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主人。”小姐失去了妖娆妩媚,直接转身离开了酒吧。
“蛋疼!”沈欢暗骂了一句,开始寻找新的目标。
这一次,他所挑选角色不同,转移到了那些打扮得体的女人身上。
之前说过,反差才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比如小说中经常运用的主角穿着大裤衩和人字拖在高档的上流舞会中进餐,亦或是当下流行的反差萌等等。
酒吧是什么地方?多数保守人员都会戴着有色眼睛来观察的禁忌地带。
在这里穿着得体,或者保守,就会与这里放松、性感、肆无忌惮的气场形成强烈的反差。
颇有一种,做了却还要立贞洁牌坊的感觉,所以也是拥有者不弱于性感女那种视觉上直观爆破力。
如同喜剧之王里那个嚷嚷着要找初恋的土豪一样,所有人的心中深处,都会对那种青涩单纯的女孩心动,那种精神上的心动,要远远过性感女等人那种视觉上的刺激。
沈欢之所以转变目标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苏璃所说的话。
狐仙一族是刻画在骨子里的妩媚,不需要服装的帮衬。
就好比一个性感的美女,无论穿的多么得体,都依旧会散出诱人的味道,而类似凤姐那种就算是浑身穿着性感无比,也不会让人生出任何的求知欲,当然,饥不择食型除外。
沈欢将目标瞄准了一个看样子还是学生的存在,他上前去,说道:“嘿,美女,可以留一个电话号吗?”
那女生看了沈欢一眼,“我没有手机。”
沈欢已经不是第一怀疑自己的长相有多丑了,都说自信是源于对自身的欣赏,但更多时候,都是为了他人的认同感。
打个比方,镜子中的你貌若天仙,但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说你丑,你还会觉得自己是天仙吗?
“那留个微信也可以。”
“我手机都没有哪来的微信。”
沈欢没有再说话,直接转身离去,这个女孩不符合妩媚入骨的刻画,显然也不是他所要找的。
接下来沈欢又找了几个,但无一例外,全都不符合。
“苏璃,你那条尾魂还在吗?”
“还在。”
“还在?那我为什么找不到。”沈欢有些无语,“没道理啊,按照你的说法,妩媚入骨,形象一定很鲜明,就算不能一眼看出来,也能够经过筛选而抉出——”
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一眼就能看出来?该死!”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立马开启天眼搜寻起来。
自己真是一个傻子,尾魂和普通人最大的差别不是气质,而是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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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吃了些饺子,胃很不舒服,打字极其慢,狗血慢慢打,大家睡觉吧,可以明天起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