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雷雨中的阳光(求收藏,求推荐~)(1 / 2)

 日暮西斜,人影在归途。</p>

橘黄的夕阳带着温柔,街上的喧闹增了烟火。</p>

第一天的战斗结束了,节奏比普通人想象的快多了,没有评书小说中的几百招才见胜负。大多数,都在三分钟内就见了分晓。超过十分钟的,寥寥无几。</p>

街上游人如织,除了各地武人,还有慕名而来的游客。</p>

这是刘琛喜欢的市井。</p>

慢慢走,提溜着麻花和火烧,听着耳边吆喝,分外写意。</p>

忽然,刘琛微微皱眉。</p>

脚下一转,走进一道小胡同。</p>

胡同很黑,只有入口处有光。</p>

刘琛进去没多久,胡同口出现三道人影,手里拿着东西,用布盖着。</p>

“他进去了?”</p>

“嗯,我盯着的。”</p>

“这是条死胡同,他进去干嘛?”</p>

“难不成是发现我们了?”</p>

“发现了还不跑,那不是傻子么。”</p>

“走,进去看看,我们三个人,还能怕他一个。”</p>

三人悄声议论,跟了进去。</p>

胡同不长,借着月光,勉强能看清人影。</p>

快到胡同尾时,刘琛停下,转过身。</p>

“就你们三个?”</p>

他有些失望,还以为能钓到更多的鱼。</p>

“喂,你什么意思。弟兄们,直接抄家伙,少跟他废话。”</p>

盖布一掀,明晃晃的刀锋。</p>

三把大刀,不由分说,向刘琛砍去。</p>

只为一件事,杀人。</p>

仰头,躲过一刀,踢腿,直蹬敌人心窝。</p>

胸口留下深深的足印。</p>

心脏破碎。</p>

死的干脆。</p>

抄起钢刀,拨开砍向腰腹的一刀,再一脚。</p>

颅骨碎裂,七窍血涌。</p>

最后一人直接被吓破了胆,直接把刀仍了,跪在地上,颤巍巍道:”大,大大大爷,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我我我投降,您,您您您大人有有有大量,饶我狗命吧。“</p>

干脆利落地怂了,磕头求饶。</p>

胸口那比拳头还深的脚印,由不得他不求饶。</p>

刘琛停下,收刀。</p>

“胆子这么小。说吧,你身后的人是谁?”</p>

“是邹馆长!是邹榕派我们来的!”那人把一切都招了出来:“自从津门要开格斗大会,邹馆长就因为不会拳术,威信一落千丈。所以她一直想报复张忠,只是找不到机会。碰巧今天在大会上见到你,知道你是张忠看重的人,决定先对你下手。“</p>

“呵呵,见到我上台战斗还敢动手,怕不是没脑子。”</p>

“我们只当是对手太弱,或者你提前买通了对手。不然哪有人能一拳把人打到七八米外,跌出擂台的。”</p>

刘琛不再说话,一个闪身,劈中那人颈动脉。</p>

那人昏倒过去。</p>

掏出一个对讲机,说道:“苏小姐,能安排两个人过来吗?对了,还有两个装尸体的袋子。就在对讲机这个位置。”</p>

“好的,十分钟。”</p>

对讲机是学校的改进型,对讲距离达到8公里,还能实时进行位置分享。</p>

这些年来,无线电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已经走上了自己的路。就算他离开这个世界,那些学生们也会自主开展研究。</p>

大约十分钟后,两名便装军人到达巷口。</p>

“进来吧。”</p>

看到刘琛,立正,敬礼。</p>

“这人要杀我。但求饶得很干脆,我不杀他,给他个洗心革面的机会。你们把他带到军队,当个大头兵,为国尽忠。对了,装尸袋留下。半个小时后,派人把胡同打扫干净。”</p>

“是!”</p>

两人架着那人离开胡同,像没来过一样。</p>

刘琛把死了的两人装进袋子,像提溜着手提包一般,离开了胡同。</p>

回到自己的院落,点燃屋旁车间的火炉,足以融化钢铁的火焰升腾,将尸体焚为灰烬。</p>

翌日,太阳升起,晨曦照向大地,扫去黑暗。</p>

光明,干净。</p>

第一轮五千人,两千五百场战斗,加上张忠在战斗间隙穿插了选手采访、啦啦队表演和歌手唱歌,整个第一轮会持续整整两周的时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