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天剑点头,“有了戒指的力量,再一次活过来的我,有信心战胜埃尔隆德……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于是,我选了一个地方,那座小城,是埃隆出巡路上必定会经过的,也是一个绝好的暗杀地点。”

“沙丘城?”雷克萨斯问。

“没错,就是沙丘。”

“决战的结果究竟怎么样?你和埃尔隆德谁赢了?如果你被埃尔隆德杀了,又怎么能活到现在?”雷克萨斯忍不住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这是所有史书上都被抹去的秘密!

这是两大绝世强者倾尽全力的战斗!

雷克萨斯瞪着天剑,眼中露出狂热的希冀之情!他的目光仿佛要透过那狰狞的铁面具,直接看到天剑的脸庞!

“不知道。”天剑的语气非常平静,

“不知道?怎么可能?”雷克萨斯差点就要拍案而起。

“笨蛋,我不是天剑本人,我只是他留下的一个复制品,或者说,是用灵魂魔法录制的一段音像制品。”天剑却在很平静的说着,“我拥有的记忆,都是决战之前的天剑留下的,而真实的那个我,不可能活到1520年。”

雷克萨斯不解地看着天剑。

“在我研究噬魂魔戒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戒指的更多秘密,比如储存灵魂。或者说,这些研究,都是当年那个‘我’完成的,然后他制造出了现在的我,在特定的时候将我唤醒。”

“如此说来,从近二百年间发生的所有事情,你是一概不知道了?”雷克萨斯大感失望,天剑却淡定地耸耸肩,笑道:“就是这样。”

两人面对而坐,沉默许久,间或有人端起茶杯喝一口。

突然,天剑手臂一顿,将空茶杯重重砸在桌上,瞪着雷克萨斯喝问道:“你是哪来的小子,难道中间一百多年里血旗盟都吃屎去了?”

“我哪知道他们吃什么……”看到这老前辈好像是发怒了,雷克萨斯满脸堆笑。

深紫色的眼瞳中,凶光闪现,天剑豁然站起,伸出手掌,扣在雷克萨斯的头顶。

“……!!”这一掌看似绵软无力,但速度却快得匪夷所思,和那黑袍加里森有得一比。雷克萨斯根本来不及闪躲和防御,就已经感到头上被按了一只手。

接着,头顶一热,从小到大的记忆,飞快地从脑海中穿过。从最早被克鲁兹收养,到这几天的冒险,一个个往事片段,交替闪现。

天剑的眼瞳,越发幽深,闪现着亮晶晶的紫芒。

“他在读取我的记忆!”雷克萨斯心里一慌,却见天剑已经收回了手掌。

“小子,你是魔戒的主人,我是魔戒的戒灵,看看你的记忆还不是手到擒来。”在铁面具之后,天剑的嘴角向上扬起,“原来事情是这样。你不是血旗盟中的人,但我的绝学传授给你,也不算辱没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