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是我偷的(1 / 2)

 几天后,希予早早的回到了班里,这时班里没有人,希予就出去了,下到学校的后花园坐在长椅上。

突然希予听到曹操里有小猫再叫,于是就走了过去,发现一只很小的小猫,希予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小猫的脑袋。这时上课了快响了。

希予对着小猫笑着说:“小猫再见啦。”

说完,希予起身就走了,回到班级里,所有人都在看着她包括王俊凯。一个女孩走过来说:“你这个小偷快把玉坠还给我。”

希予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说:“我没有拿你的玉坠。”

女孩说:“你还狡辩,回到班里最早的是你,为什么你这么晚才回来?”

希予:“我说了,不是我偷的。”

希予看了看王俊凯,王俊凯却一脸不关自己事情的样子,希予想:“难道他也认为是我做的,呵呵也是我和他非亲非故,他一定不会相信我。”

女孩直接戳中希予的底线说:“你就是个没妈的野孩子,当然会偷被人东西。”

这个女孩并没有不见东西,而是林艾娜拿钱请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王俊凯知道她的真面目。

希予:“我虽然没有妈妈,但是我是绝对不会偷东西的。”

女孩:“谁信你啊?”

这时叶芯晨开口道:“我相信她。”

叶芯晨知道希予不会这样做的,希予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希予转身就走了,这一幕王俊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叶芯晨【女二出来啦。】追出去,她看见希予坐在大树的下面,眼泪在脸颊划过,芯晨走了过去坐下说:“不哭了,我相信你。”

希予擦了擦眼泪说道:“谢谢你芯晨。”

“要是把我当成好朋友就不要跟我说谢谢了。”

希予:“芯晨你帮我向老师请个假说我不舒服好吗?我想回家。”

“好,我会帮你请假的,你的书包我放学就拿去你家。”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