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一逝去的青春(1 / 2)

轩远风云 轩元之心 0 字 2021-12-25

 写作这么久,我承认我写的小说更像是随笔。我写作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纪念自己逝去的青春,虽然我还处于青春期,但是最恐怖的不是逝去,而是失去的过程。当你老了,回首往昔,却发现自己没有在世界上留下一丁点儿值得别人注意的东西,这是很恐怖的。恐怖到就像是有一天,你突然在自己的公寓穿越失踪了,但是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关心自己周围为什么少了一个人,或者压根就没有发现少了一个人。

我写小说有个毛病,写完不想去改他,因此文中有很多错别字。我喜欢第二天在手机端再阅读一遍自己的文章,有时候甚至读着读着会忍不住笑出来,这是很神奇的一件事,当然不是因为我前一天在文中留下的梗而笑,更多的是发现了新大陆的原因。如果有机会出版文字版,再来校核吧,又或者这本书真的能够吸引到书迷,自愿做校核的工作,我是十分乐意的。不过感觉我是没有那份耐心来校核了,毕竟我写书的目的是为了娱乐,而不是受虐。其实我的心里有很多的故事,但是每天要花很多时间,还是不能写出来万分之一,这也算是一种痛苦吧。

不过,我发现我写书后,虽然写作很需要时间,但是我的空余时间多了,原因是写作竟然治好了我的小说瘾,没错,读小说是会上瘾的,我记得初中时,有个同学,吃饭时,一只手拿着阅读器,一只手机械的往嘴里喂饭。那时,吃完饭需要自己洗碗,这同学,看着阅读器梦游一般,来到水龙头变,梦游一般把饭盒洗了,完全不需要看一眼饭盒。偶尔有那么一瞬间,眼睛少了一眼外面的的世界,又匆匆进入了阅读器的世界。当然,这同学初二就辍学了。

而我是在大学里入坑的,虽然我没有那位同学那么入迷,但是我至今还记得当初连着熬几夜看遮天,神墓,盗墓的时光,不得不说,这基本小说在我的心里都算是神书,就是看的时候感觉做其他的事情,吃饭,睡觉都是浪费时间。盗墓是我在图书馆里看的,当时周末清晨去图书馆发现了他,一读就入了迷,直到周围突然安静得特别恐怖,我一看,周围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晃过眼来,发现外面的天空已经黑了,我错过了午餐,错过了晚餐,幸好我们大学有开到晚上9点半的食堂,可以吃一份饺子果腹。那时,独自一人走在寂寞的长桥上,却觉得很充实,因为图书馆里金庸古龙的书放满了整整的一个书架。只有等你走出大学,才会知道自己都错过了什么。

据说大学毕业的人有三件事没有做到最容易后悔。第一是等到图书馆的闭馆音乐;第二是保证每一科及格,第三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作为一个伪学霸,真考霸,我做到了其中的两个,但是不得不说没有做到的那个真的挺让人后悔的,毕竟心灵的距离从来没有那么近过。

不谈风月,只谈文事,然而好书毕竟是有限的,天才如辰东,在我的心里他虽然是大神,但是得到我的认可,不,应该说完全吸引了我的仅仅两本书而已。至于很多的其他很有名的作家,有很多书,我也仅仅是打磨时光,或者完全看不下去。说这句话完全是站在读者的角度来说的,就好像一个挑食的人可能不会做菜一样,只有开始写小说后才能知道辰东只要写出了这两本小说,那就已经是真正的在生命里留下了意义的人。值得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白金大神,南派三叔只需要写一本盗墓就可以名垂青史。

在我看了大约1个多g的txt和100余本的实体书后,感觉真的是很空虚。书瘾和毒瘾应该是一样的,读书的时候会感觉自己很快乐,飘飘欲仙,很充实,但是书断更了,就会感觉很急躁,一本书完结了,就会感觉莫名的空虚。不管是主角最后过上了醒逐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幸福生活,还是悲剧的结尾,都是一样的。这是让人很恼火的事情,解决这的最适用办法,就是开始另一篇小说,这是一个又一个的坑,引领你走向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