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黑色微长的短发里,漂染了一缕浅蓝色,牛仔短袖,拉裆裤,铆钉靴,个性十足的打扮。
他一路走过来,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尤其是很多女生都不自觉地看了他一眼,他这一身潮装本来就吸引人,再加上少年精致立体的五官,酷酷的表情,跟当下流行的b—b组合里的人物超像。
他斜背着一个吉他,每一步像是自带酷炫的音符,潇洒随性。
初思思远远地盯着迟擎犯花痴,他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哇,左耳闪耀的黑色钻钉,将他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璀璨的光彩。
“迟擎哥哥,你回来了。”初思思看到少年走了过来,甜甜地开了口。
想起第一次见迟擎的时候,是初一的时候,周末自己在家睡觉,却被荣耀硬生生叫起来,要求自己陪他去学校取拉下的作业本。
当时自己极不情愿,可是荣耀百般威胁,最后还强调,一会儿去了学校,会介绍一位大帅哥给自己认识。
初思思一听大帅哥,立马就答应了。
去了私塾那边,因为周末的缘故,学校里空荡荡的,没有人,荣耀取了作业本,带着初思思去了操场。
远远地,还没有看到人,初思思就听到了一阵悦耳的吉他声音,伴随着轻快的节奏,她听到了一道好听的歌声。
那是初思思第一次见迟擎,先是被他的吉他声吸引,然后是歌声,然后就是他潇洒酷炫的造型。
一连被折服三次,初思思很郑重地当迟擎当成了自己的偶像。
眨眼三年过去了,他完全没变,就连此时跟自己打招呼的方式好像都没变。
男孩眨了眨眼睛,自带一串高压电波,让初思思好笑的同时,差点被电晕,天啊,几个月不见,迟擎哥哥更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