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 重逢教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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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装饰华丽的马车里,我小指勾着南陵王新赏给我的配剑的剑绡,仔细地看着手中这柄至凶至煞之剑。

此剑名“血煞”,剑长三尺六寸,剑身通红如血,纹理乱如泼墨。许多血滴一般的深红色斑点遍布剑身,盯着那些红斑看得久了,就会觉得那些红斑彷佛要喷出来一般。

剑刃看上去并不锋利,但是手指靠近剑刃之后就会感到切割一般的疼痛,更不用说摸上剑刃了。

整柄剑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一种凶戾之气,当我在南陵王的密室里,第一次握上这柄剑时,剑柄处竟然射出无比锋利的剑气,将我的双手皮肤割得支离破碎。

而当我的手上的血液流上剑柄之后,血煞如同有生命一般,将我的血吸得一滴不剩,这才安静下来。

南陵王当时眉开眼笑地告诉我,血煞剑时旱魃国镇国三凶器之一,当年攻破旱魃国后抢夺的战利品。此剑与旱魃一般凶恶,性嗜人血,不同人很难掌握,而及时功力深厚的高手,若其血脉得不到血煞剑的承认,也无法降服此剑。所以直到现在此剑还没有人能使用,但此剑吸了我的血之后便安静下来,说明这剑已经认我为主。

听到南陵王那番解释后,我险些惊出一身冷汗,我是旱魃太子,血煞剑任我为主再自然不过了。但是这样一来,会不会暴露我的身份?在那个时候,我心中险些起了杀机,幸好南陵王并不在意。

或许南陵王认为,血煞剑并不一定只会承认旱魃为主吧!

血煞剑的剑鞘也是特制的,普通剑鞘根本承受不住血煞的杀气。所以那特制剑鞘,本身也是一柄相当厉害的武器。

小和尚也得了南陵王的赏赐,一把五尺长的“残魂”刀,也是不可多得的宝刀,还有抗术法的特别属性。

黎月姿和白依对武器不敢兴趣。南陵王赏赐了她们大批地绫罗绸缎、珠宝首饰,倒是省下了我一大笔开支。

我到现在还记得,送我们武器之后,南陵王指着他兵器架子之上那副造型一场夸张的铠甲说:“可惜了此甲,上古遗物啊!据说有着极强的神力,但是净重一千零八百斤,穿上它,没人能打仗了,所以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铠甲究竟有什么样的神力。”

我目测了一下那副铠甲,至少也得身高两米三以上的人才穿得上。一千零八百斤的重量?唔,还是给大象穿比较合适。

现在我们正在前往南陵城得途中。

白依和黎月姿一左一右坐在我旁边,小和尚则坐在我正对面。

离开了京城,我们自然不必再刻意掩饰相貌了,消去了魔法面具,露出了本来面目。

随行的还有二十名王府护卫,全都骑着战马,穿着战甲,行在我们马车的前后。

这二十名护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手头上都很有两下子,砍起人来都是狠角色,每个人手上至少都有三五条人命。

南陵城离京城不远,三天的行程而已,途中又有很多城镇可供落脚,所以我们这次是轻装上阵,没带什么辎重,只带了南陵王的手谕和很多很多的钱。

赌博赢来的金票全兑换成了银票。合一亿零三百万两白银,加上南陵王凑整数给我的一亿两银票,总计两亿两白银。

那三百万两当然被我毫不留情地贪污了。两亿的整数暂时不动,以后酌情贪污。

现在我的家产也不少了,四百二十万两白银,十五万两黄金,一整盒价值万金的珠宝,加上南陵王赏赐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什么地,合起来也有近三千万两银子的财富了。

三千万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如果用在军国大事上,这三千万两银子的确算不了什么,但是如果用在奢侈享受上,这已经够我养活白依、黎月姿、小和尚吃上一辈子了!不奢侈的话,那是吃上八辈子都绰绰有余。

马车一路摇晃,在北方,夏日清晨的阳光还不是很强烈,懒懒地照在地上,让人也染上了那懒洋洋的感觉。风很清凉,我干脆掀开了两边窗帘,好好地享受一下这完全没有半点空气污染的清风。

清脆的马蹄声回荡在大道上空,大道两旁整整齐齐地农田里生长着绿油油的麦子,风中还夹着淡淡的麦香,这种滋味很是醉人。

远处的山脉高低起伏,不时可以看见山涧的泉水,注入奔腾的大江中。江水一路往东,在南陵城滨海渡口注入大海。

白依等人对这景色很是赞叹了一阵子,我也觉得在这种环境中居住令人心旷神怡。虽然这交通是不如飞机汽车来得方便,可是坐在马车里边,抱着美人,喝着美酒,晃晃悠悠个几天,慢慢欣赏窗外景色,吹着阵阵或缓或急的清风,感觉也是很销魂的。

要是这马车足够宽敞,还可以修个隔间,晚上也可在车上过夜,车子一边走,一边喝白依在车里边做那销魂的事,岂不快哉?可惜,现在车里的人太多,我还没办法厚着脸皮当众表演……

到了下午时,长相最是凶恶,跟非洲大猩猩没什么区别的,身高足有两米的护卫统领王胜策马来到车窗前,操着滚雷一般的大大嗓门对我拱手道:“禀大人,已经进入南陵地界了,今天天黑前就可进入南陵城。”

我现在的身份是南陵城镇守州将,在武将官职体系中,地位仅次于京城中带兵的京将。

但在朝廷上,我这亲王封的州将连品级都没有,羽林军里边注册的只是一个参将而已,从五品的将官,京城里边儿是一抓一大把。

不过我这次是来扩军的,只要钱多,扩个十万二十万大军的也不在话下。到时候我就算没品,有了兵之后也比那些有品没兵的将官强多了。

贪狼国军制,每城每镇都有一员镇守将官,普通州、省、县的都是朝廷委派,有品级。亲王封地的镇守将官由亲王自己任命,无品级,可在京中挂职。

贪狼国的军队共分四个大营。其中羽林军最多,足足二十万人,装备也最精良。

另外三个大营分别是南大营、北大营、独立营。每营十五万人,由朝廷直接指挥,与地方军事系统区分开来,将官都是京城里分派的京将。

而那些三品以上的京将闲时全都养在京城,战时才会分派到各大营去,所以这些将官与军队之前可以说毫无感情。这也是为了防备军队大佬拥兵自重,造成不利管辖甚至军阀割据的局面。

除了朝廷直接控制的四个大营六十五万大军外,各地贵族也都有各自的私兵,自己出钱养活,不得超过兵员标准,指挥官自由任命,打仗的时候义务帮忙。

由于养私兵实在太亏,所以一般贵族都不会养多少私兵。除了保证人身安全的护卫之外,谁都不会花钱养些闲兵。当然,那些有野心又有钱的亲王除外。

听了护卫统领王胜的报告,我点了点头,说:“新科各位兄弟了,到了南陵城,大人我请你们去最好的青楼喝花酒去!”

护卫们顿时一阵欢呼,连声道谢。白依却在一旁狠狠地掐了我一阵子。我嘿嘿笑道:“好妹妹,我不过是请这些兄弟吃花酒,我自己只喝酒,不搞女人,这还不成吗?”

小和尚抱着那把五尺长的残魂刀阴笑道:“大哥,你要宴请别人,自己不陪怎么行?”

白依呵呵一笑,望向小和尚:“怎么不行了?你去陪同不就行了吗?我赵哥哥,今天晚上可是要陪我的。要不,我和月姿姐姐也去参加你们喝花酒。”

我苦笑,“真没听说过逛窑子还要带上女人的……这不和去餐馆吃饭自带饭盒一样吗?”

几个人正说话间,马车忽然停了下来,护卫们的马蹄声也停了。王胜的大嗓子在外炸了起来:“妈的,哪里来的讨野火的东西!老子们是南陵王府的护卫,送新任南陵城州将大人去南陵城的!识相的赶紧滚开,否则,爷爷的刀子可不长眼睛的!”

我探出头去,说道:“王胜,出了什么事情?”

王胜打马来到车窗前,道:“大人,前面拦了百来个手持凶器的毛贼,看样子是想拦路打劫来着。不过大人您别担心,小的们马上就打发他们走路。”

我点了点头,说:“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怎么还有这么大胆的毛贼拦在官道上打劫啊?你也别跟他们废话,杀光了就是。”

王胜点了点头,提起挂在鞍旁的点钢枪,举起长枪吼道:“兄弟们,赵大人下令了,杀光这些小贼!咱弟兄给赵大人砍个开门红!”

我哈哈大笑,说:“这些当兵的,跟咱们在地球上收的那些小痞子没什么两样,全都是好打好杀的家伙!二十个骑兵哪,妈的,精挑细选出来的,尤其是那王胜,普通人两倍的体力,还修炼了一点点真气,一百个打劫的土匪,还不够他一个人杀的!”

小和尚微微点头,笑道:“贪狼国严厉管制铁器买卖,打劫的土匪手上能有两把菜刀就很不错了。”说着,掀开马车前门看了一下,回过头来笑道:“这伙土匪,还有拿锄头钉耙的,看起来也就是一群刚刚忙完农活的农民。”

“听说今年贪狼国年成不错啊!”我嘿嘿笑着:“怎么农民都来打劫了?还是我大哥长久不回南陵,让南陵地皮上的人都觉着没了人管,无法无天了?”

小和尚大笑:“大哥,你到了南陵,你不就是那法,不就是那天?”

我拍拍手:“这话中听,到了南陵,老子要让南陵地皮上,无法无天的只有我一个!老子要让那些土匪一个都过不下去!妈的,咱们在纽约混黑社会那会,也知道要搞好地下秩序,抢地盘都是晚上干。这些人倒好,大白天就拦路抢劫。把老子的南陵治安搞差了,以后谁来给老子投资?谁来发展南陵的经济?妈的,要抢劫,也得是老子的兵来抢!”

小和尚点头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要治好一块地方,那些舞文弄墨的读书人咱们也得好好管管了,让他们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些什么不该写。还有那些练武的,搞帮派的,能收的就全收了,不能收的就全灭了。咱们在纽约那会儿,不也是把整个纽约的地下势力全给折腾完了?”

我最后做了总结:“老子走到哪里,那里就只能有一个教父,只能有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写文章的骨头硬,脾气倔,碰上阴险的,写检举信上告朝廷什么的,在你背后使坏,软刀子杀人不见血。这样的人,杀一个少一个!练武的拉帮派的,也就跟我们地球上那会儿的黑社会差不多。既然我到了南陵城,以后南陵城就只能有我一个老大,别的帮派全灭了!”

说了这老大一会儿话,听得外面传来阵阵喧闹声,喊打喊杀声,惨叫声,马匹的嘶叫声等等,不多时就安静下来了。我有些奇怪的说:“这么快就杀完了?这还没两分钟吧?”

刚想打开车门看一看,就听那赶车的车夫颤抖着声音说:“大……大人,王统领他们……全给放到啦!现在那些毛贼……已经……已经夺了兵器……朝我们赶过来了!”

“不会吧?”我和小和尚面面相觑。

护卫们砍人打架都是狠角色,武器装备都很精良,还骑着上好的战马,就这么两下就全给干掉了?

这群打劫的农民也太厉害了吧?莫非中间隐藏着什么高手?

我推开马车门,朝外面望了过去,只见王胜等二十个护卫身上的盔甲全给剥的精光,被拇指粗的棕绳捆得跟粽子似的,叠罗汉一般堆在地上。

几十个长的五大三粗,一脸黑红,一看就知常年劳作的汉子嘻嘻哈哈地把弄着王胜等人的盔甲武器,有的还装模作样地骑上了战马,耀武扬威一般挥舞着大刀片子。

十几个拿着木棍的汉子簇拥着一名身高一米八左右,铁塔一般的壮汉,威风凛凛地向我们走来。那大汉手无寸铁,走路带风,行走间隐然像一尊会走路的金刚。在我的天魔眼注视下,大汉体内那比常人宽阔粗大许多的经脉中流动着粘稠如同胶水一般的真气,强大的真气竟然已经完全液化,或者说给人以一种液化的感觉了!

这大汉,实力已经有我现在的九成功力!

在看到那大汉的第一眼,我便狂笑出声:“妈的,妈的,妈的!老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好小子,你打劫竟然打到老子头上了!”

旋风一般从车厢内狂出,我一飞冲天,直跃上五十多米高的空中,双手抱拳,高举过头顶,朝着下方扑去而去,拳头朝着那大汉头顶疯狂地砸下,血红色的拳劲轰破空气发出滚雷般的炸响,口中狂吼道:“小子,吃你老大一拳!”

那大汉在我飞出车厢的的一刹,脸上也露出狂喜之色。待我飞上空中之后,他哈哈狂笑道:“好,老子的大金钢神功莫名其妙功成之后还没有遇上过对手,今天就拿老大你来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