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言欢(1 / 2)

狮鹫之心 枫茗轩 0 字 2021-08-23

 “那个”矮人嘴巴里塞满了鲜嫩的牛腰肉,嘴角还有一根蘑菇的柄露出来,他一边张口大嚼着,一边和杰斯特搭着话:

“以后您叫我弗加特恩就好啦~~或者简单点就叫老弗恩!恩,这么叫大概比较适合你们人类通用语的发音习惯,矮人的名字对你们人类来说总是过于拗口。”

“嘿!你的名字,那可不是一般的拗口不但人类们叫不习惯,即使我们以口舌伶俐而著称的侏儒,也是对你们那古怪的发音深恶痛绝啊!”侏儒的伶牙俐齿也因为塞满了食物的问题而含混不清:

“不过你那一大串名字倒是念的越来越熟练了啊。记得当初第一次趁你自我介绍时偷酒喝,我连着喝了20杯你才念完呢!害死我了,差点没让我醉倒!侏儒可不比你们那样一个个都是纯正酒桶”

“哼!你倒了才好,就没人和我抢酒喝了!”老弗恩自顾自的给自己斟了一大杯,又倒了一杯推到杰斯特的面前:

“来吧,年轻人!尝尝这生命之水,苦艾酒,苦涩中蕴含着甘甜,最真实的生命的味道!”

“啊,杰斯特先生”正在小口的咬着三明治的薇薇安马上伸手拦住:“不行的,爸爸说过受伤的人不能喝酒,会影响伤口的愈合!”

“嘿!”矮人表示十分不屑:“小姑娘家懂得什么,老朽哪次受伤后,不是吃饱喝醉了蒙头大睡一觉,等起来的时候就恢复的生龙活虎了!酒才是治疗伤口最好的良药!不管是身体的伤口还是心灵的伤口,都一样管用!”

他握着大块油腻腻的羊肉,向着薇薇安吹胡子瞪眼:“你爸爸是谁?让他过来和我辩论下谁对谁错!”

“别理他。”埃尔伯冲薇薇安摆摆手:“这老小子又开始发酒疯了,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薇薇安听了矮人的话,心里也很有点不服气,但是她又害怕老弗恩对着她吹胡子瞪眼的样子,只好嘟着玫瑰色娇嫩的嘴唇气鼓鼓的说:

“我爸爸是艾玛镇的乐器师莱拉!我相信我爸爸说的才是有道理的!”

“哦?”矮人停止了机械的咀嚼:“莱拉?”他翻着眼睛瞅着天花板,一边联想着:

“莱拉这名字挺熟悉,喂!小姑娘,他的头发是不是和你这样的紫色,但是很直的垂下来的?”

“恩?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小姑娘很好奇。

“那估计就是了!银闪的莱拉!没想到他消失许久,居然是待在这个偏僻的小镇,还有了个这么大的女儿”矮人用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自语。

“呀!大叔,您的样子突然好奇怪呢!怎么,您认识我父亲吗?”并没有听见他的喃喃自语的薇薇安越发的好奇了。

“呃哦恩那个,算是认识吧。”老弗恩顾左右而言他。

“哈!”薇薇安一脸很兴奋的样子:“这么说,您和我爸爸还是旧识了?不过我可从来没听爸爸说过以前居然认识一个矮人呢!那么我是该叫您大叔呢?还是老爷爷?”

“呃!”矮人的整张脸也在浓密胡须的掩盖下不易觉察的红了起来:

“其实,这个嘛!矮人和人类的寿命长度是不同的,矮人的寿命大概是人类的三倍左右吧。但是呢,每个男性矮人都会在二十岁以后长出胡子,胡子!”

他不禁捋捋自己欣长的胡须:“胡子是每个矮人珍逾性命的东西,所以一生直到死亡都不会进行修剪,如果太长了会影响活动,就只有和人类的头发一样编成辫子扎起来。”

他把自己的胡子辫放在桌子上,给薇薇安做演示:“所以呢,即使是很年轻的矮人都是蓄须的,这也就导致了矮人看起来一个个都好像人类的老头子!”

他语气顿了顿:“其实这只是人类的错觉罢了!比如我!走到哪里都是被你们人类大叔、大叔的叫!然后我自己也只能很无奈的自称老朽真是一个悲剧啊!其实呢,我今年才刚刚过了90岁的生日而已!这相当于,这相当于”

他掰着手指算了算,然后用非常不好意思的暧mei的眼神望了旁边英俊的杰斯特一眼:“也就相当于人生才刚刚过了三分之一啊!也就是也就是这个小兄弟的年龄阶段罢了!”

说完这段话好像是耗费了矮人全部的勇气,他很局促的低下了头,用不安的眼神偷瞄着众人。

“叮叮当当”杰斯特和薇薇安手中的刀子叉子勺子掉了一桌子,而侏儒则更简单直接,一口酒就喷了出来。

“我说老弗恩啊”侏儒拍着矮人的肩膀,用很怜悯的口气说:

“我说咱们俩吃饱喝足了,就赶紧赶路,回去交付任务吧我实在是忍受不了和你一起再在外面丢人啦!”

这个令人捧腹的**曲,反而使得薇薇安忘记了继续追问矮人和自己父亲的关系。四个人继续开始扫荡桌面上的食物,侏儒面前的空盘子已经堆积如山。

“啊!”弗加特恩突然又想起来一件事情:“都说了这么久的话了,我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哪,骑士先生?”

“我叫杰斯特,杰斯特·塞莱斯凯。来自南方的白石镇。”

“我叫薇薇安,薇薇安·莱拉,就是艾玛镇的居民,然后这个是艾薇儿!”

薇薇安也赶紧自我介绍,她不顾正在努力撕咬一块儿肉排的艾薇儿对她的kang议,开心的把它高高举起来。

“杰斯特和薇薇安吗?恩,老朽记住啦!你们俩的名字还真的挺般配的!嘿嘿!”

“啊?哪有”薇薇安赶紧害羞的辩解。

“那么杰斯特先生也是路过这里?老朽好奇,可否问下您将往何处?”

杰斯特现在完全消除了对矮人的任何戒心,矮人的直爽、豁达和勇敢非常对他的胃口。

他曾听父亲诉说矮人是一种多么固执,多么坚持己见的种族,有时候即使是做出了错误的事情也会为了面子问题而坚持错误到底。

但是面前这个亲切的老弗恩,虽然在一开始冒犯了杰斯特,但是在他察觉自己做错了事情之后,却丝毫没有以固守错误作为自己坚持的荣耀,而是马上低调、诚恳的向杰斯特认错,这难道不正是表现出了真正意义上的勇敢吗?

父亲就经常用这句话教导他: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才是真正的勇士!而看他穿着的那身华丽铠甲,无疑就是出身于某个身家显赫的贵族,这就使的他的退让更难能可贵。

何况如果当时杰斯特真的和他打起来的话,即使身上不带伤也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虽然矮人都一直没显示出自己任何实力,但是白痴都知道,没有一定实力的话行走在这个乱世上,估计要不了三天的时间,他身上的价值连城的华丽盔甲就会被剥的连渣都不剩下。

“我将翻过前面的埃希匹斯山,到达西部行省瓦尔诺的首府瓦尔塔拉,向驻扎在当地的第六军团长萨克拉希斯阁下递交家父的一封介绍信。然后,如果萨克拉希斯大人接受的话,我会有机会在他麾下的第六王**任职吧。”

“哦?”老弗恩显得有些意外:“原来阁下和军方有关系啊,希望以后在军方发展吗?”

“关于这个我也是初出家门,只是受到家父所托罢了,他以前曾在萨克拉希斯将军身边任职将来的事情又有谁能预料呢?我只能靠自己慢慢闯荡了!”

“恩,小伙子很有志气!实不相瞒,老朽虽然处于自己的立场,对王**方没有什么好的看法,但是第六军的萨克拉希斯我也曾经有所听闻,他确实能算是王**中的一股正气!”

“依照您的胆魄和天赋,您一定能够在他身边获得顺利的发展的。也希望您以后能在军中把这股正气发扬壮大!这个王国,已经存在着太多的浊流了,而且还渐渐滋生着一些尚且不为人所知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