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破旧立新(1 / 2)

 一

秦都城门。

城门口的大告示牌被出得水泄不通,人们都在观看告示牌上的法令——

一个儒生正在摇头晃脑地念着:“凡境内大小村镇,恐合并为县,每县各设县令、县丞各一人,代朝廷督行新法,不称职者,视其轻重交付有司论罪……”

人群中有人在议论:“这县令和县函是啥玩意儿?怎么以前从没听说过啊?”

旁边有人指点:“唉!连这都不懂,这县令和县丞就是朝廷派到地方上的地方官,是替朝廷专门管理一方百姓的官长。以后大伙儿有事就可以直接找县令和县函就想行了。”

“噢,原来是这回事呀!哎,这是谁制定的新规定呀?”

“咳!还能有谁?这不明摆着的吗?这肯定是商君颁布的新法条令呗。”

“是商君的法令哪!那咱的好好看看,不用说,商君大人的法令那准是好法,不能错过呀!”

“你看啥呀?斗大的字不识一萝筐,净瞎凑热闹!”

“嘿嘿,咱是不识字,可俄我可以听人家念告示呀……”

“好了,你呀赶紧闭嘴吧!光听你咋呼了,耽误大伙儿看告示了……”

只听儒生念道:“为防止罪犯及敌人奸细入境破坏,从今往后,所有客店均实行凭宿者身份凭证,无凭证者一概不许留宿,否则,以窝藏罪犯罪处置店家……”

众人闻言不由点头赞许:“唔,这个法令好!这样一来,咱们就不怕有敌国奸细混进我国了。”

“是呀,还可以防止不法歹人来回流窜作案,避免了不少的犯罪呢。”

“哎,再往下念呀,看看底下又有什么新法令?”

儒生继续念道:“禁奸,为杜绝罪犯行凶,特实行保甲制:五家为保,十家相连,互相监察,一家有过,九家同举,不举报者十家连坐,俱处以腰斩刑罚!能检举首恶者,比照军功受上赏,检举一奸恶者,授其爵位一级,窝藏罪犯者,其罪与所窝藏之罪犯相同……”

众人不禁大惊失色,纷纷议论——

“这一家有罪,九家都要受牵连啊!”

“可不是嘛,如果知情不举报呀,那可就倒大霉了!九家连那有罪的一家加在一起共十家,这几十口子性命可就全完了呀!”

“哎呀,我的娘也!这……这也太严厉了吧!再说这乡里乡亲的,就算谁家犯了大罪,咱就是知道了,谁好意思去撑这个头,去向官府告发检举?这不是明摆着是得罪人的事吗?”

“那也不行呀!你没见告示上写着吗?知情不报,便是死罪呀!”

“这回商君大人咋颁布这么吓人的法令啊?”

“咳!那还能因为什么?这无非还是杜绝犯罪呗——其实这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呀,这以后就没有谁敢冒全家老小的性命不要,去干犯法乱纪的勾当哪!就算他想干,恐怕也没这么容易了,不光老婆孩子不答应,就是这些左邻右舍的邻居也不会答应呀!那一双双眼睛全盯着呢!恐怕到时候,就是有这个贼心也没这个贼胆呀!弄得不好。或许不等官府来抓他,这家里人或者左右邻居,都会将他捆绑着去见官哩!”

“这倒也是啊1这样一来,岂不是要减少许多的犯罪案件吗?”

“是啊,话再说回来了,这人哪要是没个怕惧也是不行的,头上没压块石头,干啥事都是我行我素无所顾忌,该做的,不该做的事都干了,什么事只图自个儿一时痛快,全然不计较后果——像贪图钱财谋财害命,还有像谋人老婆,就毒死人家男人这样的事情,以前是屡见不鲜的,只要民不告官不究,这事十之八九都没人管过,长此以往下去,越干越胆大了,这事也就越犯越大了啊!这……这哪像话呀?”

“可不是嘛,俺们那地儿像您说的这种情况,可不是什么新鲜事——有的拐了人家的老婆,跑回自己村里,全村人都夸他有本事,谁也不管他从哪儿拐来的婆娘!还有更历害的,有一个村民看上了自己的嫂子,愣是谋害了自己的亲哥哥,和嫂子睡到了一块儿,后来又嫌自个儿的媳妇害眼,索性连媳妇也一块儿给害了,还把尸体扔到自己睡的大炕下,可是这事儿他爹娘老子都一声不吭,就这么默认了!后来就这么凑合着过了好几年,最后还是被他杀死的媳妇的娘家人给报了官,才将他给锁拿去见官——就为这,他娘亲还大哭大闹寻死寻活,揪住官差非个让把儿子给带走……您说这还叫啥事呀?!”

众人均纷纷点头——

“说的倒也是啊!

“这样看来,这商君这道法令还是大有好处的呀!”

“谁说不是呀,商君制定的法令那准没错!商君说过,他的严刑峻法都是给那些个违法乱纪的不法刁民准备的。咱们又不是什么刁民,怕他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