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尽早去那边疆第一重城,几人自然是没有异议,等候通天与钱进财沈炼等人爬上马车后。
秦驱神肩上扛着长达两米的精钢铁棍,伸手掏掏裆处,眼神略显忧郁,翻上大牙的虎背,叹息道:“几天没去虫二场所之地,我当下很忧郁啊!!”
对于秦驱神的古怪言语举止,杨元子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驱马走上官道,这两个月来蛮荒郡的路上,他也已经学会了驭马之术,甚至还骑过几回,感受过策马奔腾于野的风驰电掣。
大牙跟上马车,两者并驾齐驱,秦驱神这个不正经的色胚,呲着牙花子,笑道:“嘿,蛮荒城,姑娘们,小爷我来啦!!”
“嘿嘿,今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春宵一刻值千金呐!”沈炼盘腿坐在杨元子旁边,露出男人都懂的会心笑容,好好一个浓眉大眼的大小伙子,也不再憨厚了。
李寻风从旁探出脑袋,喜道:“今晚又要逛窑子吗,两位大哥带上我,哈哈哈。”
为什么要用又呢?原因很简单,大概是一个月前,在一座小城临时休整,那是一个黑漆漆的夜晚……然后没然后了,世上多了三个尝过荤腥的男人,不再是男孩。
杨元子一副被他们打败的表情,脑袋往下一顿,有气无力道:“看看你们,将我小弟带成什么样了。”
李寻风贱兮兮怂恿道:“哥哟,那些姐姐们可好了,你就应该去一趟,保证你会觉得不枉此行。”
“你给我闭嘴啊!”杨元子将他脑袋按回车厢里,一脸正经肃然道:“作为练武之人,应该在武道一途发奋图强,怎能沉溺那温柔之乡,过于放浪形骸?”
“哈哈哈!”
秦驱神听了猖狂大笑道:“杨兄弟啊,你这观念,太老旧了。”
杨元子不理他,专心赶车,不然他都快要怀疑自己的理念,是否正确了。
先生,何为?浊世泥潭孕净莲,万般磨难炼赤心。
这片丘陵地带虽然临近蛮荒城,但距离蛮荒城还有足足十数里地,赶过去估摸着还要半天时间,倒也不用急于一时,慢悠悠过去还能看看沿途风景,也能避免碰到前面的商队,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岂不美哉。
他们虽然不急,但混迹在蛮荒中的人,没有一个人是不急的,他们走了不到半刻,又是一队人马从东方过来,来势汹汹。
杨元子等人曾还以为也是行商队伍,等这群人来到近前后,将他们团团围住策马奔腾,口中乌啦啦乱叫,面相凶狠,显然来者不善。
“哈哈哈,有头雄虎,正好杀了拿鞭泡酒。”
这队人马十来骑,装饰五花八门,耳朵鼻子钉着铜环极为花里胡哨,直似市井中的混子,江湖里的牛鬼蛇神。
这批龙蛇人人都披有一身新旧不一,形式不一的轻重甲胄。马鞍上悬挂各种适合骑兵作战的枪斧、骑枪等重型兵器。
虽然一身装备东拼西凑,制式都谈不上,看起来有点乌合之众的意思,但却是有一股军伍作风,胯下骏马也是多处伤痕久经杀伐,这伙人不是寻常匪寇,很是剽悍勇猛。
而甲胄与弓弩一样,都属朝廷管制的武备,在江湖上有“一甲一弩,各取一命”的说法。民间铁匠铺都不能锻造,江湖中人更是严禁私藏配戴,否则一经发现形同造反,要砍头的。
这群龙蛇血腥味极重,想来杀人放火都干的海了去了,哪里还会在乎穿一身违制的甲胄?
杨元子数年混迹南山江湖的时日不算少了,也没听说谁人敢私藏甲胄,还是第一见有人明目张胆的负甲在外,目无法纪。
这蛮荒的江湖,果然非同南山一般,整体实力与风气,强悍且剽悍,不愧是蛮荒边疆。
杨元子停下马车,面色阴沉的站起身来,握住黑龙剑柄,是祸躲不过,沈炼与秦驱神也紧握铁棍,准备战斗。
打起来虽然有点棘手,但他们又何曾惧怕战斗,只是这次很难顾得上侯通天与钱进财的周全了。
“吼!”大牙黄澄澄的兽瞳吐露凶光,伏低身子一声咆哮,作为山林中的野兽王者,哪里能容忍其他畜类在其面前耀武扬威?
那十余只马匹受到惊吓四下而散,任由主人如何驱使都不再靠近,那群想挑起事端的江湖龙蛇脸色自然是一阵难看,他们本是骑兵出身,若是下马步战,战斗力就下降了好几个层次,为此有了折损不值得。
大牙低沉的喉声令人不寒而栗,更别说那些瑟瑟发抖的马匹,可见大牙的吼声对畜兽类来说,有多么大的威慑力。
“走!”
双方对峙了片刻,或许见事不可为,亦或者这群龙蛇原本的目标就不是他们,其中一个大汉一声呼喝,便折身向蛮荒城奔去,
杨元子冷冷的望着他们离去,才道:“诸位兄弟,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