莫斯的话说:“一个以日本为顶峰的亚洲经济区造成了大多数美国人的恐惧,他们认为日本对美国所构成的威胁甚至超过了苏联。”
宋鸿兵在《货币战争》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当日本举国沉浸在一片“日本可以说不”的欣快感之时,一场对日本金融的绞杀战已在国际银行家的部署之中了。
1985年9月,国际银行家终于开始出手了。由美英日德法5国财长在纽约广场宾馆签署了“广场协议”,目的是让美元对其它主要货币“有控制”地贬值,日本在美国财长贝克的高压之下,被迫同意升值。
老美对付小日本的一贯手法,就是逼你货币升值,然后割韭菜。
不过,那个时候小日本已经自信心爆棚,根本不惧任何手段。老美因为纽约股市崩盘经济逐渐示弱,而日本则在股灾之后进一步崛起。
打量的廉价资本涌向了股市和房地产,东京的股票年成长率高达40,房地产甚至超过了90。到1989年底,日经指数冲到了38915点,三年内涨了300,东京的房价也增长的非常恐怖,东京一个地区的房地产总盘子以美元计算,超过了当时美国全国的房地产总值。
当时,嚣张的小日本曾叫嚣,“日本的一个东京可以买下整个美国。”
可他们哪曾想到,日本的经济繁荣只是昙花一现,暴涨的日经指数和不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终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金融泡沫。
如果没有外部破坏性地震荡,日本也许可能以缓和的紧缩逐渐实现软着陆,但是日本没有想到,这是一场国际银行家不宣而战的金融绞杀行动。
美国人用大量现金去买,日本人认为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日本股市暴跌的可能,双方赌的就是日经指数的走向,如果指数下跌,美国人赚钱,日本人赔钱,如果指数上升,情况正好反过来。
1989年年底,日本股市达到了历史巅峰,大批的股指沽空期权终于开始发威。
高盛公司从日本保险业手中买到的股指期权被转卖给丹麦王国,丹麦王国将其卖给权证的购买者,并承诺在日经指数走低时支付收益给“日经指数认沽权证”的拥有者。
该权证立刻在美国热卖,大量美国投资银行纷纷效仿,日本股市再也吃不住劲了。不可遏制的暴跌就象意外的狂风骤雨劈面向人们袭来,一夜变巨富的美梦化成噩梦深渊,恐慌情绪笼罩着投资者的心。
到2003年4月最低跌至7607点。累计跌幅高达6324,创造了日本股市历史上最大的下跌幅度。房地产连续14年下跌。整个国家的财富缩水了近50。
这一场股灾几乎将日本几年来的成就全部毁灭。它在日本引起的恶性后果可比于美国30年代的大萧条。在《金融战败》一书中,作者吉川元忠认为就财富损失的比例而言,日本1990年金融战败的后果几乎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的后果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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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雷西重生以来虽然没赶上几次股灾的饕餮盛宴,不过却刚好赶上经济复苏带来的红利。说实在的,在金融市场买涨绝对比沽空风险要小得多。
沽空玩的就是高额对赌的惊险刺激,这其中的不定因素太多,稍有不慎就可能满盘皆输。而买涨就不一样,只要顺应大势,就可以躺着赚钱了,当然买涨肯定没有沽空来的利润丰厚,有时候也不能贪心,万一被套牢,那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不过,这些都不是特雷西所担心的。他有着超一流的操作团队,又有庞大的资金支持,注定他只能是庄家,而不是被收割的韭菜。
特雷西这个挂b不用懂多少金融知识,这些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就可以了,他只需用他那双能看透未来十几年大势的眼睛,为自己团队指明方向即可。
在收购爱贝克思集团这件事上,他简单粗暴的方案居然遭到了激进悍将安东尼的质疑,这点倒是没想到。
不过,对方的方法确实更稳妥,而且还能为他剩不少钱,特雷西仔细考虑了一下,还是接受了他的意见。
安东尼之所以提出了不同的想法,不是他失去了冲劲,而是收购上市公司的流程跟在期货上玩对冲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收购上市公司又叫做并购,如果想完成收购就需要收购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才能完成收购。
然而,这其中的步骤就比较复杂了。
通常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第一步,是要向被并购方发意向并购书,这是收购惯例并非法律要求的必须步骤。
不过呢,发并购书的主要意义在于了解被并购方的态度。一般公司并购都是善意并购,也就是经过谈判、磋商、并购双方都同意后才会有并购发生。
如果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或坚决抵抗,即出现敌意收购时,并购不会发生。
先发出并购意向书,投石问路,若被并购方同意并能够,就会继续向下发展,若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就需做工作或就此止步,停止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