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仔细寻思了下,还是不要去冒那个险,以花媚现在兵级的实力,自保应该错错有余了,侧过头对花媚摸着肚子说道:“当然是吃饭去,我都两天没吃什么东西。()”
“哦,你一说,我也感觉到饿了,我们去吃饭吧,我知道这里有一间餐厅做的东西很好吃的,我们到那里去吃。”看到任天不再对自己冷淡,花媚高兴地说道。
“随你的便,不过吃完东西后,我就会马上离开这里,去找个地方隐居起来,你如果能够放弃你的家人和朋友的话······算了,你自己决定吧,我还是那句话,你想跟着我就跟吧,不想跟了,你可以自行离去。”任天说着说着,表情又开始冷漠起来。
听任天这么一说,花媚这才想起自己还有家人,还有朋友,如果真的跟任天走了,家人岂不是会很担心自己。
想到这些,花媚抱着任天的胳膊,柔声说道:“任天,我们又不是永远不回来看他们是吧,我跟他们打个电话道个别,让他们知道我跟你走了,不就行啦。”
“随你。”任天还是那简短的两个字。
“那我们先去吃饭,再打电话,然后我就跟着你走。”花媚高兴地拉着任天就往外走,任天也懒得说什么,任由她拉着。
任天因看安蓓思的原形,导致精神能量消耗过大,而加紧聚集精神能量,供给快要衰竭的精神体们的时候,花媚就单独出去了一次。
她出去干了些什么,从她身上没有穿自己扔给她的衣服,而是换上崭新的名牌服装就可以知道,她已经跟她的家人,朋友及手下取得过联系,而且应该早就赶了过来,呆在暗中保护着她。
花媚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谎,任天不想知道,也懒得知道,她想干什么就让她干什么,只要不牵扯到自己就好。
一个装修得十分别致,而且非常讲究的西餐厅内,顾客们都是一副十分正式优雅的穿着打扮,光看这些,就可以知道这是个供应有钱有身份的人吃喝的地方。
任天看了看自己身上相比之下显得土了吧唧的穿着,明显的就和这里格格不入。
那些坐着文雅地就餐的顾客们,看着任天这个好像是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男人,小脸都是十分的惊诧,没有一个不皱眉头的。
特别是身边还有一个十分漂亮,性感迷人,身上每一处都在散发着对所有男性有着致命诱惑力的女人,还亲热地勾着垃圾男的手臂,让他们眉头皱得更紧。
心里那个嫉妒啊,暗想现在的世道到底怎么啦?
这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就和一个看起来跟乞丐差不多的男人呆在一起了,而且那漂亮女人看样子好像还是倒贴那种。
当花媚冲着任天甜甜一笑的时候,餐厅中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目光全部被花媚深深地吸引住,随着她的身形移动而移动,使得本来就显得十分安静的餐厅变得更加的寂静,只能听到花媚那高跟鞋行走间响起的清脆脚步声,那声音就仿佛天堂响起的乐章一般悦耳无比。
花媚那甜甜的一笑,绝对是魅惑众生般的一笑,普通人根本就抗住不了这样的笑容,餐厅中所有看向这边的人,都深深地迷醉其中,不知身在何处。
任天也在走,可怎么就没听到他的脚步声了。
谁叫他穿的只是一双顺手牵来的陈旧休闲鞋,再说以他的实力走路一般是不会发出什么声响的,就算有声响,现在估计也会被人忽略掉吧。
熟门熟路地坐到餐桌旁,点了几道西式餐点,花媚便把那些冲上来招待,热情得都不愿离开的服务生挥了下去,她并不想让人打扰自己和任天的第一次正式就餐。
“咔嚓”,清脆的玻璃破碎声响起,花媚握在手中的红酒杯应声而碎,让周围本来就在注意她一举一动,怎么就餐的顾客们,禁不住纷纷咋舌。
按说像花媚这样优雅魅力无限的大美人就餐,应该是一种享受才对,从她进入餐厅到入座,无一不显露着她的优雅高贵,就算当她去拿已经倒着少量红酒的高脚红酒杯时,也没有出现任何的瑕疵。
可是当她碰触到红酒杯准备拿起来的时候,杯子却应声而碎,鲜红晶莹的液体泼洒在她白嫩的手上,仿佛宝石般一滴一滴地顺着她的纤细的手臂滑下。
是这高脚红酒杯的质量太差,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了。
任天知道,花媚根本就还没适应强化后的身体,力气没有控制,用的太大,才把酒杯捏碎的。
可是那些餐厅的其他人就不知道啦,按他们的通常意识,能想到就是那只高脚酒杯太劣质了,并不会去想像花媚这个表面看着十分娇嫩的美女,会有那么令人恐惧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