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狗仗人势(1 / 2)

 “洛公子,我们会再见的。”秦梦仙抛下这句话,转身离去。

她身上带着一股香风,划过洛尘的鼻尖,令他心中微微一荡。

“若不是郡主发话,今日你难逃一死!”

重山郡国的那一位统领,恶毒的盯了洛尘一眼,“今天的事,我们重山郡国不会就这么算了!”

说完这话,他就带着受伤的南风离开了。

洛尘并没有将那一位统领的威胁放在心上,他自信现在的实力,重山郡国要是想杀他,至少要化神期的高手前来。

而且,洛尘还有一个强大的底牌,附身在陆函尸身上的鄢诗仙。

老者所言不虚的话,他只要找到鄢诗仙,就基本立于不败之地。

鄢诗仙拥有前世的记忆,在重山森林复活,虽然不知道当年流光幻境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不见楚凭渊,而是楚凭渊的发妻鄢诗仙的魂魄依在,洛尘还没有想通。

这个秘密也许只有问了鄢诗仙才能揭晓。

鄢诗仙现在吸收了普渡僧的不朽之力,更是衍生出了幽冥之气,一旦被她完全融合和掌控,恐怕武道神话的至强都不是对手。

重山大军离开之后,先前还准备死战的雾隐城武者和血隐门弟子,顿时兴高采烈,如释重负。

先前有些并不看好洛尘的人,也都有些羞愧,看向洛尘更加的尊敬。

所有血隐门的弟子,也都怀着复杂的心情,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对待洛尘这个人。

先前,白露城洛尘杀了好多他们的同门师兄弟,他们或多或少都有怀恨之心,立志要为死去的兄弟报仇雪恨。

可是,现在洛尘救了他们少门主一命,该当如何?

但想通了,也就只有一个结果,强者,就意味着权利,意味着受人敬畏。

“就连南风都败了,洛尘的实力估计已经超过了乐正友竹和谪姑仙他们,成为了灵武郡国的第一高手。”

“开玩笑呢?你没听说这个洛尘在重山岭的大宴上力压群雄,以一己之力连败四位,最后只差和重山第一天才的方临苏交手,我估摸着,也不可能是洛尘的对手,南风都不是一招之敌。”

矮个子张大了嘴巴,支支吾吾的颤声指着洛尘道:“你你你你你是是洛尘?!那个传闻中天下无敌的洛尘?”

“什么天下无敌?若不是本座在旁悉心教导,怎么有他如今的成就?”一声怪异的声音响起。

矮个子看了看洛尘,立刻注意到不知何时洛尘的脚跟前出现了一只身材肥大,高达一米的巨型大黄狗。

“其实你的天赋不错,只是没有修炼的环境。”洛尘对矮个子道。

矮个子之前与他动手时,洛尘精神力探知到他的根骨十分惊奇,竟有一千根骨头。

众所周知,人类的躯体结构,只有一百零八块。

这种体质,洛尘曾在万州历史志载上看到过,名叫千骨体质。

不过上面只有很少的一句话记载这种千骨体。

“上古至尊体质之一,纪元尚未记载,不曾得知。”

矮个子叹道:“我哪有资源,若是有,也不至于修炼了这么多年,还没突破餐霞境。”

“若有机会的话,你会不会把握住?”

矮个子一听十分激动,小鸡啄米点头道:“你要帮我?”

洛尘道:“你现在跟我走,以后就跟着我吧。”

矮个子道:“那你等我收拾一下,我马上就走。”

说完,他立马一溜烟的跑回雾隐城中,收拾他的行囊去了。

洛尘落在血秋水身上,看着他有些落寞和复杂的表情,道:“你有何打算?”

血秋水愣了一下,苦笑道:“还能有什么打算,重整旗鼓,雾隐城需要我守住。”

洛尘问道:“血飞鸿怎么不在城里,若他在,除非重山郡王亲自前来,重山大军如果强攻雾隐城,那就要做好死伤无数的打算。”

血秋水道:“爷爷他去了前方战场,一个月前,重山郡国齐发六路大军,进攻六大郡国,其中,千叶郡国原本就已经完全被黑市掌控。以黑市的做法,当然是让重山郡国的大军接管千叶郡国。”

洛尘道:“千叶郡王就任凭黑市如此摆控千叶郡国?他是武道神话,一出马,重山郡国就必须要派四大宗的宗主前往。”

血秋水严肃的道:“你以为千叶郡王不想反抗,千叶郡国之内,出现了一尊极为强大的女魔头,专门吸人鲜血为生,而且强大无比,连千叶郡王都拿她无可奈何,只能亲自追杀她,以免她 祸乱天下。”

洛尘眼睛微微一亮,道:“吸人鲜血?”

莫非是鄢诗仙?

“那女魔头着实可怕,恐怕重山岭没有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这真是天灾人祸一起来了,重山岭的和平日子一去不复返。”血秋水叹道。

洛尘道:“灵武郡国战事如何?”

“我收到了最新传来的消息,短短十天之内,重山郡国的其他战营部队就攻下灵武郡国边疆的十二城池,屠杀了灵武郡国十万军士,俘虏贫民三百多万。那些被俘虏的军士和贫民百姓,全部都成敌国的奴隶。哎!想想都觉得十分恼火,可惜雾隐城我离不开,不然恨不得我就在战场上,与他们决一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