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军 规(2 / 2)

而营长开始因为拥有了独立指挥权,指挥才能比个人勇武更为重要,所以营长是全营斩首总数的八十分之一,三大营等各支部队主帅则是部下人均军功的十五倍。所以说只要军功上去了,各部队的收入差异并不是很大,当然在强的部队里自然立功要容易,这也是没办法的。再说了,选人也是公开公平的,谁叫你没那个本事进去呢?

在非战争状态时,主力部队实行末位淘汰制,表现最差的一部分人将被赶回下级部队,而下级部队中表现优异的也有机会进入主力部队。至于战利品,则除非赵抗特别规定,不然全部交给他处理,这样一来军权、人事权、财权便集于赵抗一身,也就是说,这支军队实际上成了他的私军

至于军官的选拔,伍长的选拔由士兵间空手互搏选出;排长则是在伍长间用去刃的兵器决斗来选出;连长除了以上两项外,还需要考核弓术;而营长以上还需要考核兵略,另外还需要能写出文理通顺的文章。现在军队规模有限,团级指挥官全部空缺的问题还不算大,由赵抗直接负责指挥。至于抚恤金的详细规章制度,因为目前大家基本都是独身,还是等日后情势安定下来再议。

军规方面则可以说严厉得近乎苛刻,但却非常公平,官兵平等的思想由此渐渐深入人心,比如:

在战斗与训练时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命令,个人抗命处死个人,部队抗命处死该部队主官。当数级长官的命令冲突时,以军职最高且身在前线的军官发布的命令为准;若发布命令的长官不在前线时,营长以上可以便宜从事,但若未能获利,则要受削减军功的处罚;若擅自主张导致损失严重将被处死。连长以下则必须严格执行命令。有异议时任何人均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命令必须执行。

未奉战役指挥官将令时,抢掠财物、妇女、杀戮百姓等扰民行为均要受到严惩。其中,妇女、烧毁房屋和杀伤人命的,犯事者立即处死,其上级军官视具体情况处以削减军功至处死不等的处罚;而其他只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必须赔偿受害者损失,并视具体情形处以削减军功乃至处死的处罚。

军官打伤下级或者出言辱及下级家人的,必须赔偿并接受削减军功的处罚。

获知消息后,不先向长官报告,反而四处散播的,抽生死签。

一切缴获要归公,违者扣除相应军功。

受到削减军功处罚,却无足够军功可减者,立即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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