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酒吧!】
烈手不姓烈,这只是他混迹网络的马甲。
烈手真名叫林志朋,但他不喜欢别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听别人叫他志朋,他就不由自主想起台岛红极一时的某个三人组合里那个同名的黑子。
林志朋比胡一飞到的要早。
二人约定的时间是八点,但胡一飞这丫姗姗来迟了十五分钟。
为啥要说二人,而不是两人?
我喜欢!你咬我啊?
尽管胡一飞迟到了,但林志朋却没有半点不高兴,《第一次亲密接触》最近在网上实在太火,来之前主编给他下了死命令,务必要拿下这本书的版权。
为了饭碗和前途,多等十五分钟算什么?
看到胡一飞本人,林志朋顿时就惊呆了,直勾勾的盯着他,上下打量了五六秒,然后才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道:“你就是痞子胡?”
“怎么?看起来不像?”
胡一飞很奇怪林志朋见到自己的反应。
“也不是!”
“那是?”
“在网上看你的文章,我一直猜测你应该是个工科研究生或者博士,三十岁左右,嗯,至少也得二十四五岁,却没想到你会这么年轻。实在让人意外呀!”
年轻,是优势,也是缺点!
上了年纪的人,往往喜欢泡一杯茶,靠在躺椅上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羡慕年轻;但对于搞学术研究和文艺创作的人来说,年轻往往就代表着没有阅历。
“呵呵!”
胡一飞笑着打了个哈哈,脸不红心不跳。
自己这书可是抄老蔡的,人老蔡同志可是实打实的水利工程博士,1969年生人,算起来,可不眼瞅着奔三的人了么?
“坐!喝点什么?”
林志朋轻飘飘一句话,就将话题转开。
二人互相介绍过后,就兴致勃勃的谈起整本书要讲的故事,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发展,以及最后的结局,全书总字数,出版的事情,等等。
为了尽快敲定出版的事,早点出版拿到稿酬,改善眼下拮据的经济状况,胡一飞基本是有问必答,更是显摆似的晒了几段后面章节要写的经典语段,直让林志朋拍案叫绝。
谈得差不多时,丫终于抛出红色文化出版社也看中这本书的消息。
“红色文化出版社?”
林志朋不由着急起来,他可不认为胡一飞在自抬身价。
最近网上一片讨论《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声音,这书到底有多火,他心里非常清楚,出版社争抢着出版,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嗯,台岛那边的出版社!”
听到胡一飞的解释,林志朋刚提起来的心一下子又放了下来。
只要不是内地的出版社就好!
虽说同行是冤家,但这两个冤家一个走简体,一个走繁体,就好像金庸的武侠剧和琼瑶的言情剧,压根就不在一个频道,不存在竞争关系嘛。
“这不是问题。”
林志朋呵呵一笑,顺便给丫科普了一下版权方面的问题。
胡一飞以前没出版过,可没想到会是这样,更不知道什么简体繁体、外文版权的区别,这会儿涨了姿势,土鳖变土豪,顿觉高大上,心中窃喜。
经过一番商讨,二人很快就出版事宜达成初步协议。
至于版税啥的,胡一飞可不怕林志朋忽悠自己,一来丫可以在脑海中查到相关信息,二来丫脑海里东西多,对方要敢玩花样糊弄他,以后就绝无再合作的可能。
“小胡,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商定了明天正式签合同,林志朋高兴地跟胡一飞碰了一杯。
放下酒杯,林志朋的目光才落到胡一飞放在身边的吉他上,仿佛才刚看见似的,笑呵呵的问道:“小胡,你还会玩吉他?”
“会一点!”
这丫太不要脸了!11岁时就拽着老妈,死缠烂打买了个吉他,到现在都已经玩了八个年头了,何止是会一点,简直就是专业级别!
“要不,上去唱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