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城。
“虎皮与虎鞭,算作二十两,如何?”这家当铺掌柜说道。
“可以。”李锦书戴了顶斗笠,他不知道卖赚了还是卖亏了。
接过银子的李锦书十分激动,他不曾见过这么多钱。要知道,李家镇寻常人家一年的花销,也到不了五两。
将银子放入背囊,他走出当铺。
千山城是夏氏王朝北方的一个交通要塞。街上行人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吆喝声此起彼伏,商品琳琅满目,李锦书目不暇接。
“此番有了如此多银两,可以购置一匹良驹,这般便不紧张行程了,三四百里几日便到,此间大好河山,要好生游玩一番。”
“可是,我还不会骑马。”
李锦书叹着气走到一家叫做敬宝轩的商铺门前。
脑海中突然传来强烈的呼唤声。呼唤声十分模糊,说是一种意念更为准确。
李锦书摸着头看了看周围,十分奇怪,最后他走进了敬宝轩。
轩里瓷器、字画各色器物繁多,看着都是上了年头的物件。
李锦书径直走向一处货架,眼睛盯着一块铁片,此时他脑海中的呼唤声最为强烈。
“就是它?”李锦书眼中充满疑惑,这块铁片约三寸长,三指宽,两边有刃,通体泛着青光,上有玄奥花纹。
掌柜走了过来,也不在意李锦书的穿着,说:“公子好眼光,这物件来头可不小。
当年千山城外,青色流星划过,坠下这块铁片,说不定就是天上神仙斗法,掉下来的神兵碎片……”
“开个价。”李锦书打断了掌柜的长篇大论。
“一口价,三十两,童叟无欺。”掌柜伸出三根手指。
“我没那么多。”李锦书面露难色。
“二十两?”掌柜试探道。
李锦书皱眉,没有说话。
“十五两,不能再少了。”掌柜面露难色。
“把它装好。”李锦书开始掏钱。
“得嘞!”掌柜突然喜笑颜开。
李锦书抱着一个精致的匣子走出敬宝轩。
一人从人群里冲出,与李锦书撞了个满怀,李锦书反应不及,让他把匣子抢了去。
是个蓬头散发,敝衣破裤,打着赤脚的乞丐。
乞丐转身钻入人群,李锦书抬脚便追。
那乞丐在人群中如鱼得水,钻来钻去,李锦书费力地拨开人流,心中恼火,却难以跟上。
前方见着一个熟人,李锦书大声喊道:“林庄主!抓住那个要饭的!”
林广目力极好,抬眼便看见了求助的李锦书。
只见,林广一跃而起,踩着几个行人的肩膀,随后落到那乞丐面前,将其拎了起来。
李锦书喘着粗气跑上前来,一把把匣子抢了回来。
“有手有脚非要做着强盗勾当!”李锦书呵斥道。
乞丐连忙拱手求饶道:“绕了小的吧,小的再也不敢了,小的三天没吃饭一时起了邪念。”
乞丐说着,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匣子,只是披散的头发挡住了,看不清眼神。
“怎么办?”林广将乞丐扔到地上,问道。
“放了吧。”李锦书叹了口气。
“滚吧。”林广冲着乞丐说道。
“这手脚有劲的很,哪里像三天没吃饭的人。”
“我知道。”李锦书说,“抓到衙门还要浪费公家的粮食。”
林广哈哈一笑,然后按住李锦书的肩膀道:“这次你可跑不掉,须得去我庄上坐一坐。”
“恭敬不如从命。”李锦书作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