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尔弗瑞德的字典里,喜欢一共分为三种阶段:第一阶段,初次邂逅有好感;第二阶段,好朋友间的默契;第三阶段,深入骨髓无法自拔。
颚斯当然知道阿尔弗瑞德处处留情、风情万种的性格。他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法国人,自然是浪漫多情,随口就是令人脸红害羞的情话。这家伙曾经声称要征服全世界的姑娘,得了吧,先不说人家喜不喜欢他这个调调,光是语言不通就足以成为障碍了。
“是你对阿朵儿的那种喜欢。”颚斯想了想,简言道。
阿尔弗瑞德沉默了几秒钟,继而大笑道:“不会吧,你们相处没几个月,不是吗?”他吹了声口哨,翻身坐回沙发上,“我和阿朵儿是青梅竹马,而你们又相识多久?”
“是两个月零二十五天。”颚斯掰着手指头算着,“虽然不算长,但我很高兴能遇到她。”
见阿尔弗瑞德没说话,颚斯继续说:“我只不过和她住在一起、每天一起和她用餐、接送她、保护她,仅此而已,但我感觉我对她的感情,没有一开始那么简单了。”
阿尔弗瑞德不要脸的拿起一兜饼干,像看电影一样,“怎么不简单了?”
颚斯想了一下,“看见她开心我也会非常高兴;看见她难过我的情绪也低落;知道她晚归我会担心的坐立难安;发现有男生接近她我恨不得将全世界男人都斩尽杀绝…”
听到这里,阿尔弗瑞德忍不住一哆嗦,颚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太明显了吧!
“颚斯亲,作为你的得力助手兼挚友,我荣幸的告诉你,”阿尔弗瑞德清清嗓子,“你就是喜欢她,而且已经晋级为第三阶段,掌声祝贺!”颚斯团了个纸团,整打在正在鼓掌的阿尔弗瑞德脸上。
“那她对你的感觉呢?上将大人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任何一个女孩对你都是芳心暗许,对吗?”阿尔弗瑞德反问道。
“她?”颚斯愣了愣,那傻丫头成天只会颚斯颚斯的叫着,只怕是把他当成哥哥了吧,“我也不知道。”
“也许是你接触的女人太少了,所以会感觉自己对她比较特别。”阿尔弗瑞德懒懒的说:“你应该试着和其他女人接触一下。”
难得颚斯没有在阿尔弗瑞德说这种话时赏他一记白眼,反倒像个虚心的学生,“那我应该怎么做?”
阿尔弗瑞德瞥了一眼桌上的卡片,“喏,这里有个现成的。”
颚斯蹩眉,“珐斯蕾蒂?”他永远忘不了那女人身上刺鼻的香水味,那股味道刺激的几乎让他作呕。
“只是让你找找感觉,又不是让你真的泡她。”阿尔弗瑞德将颚斯从椅子上拉起来,“这些文件待会再说,你换身衣服赶紧去赴约!”
总感觉阿尔弗瑞德比当事人还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