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堡的天气全年湿润,气温宜人,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在这里的人们性格都比较开放,主要得益于伦堡这个国家的主要信仰是知识与智慧之神教会。
就弗伦这几天的观察来看,伦堡这个小国虽然看似在工业革命的时候落后于因蒂斯,但是在弗伦的亲身感受来看,伦堡的发达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聪明在这个国家是一个很好的通行证,在伦堡这里你一旦出生,命运就基本上被确定了下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的阶级是固定不动的。
普通阶层的人只有聪明到了极点才能够获得阶层的晋升,在这个时间的大陆来说,可以说已经是比较先进的了,而表面上是议会制度的因蒂斯在人员流动的程度上,却并不如还是君主制的伦堡。
圣·巴伦廷广场上,弗伦将自己头顶的高帽摘下放在地上,而广场上面游玩的孩子们在看到弗伦这个动作之后,也围了上来,这几天弗伦在这里表演魔术,孩子们也都养成了习惯。
弗伦和格兰达在离开鲁道夫家族之墓之后,并没有打算回到那个呆过一晚的小村庄,甚至没有想要到火枫郡的首都因纽特去,而是直奔伦堡而来。
格兰达其实并没有直接的意向去伦堡,毕竟格兰达的目的是游历整个大陆,但是弗伦还是想要早点到伦堡,而格兰达没有什么意见,所以也就跟着过来了。
弗伦也没有想着为什么格兰达想要跟着自己,但是如果问起她,弗伦也大概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研究清楚一个人的完整的性格是我的兴趣。”
事实上,弗伦在快要走出森林的时候,也问了一遍格兰达,格兰达也就给出了这么一个回答,格兰达的性格,弗伦其实也大概了解了,那就是像一个猫一样,既敏感又粗梳,既兴致勃勃又漠不关心。
对于格兰达的跟随,弗伦其实还是相当庆幸的,因为一个序列5跟随,自己的安全性就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同时,弗伦给出先到达伦堡的理由是:“每个国家的首都最能看出人们的个性,我曾经在一本心理学上面的书看到过,这可能是国家的心灵潜意识所构成的结果,国家的其他地方的人民当然也各有性格,但综合来看,还是在首都人民的性格上面增增补补的。”
格兰达当时听了听也感觉有些道理,就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天生对自然敏感的人,对科技这些严密精细的术语是不在意的,格兰达就是这样的人,而弗伦凭借多年来的忽悠经验,自然是骗人的话随口就来。
“就像你去一个餐馆吃饭,点同一道菜,你品尝之后,就能知道两家餐馆到底有哪些不同,厨师又有哪些不同。”弗伦再接再厉地忽悠着,终于,两人并没有将目的地订在因纽特,而是直奔伦堡。
而实际上,弗伦前往伦堡的目的其实非常单纯,那就是为了更好的晋升和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