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攥着他的毛衣,她才能安(1 / 2)

 回到家,简单的洗漱之后,陆晚风便栽倒在床上。四十几个小时,还不至于将人累倒,二十五六岁步入职场的年轻人,哪个没有拼死拼活的加过班。只是,这心里的酸痛,才是击倒人的绝佳手段。

抓着梁伯安的毛衣,柔软的羊毛触感,还有一丝丝梁伯安脖颈间的气息。沉沉的睡去。

“晚风,晚风……你快开门呀!”

陆晚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已经日上三竿。她听见门口似乎是杨姹的声音,便赶紧下地去开门。

门一打开,没有拥抱,反倒是杨姹雨点一样的拳头捶在她身上。

“你知不知道这是我第二次过来了!上次你的门都要被我砸烂了,邻居都要报警!”

陆晚风愕然地看着杨姹,“我真的没有听见,可能太累,睡的太沉了。”

“你的睡功真好。”杨姹一边帮陆晚风加热吃食,一边调侃。她带了粥和几例小菜,都是陆晚风爱吃的。

陆晚风这才打开手机,顿时惊呆了。她整整睡了三天。就算是路途奔波,就算是倒时差,也不至如此。只能说,不愿意睁开眼睛面对现实。

醒来,却是因为受到了梦魇。看到梁伯安坐在她床边,一开始,她手伸过去,要去抚摸他。可怎么也够不到。一恍惚,看到梁伯安的脸扭曲变形,变得狰狞不堪。他说,“晚风,我不爱你。晚风,我从不爱你。”

梦醒之后,异常心酸。

杨姹把粥推到陆晚风面前,在她对面坐下。

“那个……”

“我去见他了。都看见了。”陆晚风知道杨姹要问什么,埋头喝着粥,淡淡的说。

“有没有说什么?”

“什么都没有。”

“晚风,梁伯安现在是我的上司。”

陆晚风一口热粥喷出来,连连咳嗽两声。

“之前我们就知道要来一个新的主管,从华尔街回来的。说是一年就在华尔街混的风生水起,但怎么也没有想到就是梁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