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个人做了坏事,我们总会在一旁去评判他们的错。但是如若他们没做错,那我们有没有评判的资格呢?
以前,见过不少类似的例子。他们在某些事情上可能做得不好,但是却饱受议论和指责,即便后来事情证实只是谣言,那些曾经在背后议论和指责的人却从来不为此事而有愧于心并为此道歉。只是当作一时的气话,借口说不小心而已。
只是苦了被议论纷纷的人,他们难免对曾经指责过他们的人而感到失望了,因为被怀疑和不信任往往才是他们最接受不了的。从来对自己并不了解的人也会在自己被误解和冤枉的时候来踩上一脚,最后他们痛快了就拍拍屁股走人。好像对他们来说,拿“有错”的人出气是不用负责的。
请重新拾起尊重他人的心吧!任何事情的发生,即使事实清楚了,不管是谁的错,都应该给他们最起码的尊重。如果事情还没到水落石出的时候,怀疑和有针对性的揣测议论都是一种有失尊重的行为。而且这种时候造成的心理创伤总会留下后遗症,并不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友好关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相信很多人也知道,不过能坚持做到的人有多少呢?我相信仅凭这句话,很多的父母就可能会很难做到。不过,这句话对于还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并不适用。父母在孩子成年懂事之前,必要的干预施压或者调教还是有必要的,这对于后来长大后的孩子们来说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
除了尊纪守法之外,待人处世似乎都是可以适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自己不想被猜疑,不想被背叛,也不想遭受其他伤害的,就不要把类似的伤害强加给他人,这似乎才是一件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事。不过,这在如今商业化逐渐普及的大背景下,很多管理上还是以商业利益作为主导,人性化管理反而退居次位。这个倒是不难理解,为了先发展起来,不排除规定一些并非人性化的规则以用来避免管理疏松,从而使得商业盈利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