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未忘初衷、没有迷失本性,所以刘行迟早真的是会将手中那至高权利交给可以胜任之人去接掌,正如今日马扩接替宗泽一般。马扩上位了、命不久矣地宗泽也可以安心地等待十殿阎罗的召唤了一般。
当然一切的一切都是要平稳过渡,刘行既能让次辅、现今要改称副首相的职位顺利地平稳交接,自然也不会在日后自己放弃大权之时搞得人心惶惶、朝野之中人心无主。
不是不交权、只是时机未到。所有的朝臣们在听出话语中还有这一层意思后,全都是陷入到了无限的遐想中。
那些人在想什么呢?在想的无非就是究竟谁能在日后接替刘行来执掌这天下至高大权呢?是马扩吗?还是另有其人呢……
无论那些人想的是什么,谁能接替自己、此时刘行自己的心底里都没有一个最合适人选。既无真正合适的人选,刘行自然也不会急急地寻找真正接班人。
在朝臣们心底窃念之中,刘行又对杨时老先生第三个问题给出了解答。
裁撤刑部、法权重分,厘清所属、各司其职。首先即便裁撤刑部,朝中的法权也不会出现乱象横生的景象。
各有司的职权会分得很清楚,这一点无须多加缀词、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不会出现杨时担心的争夺办案权的事情发生。
至于廉政总署是否并入内阁,刘行给出的明确答案是不会。不但廉政总署不会并入内阁,最高大法院、最高检察院那两个新设的法权有司也独立于内阁之外。
法权独立、刘行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这样一个定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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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法权独立?刘行给出的定义是自此以后法权必须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没有经法权有伺、未经过正当法权办理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长期以来,在中原历代王朝的统治体系之中,法权从未真正独立于内阁。刘行要怎样做,才能实现这个明确地定义呢?
做法简单直接、那就是担任最高大法院、最高检察院主官之人日后都将加衔内阁同知之衔。虽加内阁同知衔,却不入内阁、只与朝会。
朝堂之上,就算是刘行本人面对最高大法院、最高检察院也只能是过问不干涉。当最高大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办案完结,给出结果的时候,即便是刘行本人也只能是质疑提起复审而无权去强令或擅改其判决结果。
当然,这并不是说从此以后最高大法院、最高检察院就彻底地变成了一个独立王国,一切都以主官决断为准。
下级办案、在未给出终结定论之前,上级官长也是不允许擅自干涉办案、左右判决甚至是直接上官代替下关去喧宾夺主式的代办其案的。
凡有僭越此规者,皆视如乱法。下级官长一旦向廉政总署、最高检察院检举,涉事之人轻则罢官去职、重则从严从重地处以刑罚并必然性地财产全部充公或赔偿给涉案受害方。
亦就是说最高检察院和最高大法院的各级官长对于其下级都只有管辖权,但无处置权。所有的法官、检察官,日后都由内阁首辅亲自颁令任命、所有的廉署人员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