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撤军、鼓励生育、持刀卫(2 / 2)

“诺!”

不久后议事厅内。

陈越对着众人说道:“倭岛的事情基本已经走上正轨了,剩下倭岛主岛上的扩张事宜我准备交给刘宇去判断处理,不过暂时是没有扩张打算了,毕竟我们治下人口数量终究是太少了。对于这个人口问题于宣记下我现在说的话,我们辖下百姓生子,不论男女对小孩子的伙食给予补贴,一对夫妇有三子以上时,第四个孩子开始每个孩子的伙食由各地民官调配,而且孩子的父母享受减税的优惠,至于优惠的程度你们那边商量着定个章程出来吧!”

“诺!”

“我下一步准备扩建木城这边。这次我带回了五万倭岛奴隶,于宣你这边接收一下吧!这次扩建的范围以目前木城城墙的位置为基准往外扩张五里,现在木城的范围就作为内城,用作军事驻扎吧!”

“诺!”

“还有此次我回来还有另外一件事,如今我们治下一直都处于军管状态,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我准备另外征召一万士兵。”

“主公不知这一万士兵有何不同之处?”

“这一万人只做基本列阵训练,而且训练完成之后分派给各处民官管辖。不配枪不配马,仅持长刀,维护地方治安。”

“公子这是否不妥,仅持长刀的话,怕是战斗力不足啊!”

“无妨!下令各处开始没收长武器,除了军事单位和持刀卫以外,打造的刀剑等武器长不可过一尺。”

“公子,若是古董藏刀等是否也?”

“在木城这边建个展览馆吧!把那些古董全部没收收藏进去,百姓一律不得持有长度超过一尺的刀具,否则以危害地方治安为其罪,改其籍贯为刑徒。”

刑徒不同于异族奴隶,远征之前在本土捉拿的人算是刑徒,刑期一律十年,十年刑满才能或释,而奴隶则是这辈子都别指望自由了。

“诺!”

“等各地持刀卫配齐之后,军队方面除了休假不得私自出军营,否则以逃兵论处。无军事任务不得持枪出军营,分否则以谋反论处,各部高级军官的左轮例外。民间方面禁止制造枪械火药,否则以谋反论处。先就这样定下来吧!”

“诺!”

陈越治下的百姓基本都是流民,之前他曾担心过如果张角拿家伙造反的时候,他这边会不会受到影响。现在陈越相信刀具武器都收缴上来后,这些人就是想造反,在他手底下也翻不出多大的浪来。

“都去忙吧!太史你留一下。”

“诺!”

太史慈如今已经十五岁了,体格这几年长大了不少,虽然还比不上典韦,但是和于宣相比差不多高了。

等几人相继离去之后,陈越对太史慈道:“我离开的这几年家里没出什么事吧!”

“家里都还好,太守大人还是整日忙于公务,小鹏倒是出外拜师求学去了!”

“鹏儿出去求学了?他找的师傅是谁?”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

“嗯!好久没回来了!太史明天随我回一趟黄县吧!”

“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