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9章 判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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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日子要是真的能天天过下去,陈诚倒也觉得挺轻松,没有工作的压力,没有结婚生子的烦恼,嗯……至少目前没有吧,虽然说迟早都得面对这种问题,但比起前世二十二这个年龄,现在两岁多的陈诚绝不可能被这种问题难倒。

但越是想平静,越有各种各样的事情会发生,比如现在的看守所里正上演的画面。

陈诚是真的迷惑,他这种年龄应该来到这种神圣而庄重的地方吗?应该吗?!

当然并不是他被抓进去呆在看守所了,是有人指名要见他,陈河名也是被那位终于自报家门名叫李清的记者通过电话联系,问他方便不方便带着陈诚去一趟鸠山公安局的看守所。

话都到了这个份上,陈诚再笨也知道是谁大老远在看守所还不忘惦记着自己这个小屁孩,那也只能是之前被自己变相送进局子里的林学军了。

于是便出现了陈诚在玻璃墙外,林学军在里面,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画面。

其实正常情况下被害人和涉案凶手是不允许直接见面的,除非出现了指任凶手的情况,要不然考虑会对被害人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这一点,一般情况下这种当面接触的要求或提案是不会通过上方的允许的。

只不过这次案件性质比较特殊,陈诚一众小朋友甚至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也就不存在心理伤害这种可能,而且作案人林学军是自首,态度良好还配合了警方工作,这个小小的提议自然被答应了。

陈诚也不是有意的干瞪眼,他也不知道该干嘛呀,难道林学军就为了看一眼自己,莫非是反悔了打算事后报复?

陈诚在瞎想,林学军在组织语言,也不是他不想说什么,人家看守所的传唤装置还没接通呢,隔着这面隔音效果极佳的玻璃墙,就是在里面喊破喉咙了陈诚也听不见里面人的声音。

陈河名也没心思和陈诚一起瞪着林学军,随口和旁边的警察同志闲聊着关于林学军的事情。

“距离他自首也过了一个星期了,判决下来了吗?怎么还在看守所里待着呢?”陈河名开门见山的问道。

“其实林学军已经被带去监狱了。”民警知道这位算是知情人之一,案件直接关系人的亲属,也没多隐瞒,直截了当告诉了陈河名关于林学军的判决。

林学军自首后没多久,润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关于他的判决,因为按照当前法律非法绑架强迫妇女儿童超过三人,就算做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一般有类似情节的就要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超过三人就直接上升至十年以上了。

林学军所供述的涉案经历共有四起,再加上这次包括陈诚在内的未遂,他涉及的案件已经有五起,单从数量不论案件的性质来看妥妥的十年起步。

不过法律也是讲究人情的,林学军涉案金额少,因为几乎都是白送给人家作为孩子抚养,从头到尾四个孩子也就收到了五十元,在自首后也是将地址告诉了民警,自首环节表现十分良好。

而且让警方意外的是林学军一五一十把自己的作案动机都讲出来了,要知道人贩子这种存在可不会讲什么作案动机,基本上就是偷鸡摸狗人人喊打的,抓住就是十年起步最高死刑。

听了他的经历,警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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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这种情况从业几年的十几年的几十年的都没见过,出发点从人情角度来说是好的,一个悲惨父亲的寻子之路,如果换一种方式说不定林学军一样会成为报纸上的头条。

只不过现在是作为反面题材的头条。

他们觉得可笑也可笑,选择了一种最蠢笨的办法来找回孩子,说同情也同情,这是走投无路到了什么程度才会选择这条路。

林学军本身也不是那种逍遥法外已久的人贩子,如果用“从事”这个词来说,他也不过是个一年多上岗经验的菜鸟选手,只是利用职务之便光明正大的把孩子盗走。

本来像林学军这样的人贩子曝光是肯定要把五官身高信息一同曝光的,因为这样的罪犯要么就是坐牢做到牢底坐穿,要么就是死刑直接枪决,这样的人还有必要考虑人文关怀给他打马赛克吗?

那些判决较轻的人贩子,就是熬到了出狱,他的脸也早就被大街小巷的居民熟知,出来了可能要遭到社会的唾弃,比在牢里还要悲惨。

这也算是在法律体制之下不涉及人命的情况下,最高限度的“杀死”了一个人,法律不会夺走他的生命,但是出来后时过境迁社会发展,彻底和时代脱节,走到哪里都不会被人接受,比死了还难受。

而林学军之所以会在新闻上打上马赛克,也是出于他给警方提供了大量人贩子窝藏地点,还有偷偷拍下来的照片,保存的联系方式等一系列数据,为了避免遭到人贩子集体的后续报复,这才打上了马赛克。

警方甚至觉得林学军是个深藏不露的同事,是不是警方特地安排插入人贩子中的卧底,他手上的数据能知晓的地点就有十几个,人数三十多个,这可比一般卧底来的更加厉害,还不用付工资。

想到这里不免有人肃然起敬,虽然是个罪犯,但是综合考虑他的确算得上是个有点好的坏人。

于是综合考虑,林学军的判处如下。

犯罪人林学军,犯拐卖妇女、儿童罪,涉案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性质较恶劣,以法规中第二部分十年为判决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