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
这个季节,岚山的风,肆意的刮。
险要隐蔽,密林环绕,交通却不闭塞,如此地势必不乏山贼强盗或绿林人士占山为王。岚山便是一众马贼的山寨所在。
在我面前而立我再熟悉不过的中年人,是江湖人口中的天道剑仙,也是岚山一众马贼的至尊,更是我的师傅。
我,在岚山这处偏僻的寨子却也不是外人,寨子的人称呼我为当家太子。
而此时,我这师傅正用剑指着我,杀机像周遭风卷起的叶子游走在空气中,令人不寒而栗,更令我感到面前的这个男人竟是如此陌生。
他明白,我也明白,可是我又不明白。我们都明白的是,战,就一定有人要死,因为天道是不能用来比的。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战。为什么要战呢!
轻转了下拇指上漆黑的戒指,拔起身旁插在地上的剑。
六年,有太多的事我不愿想起,有太多的事我无法想起。
然而当男人倒下的时候,我仿佛记起了什么……
……江湖似乎总是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平静,那一次,我换上没有血的长衣,擦拭完斧头上的血,带上我可以背负的吃的,离开,不知向哪里。
食物总是不够吃的,好在很多天之后,我遇到了逃荒的人群。
流民。
他们有很多人,人多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没有人会在乎或是注意到多一个我跟着他们漫无目的的逃。
他们带着所有自以为值钱的东西,而食物的缺乏,依旧是最大的问题。
把自己明天的食物分给别人是一种自杀行为。所以他们不会分丁点吃的给任何人,除非交换。
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其实是有很多的……
学着其他人的方式寻找可以吃的东西,我知道要活就必须靠自己。
这其间,我吃过数不清的虫子,尽管味道奇差,尽管吃了也未必管用,我还是忍不住将它们抓来吃。
吃的最多的除了草根野菜,就是绝对干硬的馒头了,尽管难咽,可抓到了蟾蜍蜥蜴我还是都换了馒头。因为只有馒头,才能让我生存……
逃荒的人群在几次成功躲避军队后终于遇上了马贼。
马贼不是贼,他们是骑着马的强盗。
他们冲进人群,疯狂地杀戮,流民疯狂地逃,我疯狂地吃,因为这是吃的机会,因为一直想的就只有吃。
挥动着斧子,见人便砍,然后吃掉所有能吃的东西。
逃的,没逃的,最后都成了死的。
至少,其他男人都死了。
而我,成了马贼。
一伙人带着战利品,返回山里的领地,其中包括我,我就乘在首领的马上。
山寨早先该是一个村庄,四周都是山,山上都是树,在那个季节里,叶子刮的到处都是。
回去后就开始以吃为主的庆祝,还有人给我酒。
喝酒,死了的感觉。
醉倒之前,我记得,他们叫我太子……
如果喝不醉,那么喝酒就没有意义;可是喝醉了,还会醒来,也没有意义。
但是服了毒,就醒不过来了。
所以要感谢酒不是毒,让我在醉死后还能复活……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多少个月,梦一样过去,除了吃喝还做过什么,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家只跟我说过一句话——真该剁了你。
后来我喝多了,他死了,我成了当家。
不服的都死了,因为二当家,一把剑。
天道。
“我教你用剑。”
“我不用剑,用斧。”
“斧是砍树的,剑是杀人的。”
“斧也能杀人。”
“斧能杀人,但剑不能砍树,你不需要砍树,所以你只需要用剑。”
那天起,山寨里再也找不出一把斧子,与此同时,我开始跟男人学剑,还有身法、轻功。
“你不是天才。”他说。
“你是吗?”我问。
男人没有回答,只说了他的名字。
不过我想我还是忘记了,这六年对我来说还是太过朦胧。
六年里,我,无不是在剑影中度过。
剑法是男人的剑法,天道,快。
轻功是华山派的轻功,行影飘踪,快。
剑法越快,身法越快。
身法越快,剑法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