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顶罪(1 / 2)

 ps:这本书与女友1不同,讲述的是一个全新的故事,如果大家还喜欢,就给打赏点,或者增加点全本基金,o(n_n)o~

这个女人怎么看也不像凶手,更没有李刚儿子那股王八之气,倒像是一个偶然路过这里的路人。

凌宇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是肇事者,正面对着两具尸体。愣了一会,凌宇轻轻拍了拍女人的肩膀:“你先冷静一下。”

女人抬起头来.惊慌失措的看着凌宇,那样子就像命运被凌宇抓在手里的一只野兔。然而也就在这个时候,两个人都认出了对方:“凌宇?”

“丁总?”

丁总就是丁若雯,北辰集团市场部经理,该集团是临海集团最大的合作伙伴。

丁若雯经常来临海集团,经常碰到凌宇。不过凌宇没和她说过几句话,每一次都只是简单的点头问候,所以彼此没有太多的了解。

在凌宇的印象里,丁若雯很和善,不管对什么阶层人都彬彬有礼。在凌宇所接触过的所有企业高管当中,她也是唯一一个肯对自己笑的,所以凌宇对她的感觉非常好。

丁若雯很快又低了下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接着又一声尖叫,下意识的扑进了凌宇的怀里,开始了新一轮的哭泣。伴随着哭泣,呼吸间酒精的浓度也越来越高。

其实凌宇也有些怕,毕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同样不敢多看这具死相狰狞的尸体。于是凌宇不加思索的,抱起了丁若雯朝车子走去。

丁若雯显然把凌宇当成了救命的稻草,死死地抱着不肯放手,凌宇很吃力地才打开副驾驶那边的门子,把丁若雯抱了进去:“你先休息一下,冷静冷静,就这么哭……对事情没有帮助。”

丁若雯有些平息了,紧张的问:“我该怎么办?”

“报警吧……”凌宇叹了一口气,提意道:“虽然这个地方人少,但事发到现在,肯定还是有人看到了。你这车不比寻常车子,很容易就被记住。”

“可是我喝酒了…….酒后肇事,要坐牢的……”

“如果是你被警方主动找到,那就是肇事逃逸,罪上加罪。”

凌宇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

北辰集团专业生产各种建筑材料,差不多占据了北方地区一半的市场份额,堪称财大气粗。

凌宇曾听人提起过,丁若雯是北辰老板沈安洪的儿媳妇,换句话说也就是他们自家人。丁若雯出了事,沈家不会不管。而像他们这种有钱人,有的是办法摆平这种事,比如说找人顶罪,用巨额抚恤堵住受害者家属的嘴,同时利用各方面关系疏通官方。

总之,只要平日里低调一点,不惹人注意,完全可能把整个案子消弭于无形。至于那些翻了船的,都是因为太过张狂。

这样说起来,丁若雯就算肇事逃逸,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凌宇是觉得,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有钱人也不能逍遥法外,所以才提议报警。本来凌宇不指望丁若雯会同意,但是没有想到,丁若雯犹豫了一会,最后竟然点了点头:“好吧,听你的……”

丁若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做出这个决定,随后就颤抖着手拿起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

凌宇见状,不免有些愧疚:“放心好了,你家里人肯定会想办法摆平的……”

“他们不会管的……”丁若雯苦笑着摇摇头:“如果我在外面,可以想办法自己解决。可我要进去了,就只有……”

丁若雯说了一半便打住了,凌宇很好奇的追问了一句:“为什么不管你?”

“算了,不说这个了……”丁若雯无力的摇了摇头,那娇美的容颜突然写上了沧桑。

过了差不多三十分钟,警方才赶到,来了好几个。一个拿数码相机拍摄现场,一个右手拿着文件夹、左手拿个卷尺测量现场,还有一个检验起了尸体。

看着面前的一切,丁若雯依然偎到了凌宇的怀里,看起来很美,像一朵花。只是她的脸蛋苍白,没有一丝血气。凌宇不由得设想起,按照觅芳戒的认定,她应该属于哪一种鲜花代表的女人。

验尸的那个人扒拉几下躺着的受害者,那样子就像是对付一扇排骨,随后他站起来走到同事旁边,低声嘀咕了几句。马上地,两个看起来架子很大的警察,一左一右地向凌宇这边走了过来。

丁若雯离开凌宇的怀抱,坐直了身子,不再哭泣。

“谁开的车?”警察说话倒是不兜弯子,直截了当的就问。现场一阵沉默,警察又问了一遍,语气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听起来像个响亮的pi:“我问——谁开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