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她眼里已经彻底没有他,他慌了(3)(2 / 2)

是爷爷贺云清!</p>

距离上次的来电已有半个多月,而这次,贺云清带来了一个消息,他要回国了,归期暂定在下个周末!</p>

贺云清还像往常那样,问起凌语芊。由于贺煜交代叮嘱过贺家的成员,所以贺云清尚未知道凌语芊怀孕的事,当然也不晓得凌语芊已经搬离贺家。</p>

这次,在电话里沉默了许久,贺煜才回了一句她很好,她没事。</p>

低沉的嗓音,极力压抑着忿怒。</p>

贺云清便也不疑有它,还半玩笑半认真地叫贺煜努力,说他等着抱小曾孙,尽快让他实现这个心愿,最后又长话短说地闲聊了一下别的事才挂断电话。</p>

贺煜把手机扔在一边,整个身体深深地抛进沙发内,不知所思地呆愣着,一会坐直腰杆,打开茶几上的手提电脑,搜索一些相关资料,认真查阅。</p>

不久,办公室的门被推开,进来的人是池振峯,李秘书刚才出去后,把情况告诉了他,故他尽快赶过来了。</p>

他先是对地上依然混乱的场面纳闷了一下,随即缓缓走近贺煜,坐在贺煜旁边,下意识地顺着贺煜的视线看向电脑画面,整个人立刻给震住。</p>

“总……总裁,你要离婚?你要和YOLANDA……离婚?”好半响,池振峯终于急声问出,由于心中震颤未退,说话结结巴巴。</p>

贺煜深沉的眼仍死死地盯着电脑画面,少顷,移动鼠标转向另一页,冷不防地咒骂出声,“是哪个该死的制定这样的法律,既然怀孕期间不能离婚,那就该彻底限制,为什么还会特别准许女方有权提出离婚?”</p>

池振峯听罢,视线重返电脑画面,恍然大悟。</p>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p>

原来,不是总裁想离婚,而是……</p>

“总裁,YOLANDA主动跟你提出离婚?什么时候的事?天,怎么会这样!”池振峯又大嚷。</p>

“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简直就是狗屁!凭什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制定这些法律的人难道不清楚小孩子需要一个健全的家庭吗?真是一群饭桶,浪费纳税人的钱!”贺煜继续痛骂,为了泄愤,他还捞起无线鼠标,朝远处砸去。</p>

“总裁,是不是你最近……你最近的一些消息,伤了YOLANDA的心?其实……我早劝过你别那样的,你瞧,这可怎么办,你说的不错,YOLANDA这个时候不能离婚,她需要你,她肚子里的宝宝也需要爸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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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会吗,她还会需要自己吗?她对自己已经到了视若无睹的程度呢,假如她真的需要自己,她就不会这样,根本不会这样!(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