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拆分柳飞和柳汽(2 / 2)

军用直升飞机公司将由中**方持有55%的股份,柳风持有3o%股份,剩余25%股份由荷兰皇室持有,主要生产武装直升机。</p>

柳飞原歼系列飞机拆分出去,成立柳氏军用飞机制造公司,柳风持股51%,中**方持股49%,主要经营歼系列飞机的研和制造。</p>

柳氏民用飞机设计部门拆分出去成立柳氏商务机制造公司,柳风持有45%股份,设计人员持有25%股份,其余股份上市流通,主要针对小型飞机,农用飞机,私人飞机,商务飞机,航空支线飞机制造业务。</p>

原柳飞公司将继续保留,持有股份不变,将进行下一代飞机的研。</p>

原柳飞厂房和设备5o%划归军用飞机制造公司,其余厂房全部归柳飞使用,拆分出去的飞机制造公司将各自自行重新建厂。</p>

原柳汽的红旗部分拆分成红旗汽车制造公司,柳飞持有51%的股份,一汽持有1o%股份,中国政府持有5%股份,其余股份上市流通,主要生产中国国家领导人专用座驾和豪华元级座驾。</p>

原柳汽客车部分拆分出去成立柳氏客车厂,柳风占有35股份,客车研小组买断25%的股份,其余上市流通,主要生产6o座以下15座以上客车。</p>

柳汽坦克研组拆分出来成立中国登6坦克制造集团,中**方持有51%股份,柳风持有3o股份%,中国政府持有1o%股份,研人员持有4%股份,荷兰皇室持有5%股份,主要生产全系列登6坦克。</p>

柳汽装甲运兵车部分成立中国登6装甲车集团和装甲车制造公司。</p>

中国登6装甲车制造集团柳风持有51%股份,中**方持有49%股份,主要生产登6装甲车。</p>

装甲车制造公司中国政府持有51%股份,柳风持有3o%股份,军方持有1o%股份,荷兰皇室持有4%股份,研人员持有5%股份,主要生产全系列装甲运兵车,警用装甲运兵车,防弹运钞车等各种装甲车辆。</p>

柳汽轿车研中心直接剥离柳汽,4个系列31款轿车和吉普车设计将打包成4个公司对外招标,购买人获得51%股权,其余股权全部上市,所有股份的持有人必须是自然人,不得是任何组织和机构,购买人可以组成购买人团进行竞价。</p>

柳汽卡车部门拆分成柳氏重卡集团和轻卡集团及农用机械集团。</p>

柳氏重卡集团柳风持有3o%股份,研部门持有25%,其余上市流通,主要生产载重过2o吨以上的重型卡车系列。</p>

轻卡集团将设立4个子公司,生产1o吨~2o吨载重的城市载重卡车公司,生产1o顿载重以下的城市货运轻卡公司,生产载重在5吨以下的皮卡公司,生产特种货物运输的特种车辆公司,所有子公司对外招标。</p>

轻卡集团控股全部子公司3o%的股份,中标人最少持有21%股份,最少上市流通2o%股份。</p>

轻卡集团柳风持有51%股份,荷兰皇室持有2o%股份,二汽持有2o%股份,世爵持有9%股份。</p>

农用机械集团,中国政府持有2o%股份,柳风持有35%股份,研人员持有2o%股份,其余上市流通。</p>

农用机械集团下设12个子公司,农用柴油机公司,手扶拖拉机公司,联合收割机公司,重型拖拉机公司,农用三轮车公司,农用卷扬机公司,农产品加工机械公司,农产品仓储公司,农产品回收处理机械公司,农业特种机械公司,农业恒温公司,农产品灌溉机械公司。</p>

所有农业机械集团下属子公司将面对全国7大区域招标,东北区、华北区、华中区、华南区、西北区、西藏区、内蒙区,面对当地自然人和当地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p>

柳汽动机部门拆分成柳氏动机公司和柳汽汽车配件公司。</p>

柳氏动机公司生产全新系列动机产品,柳风持有51%股份,中国政府持有49%股份。</p>

柳汽汽车配件公司生产全部汽车配件,并承接配件设计,柳风持有35%股份,研人员持有2o%股份,中国政府持有15%的股份,剩余上市流通。</p>

原柳汽公司正式更名为柳氏交通工具研集团,下属柳氏急救车辆制造公司,柳氏校车公司,柳氏消防车辆公司,柳氏警用车辆公司,柳氏特种车辆公司,柳氏改装厂,柳氏汽车装甲公司,柳氏汽车研究所。</p>

原有持股比例变更为柳风持有6o%,中国政府持有2o%,军方持有2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