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施政(2 / 2)

鼓励钱庄借贷给实业主纺织、造船等。新办实业三年免税,三年后按十分之一征收实业税。大明朝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朱亨嘉很想薅一把资本家的羊毛。

三,军事方面

其一、申明军纪

颁布军规十八条。又下令:将官士卒,有擅夺百姓一物者,立刻取斩;如该主不首,连坐;该管官失察,责八十棍。立法若是之严,史载凡发兵征剿,所过大路,鸡犬不惊,百姓卖酒肉者路旁不断。民得安息反富庶焉。

就连反对靖藩谋逆最坚决韵封建大儒也称赞道:“靖逆等立法甚严,兵民相安。”

其二、奖励军功授爵授田

朱亨嘉取消了斩首级记功政策,改为了镇抚官登记记功。回桂林后,朱亨嘉根据各级将士战功,将没收的部分叛乱土司土地授予立功将士,少则十亩、二十亩,多则几百、上千亩。无功参战人员亦赐银二两,军心大悦。

又授杨国威为兴业侯、史其文为平南侯、范友贤为定北侯、杨武为安南伯、孙贵为定海伯、杨怀为忠勇伯、朱亨跨为镇国将军。

严天凤本来和杨国威、史其文、范友贤同为伯爵,但严天凤在肇庆驻守未参战立功,其他三人因战功升了侯爵。朱亨嘉怕严天凤心里失落,将自己的女儿永福县主朱慧研(九岁)许给了严天凤的小儿子严孝勇(十二岁)。“坐在监囯的位置上,考虑问题必须全面呀!”朱亨嘉想。

其三、严格训练

令各部不分战兵、守兵,日夕操练,三、六、九为大操。

其四、加强军工生产

将兵部由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扩建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武备五司。

新设的武备司设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两人、主事(正六品)若干,专门负责军工生产。下设战马局、火器局、兵器局、军需局、舰船局,各设主事负责。朱亨嘉让他们制定制度,重奖发明创造;又让他们在保持质量的基础上,既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下订单给民间。

其五、扩建海军

令在廉州合浦、琼州儋州、高州电白、安南兴安修建军港、水寨。

以刘贵为广东水师总兵,领水兵一万五千并各类大小战船四百九十二艘,驻守合浦;令田虎为儋州水营守备,领兵一千并各类战船五十艘;令钱亮为电白水营守备,领水兵一千并各类战船五十艘;令王治囯为兴安水营守备,领水兵六百并各类战船三十艘。

鉴于靖军海船较小,火力不足,朱亨嘉令兵部武备司舰船局组织专人仿造西夷人的风帆战舰。

其六、裁撤卫所

将各省卫所由都指挥史降级为指挥史,省级设指挥史(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卫镇抚(从五品)等;府级设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所镇抚(从六品);县级设百户、总旗、小旗若干。

改革以后,各省的卫所就相当于后世的预备役兼武装部。主要负责农闲时节组织各府县农夫训练民兵,帮助正规部队募兵,紧急状态组织壮勇协助守城。

朱亨嘉取消了卫所官员的世袭制,改为由兵部任命。

令兵部派人清查卫所屯田,因为卫所制度早已崩坏,有些军田已经被侵占了几百年,所以特谕仅清查最近三十年的屯田。

四、民生方面

其一、取消军户、匠户的户籍限制,统一编为民户,允许他们自由择业。

其二、允许蜑户入民户籍,地方官员不得限制蜑户上岸、经商、科举等。

其三、规定民间田租最高只能收取十分之二,民间借贷最高只能十分之一。

其四、令工部督导各地修缮驿路。

其五、取消三饷,永不复征。

其六、取消徭役

原先的徭役改为雇役,由官府出钱雇人服役。此令一出,民皆悦之。

其七、官府开仓赈济饥民。

五、民族宗教方面

其一、各少数民族的寨主、头人、首领,只要愿意服从朱亨嘉统治,朱亨嘉一律承认其在自己领地的统治权,表现好的封以土官。

其二、鼓励少数民族人士参加科举。明文规定土民参加科举,土官不得阻拦。

其三、鼓励少数民族参军

土民投军,土官不得阻挠。

其四、鼓励各民族通婚

汉、僮、倮、夷各族通婚,每对新人奖励羊一只、酒两壶、粮五斗。

其五、尊重各民族宗教

鼓励儒、道、佛各家传教。

令在广西田州敢壮山上建布洛陀神庙。

令保护宗教寺观,刻印佛教经典、铸造供佛的香炉等器物。

为表明自己一贯尊师重道,朱亨嘉亲自去文庙祭祀孔子。

朱亨嘉的《明定国是诏》颁布后,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人心迅速安定,自明末以来多年不见的升平景象,竟然在朱亨嘉谋逆以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出现了,连原先对朱亨嘉心怀敌意的隆武帝、鲁监国支持者也为之赞叹,称之为有“熙皞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