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里又见反转一幕,三人殴打一人,最后被打的人拿刀反杀了打人中的两个,另一个打人的则受了轻伤。校园里又一桩血腥暴力事件再次发生了,如今的校园暴力真的到了非得弄出人命才能收场了吗?
既然是同个学校里的同学,再加上都已是成年人,不管如何都应该有最起码的法律意识罢,杀人成了正当防卫怎么说都过于极端和恶劣了。紧急情况下才会发生的情况什么时候成了校园暴力的标配?在这一起事件中,我始终觉得杀人者不应该轻判,而是从重处罚。
事件虽然看起来是被打的人处于弱势,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被打的人身上随身携带的刀具该作何解释呢?唯一的可能,就是被打者在事先就已经清楚会有人来欺负他,并计划实施报复性的手段,所以才会事先带上刀具在身上。此时他其实是打算把事情做绝了,才会在被打的时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反扑刺杀施暴的一方,这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都是主观故意杀人。
虽说被打者被欺负的时候令人同情,但在其杀人的时候,他本人,才是真正的恶魔。所以,杀人者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获得减刑或是缓刑。更不应该以处于“弱势”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至少是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
在处理校园暴力的同时,也应该清醒认识到杀人是不得越过的底线,况且成年人无论如何总要在杀人这件事情上有绝对的自制能力。在这件事情上,对杀人者从轻发落反而是一种纵容和怂恿,其结果会反作用于社会里更多普通的校园暴力事件当中,无形之中会让他们以为被欺负了就可以杀了对方泄恨。这样发展下去无疑是可怕的和极度危险的。
我们关注校园暴力的同时,正当防卫也要注意不危及性命才是首要的关注点。纵使有个别情况特殊,确实已经到了危及被施暴人的性命才采取的适当防卫才能酌情从轻判罚外。但也不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以此认为被打的人把正当防卫当成杀人的借口是合情合理甚至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