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韩在酒吧相遇是个意外,和他恋爱是个意外,现在感觉自己有些离不开他更是意外中的意外。我本以为之前之所以稀里糊涂的就和他恋爱,只是因为自己太寂寞了,两个人总好过一个人。
可是,现在却越来越习惯和他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玩游戏,一起看碟片。晚上被他搂着入眠,我有着从未有过的心安。这可能就是喜欢吧,和他在一起总是让我忘了自己,感到很快乐。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拼命地好好表现,希望可以被谁领走;上了学,拼命地好好学习,希望可以拿了奖学金读的更长久;毕业后又拼命地好好工作,希望可以有立足之地。在我的记忆中,自己永远好像都在拼命过活。
而认识了林韩后,第一次有了人生就这样也还不错的懒惰感。我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所谓的恋爱是不是就是我们现在这样。不上课的时候,我们可以手牵手的在中央公园漫步,累了就随便找个长椅坐下来。我来曼哈顿一年半,每次去家教都会穿过中央公园,但从来不知道这儿的景色这么美。
林韩很爱打篮球,我就在场边坐着看,偶尔递个毛巾和水。原来日子是可以这样过的,什么都不用做,静静地坐着都觉得美好。等人走光了,林韩会把我拉起来,立志把我培养成三分球高手,原因是我跑不快也跳不高,定点投练练技术就好。
他还带我去看地下乐团的演唱,我们一起站在人群中,互相拥抱着大声歌唱;去美术馆看艺术品,什么都看不懂,互相嘲笑对方的品味。每天都有新的花样,我感觉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的内心却比之前数十年都要充实。
我们在一起很默契,不问过去,不谈将来。毕竟我们的关系开始的有些随意,究竟放了多少真心,自己还是可以掂量出来。但和林韩在一起,即使只是争论下今天晚饭吃什么,也让人满心欢喜。是的,林韩还有一个让人出乎意料的本事,那就是做饭。
我对烹饪没什么热情,毕竟多年来我的目标是吃饱,并不是吃好,但林韩却看起来很会生活。曾经去过他租住的公寓,卧室很简单,只有一张小床和书桌,但厨房确是一应俱全。
我打趣问他:“林韩,你来美国是来学厨子的么?为什么不去新东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