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大仇得报(2 / 2)

血幕鸣 红色的风 0 字 2021-07-29

随后灵枫便带着丫鬟朝万国飞了过去,顾雅的墓被移到了澜城的顾家,这也是丫鬟极力要求的,因为顾雅经常说她最喜欢在澜城的日子。

灵枫在动手前也特地让灵九把丫鬟从万国接了过来,而且没有辜负顾雅他们,顺利的解决了宸泽。

很快,灵枫带着丫鬟回到了顾家,顾家当年的人都还守在这里,顾家家主顾尚德,大长老顾尚北以及顾常卫在门前等了三天,他们一看到丫鬟手里握着的染血的刀,就知道灵枫成功了。

一直把顾雅当自己女儿看待的顾尚德见状流下了泪来,已经不再年轻,留着胡子的顾常卫没有说话,只是拍了灵枫的肩膀,说道:“谢谢!”

虽然灵枫已经和他们有十多年没见了,,但对于这群故人,灵枫仍旧抱着敬意,他回道:“幸好没有辜负前辈们的厚望,否则灵枫无颜面见诸位。”

灵枫的话让顾家的长老们都有些受宠若惊,但很快他们就意识到灵枫没有在意只是地王的他们,都笑了起来。

顾尚德抹掉了泪水,然后笑了起来:“走!我们去把这个好戏告诉顾雅。”

说完他带头走入了顾家,灵枫和其他长老跟在身后,一直来到了一个小院中。

这里是顾雅当年住的小院,而在那方外是一个小土坡,土坡前正是顾雅的墓碑。

只见丫鬟流着泪在墓前跪下,两手托着带血的小刀哽咽道:“小姐灵公子帮你杀了宸泽,这就是杀他的刀,小丫带过来给您看!”

说完丫鬟就哭了起来,手里的刀也掉在了地上,从眼里涌出的泪水无论她怎么擦都无法擦干。

灵枫和顾尚德他们站在后面,只是默默的看着,虽然如今大仇得报,但顾雅,却是永远也回不来了,所有人都很伤感。

等到了晚上,丫鬟哭晕了过去,顾尚德等人也不想再打扰顾雅,转身离开了。

灵枫则是抱起地上的丫鬟

,推开房门把她放到了顾雅的床上,轻轻盖上被子后点燃了残余一半的烛灯。

灵枫取出了顾雅给他的画,看着画上的红发少年,他仿佛看到了当年顾雅坐在这里的画面,

在橙黄色的烛灯下,画上的红色显得更加浓重。

突然间,灵枫注意到这画上的红色竟然是血,而且还是顾雅的血,他呆了一会,然后长叹一口气,说道:“你怎么就这么傻呢”

“小姐聪明不傻!”

床上的丫鬟迷迷糊糊的说了这么一句,倒是逗乐了灵枫,他最后看了一眼画上的血后收了起来,走到房外看着月亮笑道:“她要是不傻,就不会这么容易喜欢上我。”

……

早上,灵枫告别了丫鬟和顾尚德他们,独自踏上了归途。

当然灵枫并没有忘记去见凌若雨以及珊紫琪他们一面,在和宸家的战斗中,帝君风笑天也来了,当然更重要的他得通知二女这个消息,为了别的女人冒这么大的险,不声不响的走掉那会出大问题。

等灵枫回到灵家已经是五天后的事情了,因为他的事情灵家的长老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修炼了,也没有去星空,所以现在偌大的灵家里只剩灵枫一个神皇了。

灵枫知道自己不能自私,现在又是灵战世家第七位神皇长老,所以很乐意的抗下了这个责任。

他站在第三重天的庞大擂台上,看着那些只有七八岁的儿童以及少年交战,当这些小家伙来询问的时候灵枫也会提点提点。

就这样灵枫虽然不能修炼,但也找到了新的乐趣。

之后他便在灵家渡过了一段安稳日子,没有仇怨、争执,只有蓬勃发展的灵战世家。

可是时间久了灵枫也有些不习惯,他常年在外战斗,如今成了神皇没了敌人,一时间适应不了,总想找点事做。

但整个青玄大陆上的武者们都被他吓到了,所有天才都很安分,不争不抢,只是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修炼着。

灵枫知道这是成为神皇必须经历的,所以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白天在擂台上指导灵家天才们的修炼,晚上就直接坐下闭目冥想,感受着青玄大陆的天地规则。

神皇一共分为三境,第一境便是他现在的入虚之境,而第二境则是空明之境,意为空明照太虚,到了这个境界便不再受到天地规则的影响,玄气已经无法对神皇起到效果,唯有天地规则才有用。

也就是神皇之下,神皇第二境是无敌的,任你千百万人,都无法杀掉他。

至于第三境,则是神境,到了这个境界只要神魂不死,肉体就不灭,肉体不灭,神魂就不散。

自从青玄大陆上的天地规则彻底完善后,神魂境界强者死亡,神魂也会消失,而不是像之前一样还能够短暂的停留在这世间,或者藏起来抢走年轻人的肉身。

而且就连没到神皇第三境的神皇,只要肉身死去,那神魂也同样会消失在这世间。

但神魂第三境距离灵枫还有些遥远,他更想早日达到神皇第二境,这样才能前往天痕世家夺回血杀的肉身。

逐渐的灵枫彻底平静了下去,虽然他不能离开灵家,但落千秋珊紫琪他们有空就会来找他,由于灵枫现在已经达到了神皇,所以落千秋和宁怀柔定下了婚约,为了避免日常梦多就连成婚的日子都定好了。

灵枫打心底里为落千秋高兴,就这样又过了两年,某天中午书人来到灵家见了灵枫,传来了一个消息,就是他们要再次举办千宗大比。

自从修罗宗解散后千宗就没有再举行类似的比武了,因为他们不想让三神宗参与进来,如今三神宗已灭,异域已平,天碑已散,所以真武神宗他们才再次萌生了这个想法。