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放权,立宪(2 / 2)

他可不想自己或者后代因为因为这些敏感的利益而被平民仇视。

因此,在资产方面,他基本上完完全全的照搬了美丽国的政策,对私人财产进行了不可动摇的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那些被私人购买下的土地、资源和商业资产方面,皇室永不穴手。这些最丰厚的利润,也是得罪人,招人诟病的地方都交由政府把持。

宋文俊放权,并不代表他任由国家自由发展。

毕竟太平洋帝国的情况不是美丽国,想要建立起美丽国那样真正的三权分立的国家并不可能。就算成功了,在未来国内的资本发展壮大后,那些被财阀控制的政客、总统很可能会对皇室动手!

到时候随便嫁祸点罪名,要权没权、要军队没军队的皇室肯定会被推翻!

因此,在议院的设定上,宋文俊谨慎的选择了英国的制度!

也就是说,议会由上、下两院组成!

上议院也叫贵族议院。有皇室后裔、世袭贵族、上诉法院法官的重要人物组成。

上议院是太平洋帝国最高司法机关,仿照英国的模式,上议院院长由最高**官兼任。同时兼任法律大臣,位高权重!同时又是全国司法界领袖!

下议院又称平民议院,议院由各个选区的多数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下议院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立法的程序一般是提出议案、议会辩论、经三读通过、送交上议院通过,最后呈宋文俊批准颁布。议会的财政权由下议院行使,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是通过议员对政府大臣的工作提出质问;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辩论;批准或否决政府缔结的条约;同时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出现这种情况时,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皇帝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上下两院互相制衡,不过下议院虽然有个“下”字。但实际上的权利却比上议院强大不少。

比方说,下议院提交的议案虽然由上议院批准。但即便是上议院不通过法案,法案也会在1年后自动生效!

对于财政法案,则更是可怜的只能拖延2周——在英国原本的法律里则可以拖延1个月。由于宋文俊不想看到财政拨款过慢而导致的经济措施缓慢等情况因此将这个时间缩短了2个星期。

最后,由于吸取了大量美丽国的法律,因此,太平洋帝国并不会如同英国那样形成首相由英王任免最大党派的党魁为首相,而是仿照了美丽国的选举制度。

因此,太平洋帝国的最高领袖虽然还是皇帝,但政治领袖却如同美丽国那样被称为“总统”。

只不过,这个总统因为宋文俊的关系而没有美丽国总统这个同行的权利那么大。

但相对于英国、日本的首相来说,总统的权利又大了不少。

可以说,太平洋帝国的总统的权利来源于议会和党派。

宋文俊没有英王那种任免总统的权利,但却剥夺了总统的特赦权、宣战权和对军队的最高指挥权!<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